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域管理部门,不能竖块牌子就摆脱责任,也要提供方便救援的设施_风闻
曙光乍现-2021-07-18 12:58
【本文来自《一瞬间,孩子溺水身亡》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其实各地年年都有报道,不少学校也有教育。
但是不研究清楚如何教育,这些教育就容易成为“正确的废话”。
何谓正确的废话?那就是教育小孩不能没家长带就野泳呀等等。
孩子会听吗?就是有家长带,就一定安全吗?家长就一定会水吗?
我在生活中有过一次救人经历,简单说,救溺水者是高技术的活,一般人没正规训练最好别干这事,作者写的群体溺水,常常开始就一人溺水,其他孩子施救,结果一个个被拖下去了。
溺水者一会就意识不清了,他不会听你指令,而是努力抱住施救者,结果施救者也难以动弹,一起玩完。
我想关键是要有一些实际的办法,而不是光“教育”,“警示”。
对家长除了进行教育外,堵不如疏,他们要教会孩子游泳。有时有点难,因为家长有的也不会水。那么学校担点风险,组织游泳课还是可行的。我是很早就教我女儿游泳,不是为了玩水,而是我知道这是一项有用的自救能力。
另一条就是教育孩子如何自救。看到别人溺水,不能自己下去救。说起来残酷,但是救人确实很专业,没受过训练救不了,这时应该迅速叫人。
水域管理部门也有责任,不能竖块“此地不能游泳”的牌子就能摆脱责任,要有方便救援的设施。野外设施不会丢失吗?这里提一个方案。在容易出事的位置提供长竹竿,并漆成红色。
这有两个作用,一是表明了用途,第二是人偷了也容易发现。
当年有人偷下水井盖换钱,这两年没了,不值得了。漆成红色的竹竿丢失概率不高,但是一旦孩子溺水,其他孩子可以用竹竿救人,不致以身犯险。
上级考核安全也要改,不是看你是否警示了(这也要做),还要看有无救援措施。
多管齐下,使孩子们更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