欧洲法院裁定雇主可禁止员工戴宗教头巾,西式双标再次上演,他们真正关心什么?_风闻
西域都护-西域都护官方账号-新疆在地观察家。公众号:西域都护2021-07-20 12:06
一直以来,提起欧盟及其附属机构,大多数人都会冒出“文山会海”“效率低下”“不务正业”这类印象,见天干一些清谈馆、碰瓷怪的活儿。不过最近欧洲法院倒是干了件让人印象深刻的事儿。

根据德国之声的报道,欧洲法院最新裁定,**公司管理层有权在“特定条件下”禁止穆斯林女性员工佩戴头巾。法官阐述的判决理由是“出于对顾客保持中立以及避免社会矛盾的考虑”。媒体对此进一步阐释,雇主可以禁止“意图明显的政治诉求、世界观及宗教信仰的表达”。**因为缺乏详细材料,笔者不知道这个“特定条件”到底是什么条件,禁止的到底是什么样的头巾。但结合针对人群、判决理由和媒体阐释,可以推测出被禁止的应该是带有强烈宗教色彩的头巾。

事实上,这不是欧洲第一次针对宗教头巾发出禁令。记忆中十几年前,笔者还在上中学时,法国就发出过类似禁令。**早在2004年,法国就禁止在公立学校佩戴明显的宗教饰物。2010年,法国又通过法律禁止任何人在公共场合佩戴面纱。2014年,一名戴蒙面头巾的女子在歌剧院看戏遭驱逐的新闻再次让“头巾风波”登上头条。10月初,一名戴蒙面头巾的女子在巴士底歌剧院看歌剧《茶花女》时被中途“请出去”。这些可不仅仅是针对穆斯林,也不仅仅是雇主对雇员,而是所有的宗教头巾。**当时引发了不小的抗议和波动,但欧洲多国政府还是强制执行。
如果不考虑背后可能存在的资本压迫和文化傲慢,就事论事地说,在一个世俗化国家,对日常生活中(非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服饰进行限制其实很有必要。并不是因为这些纺织品裁制的服装本身很危险,而是因为宗教服饰,尤其是保守、极端宗教服饰是一种压迫和排斥异己的标志,它成为了一种人群划分的重要标识。穿上这种服饰就是“自己人”,不穿的就是“外人”“异教徒”,逐步以宗教为纽带建立属于自己的小团体,对外(其他社会群体)则越来越具有攻击性。

鉴于宗教本身具有较强的扩张倾向,特别是某些宗教具有强烈的干预政治和社会生活的冲动,对宗教进行适当规制是世俗化国家的同行做法。这并非笔者拍脑袋瞎想,而是现实生活中曾经真实出现的恐怖场景。国内某些宗教影响较大的地区,包括曾经的新疆就发生过。因此,新疆去极端化把禁止极端宗教服饰作为重要内容,呼吁“让漂亮脸蛋露出来,让美丽长裙舞起来”并不是没事找事,或者干涉个人自由,恰恰相反是在保障普通人的自由。

说到这里,笔者忍不住想好好吐槽一下欧美的双标。你们自己知道要保护世俗化不被宗教侵蚀,要限制宗教的扩张,要引导乃至迫使外来宗教世俗化、本地化,怎么轮到中国新疆就不行了呢?
**看看自打新疆去极端化到现在,包括欧洲在内的西方给新疆扣了多少帽子?“种族灭绝”“文化灭绝”“侵犯宗教自由”“侵犯人权”……新疆人从此再也不缺帽子,各种“欲加之罪”的帽子满天飞。**然而仔细一扒,不是西方把自己的黑历史(比如种族灭绝)扣我们头上,就是明明西方自己也在推行的正常措施(比如限制宗教服饰、要求宗教团体接受“共和国价值”),却“只许西方放火,不准中国(新疆)点灯”。双重标准玩成这样,西方大爷们自己何其精分不?!
也许,“中国”本身就是某些人眼里的“原罪”吧!
作者:绿洲猎鹰,自由撰稿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