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水扁这回或许是真的病了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2021-07-15 05:07
陈水扁这回或许是真的病了
陈水扁昨日下午四时在其官方脸书「陈水扁新勇哥物语」上贴文,声称他于当天在医疗小组安排下,到高雄长庚医院进行脑波检查,发现血氧浓度一度降到90、91%。他的主治医师陈顺胜证实,这帮陈水扁作睡眠呼吸中止症追踪的年度检查,有发现他仍有中等程度的睡眠呼吸中止症,睡觉时血氧浓度会降到85%,因想要追查他白天是否仍有睡眠呼吸中止状况,所以回诊时特别利用半小时脑波检查时,同时检查血氧浓度,发现他有低氧状态,证实白天也会缺氧,白天会想睡觉,也就是睡眠呼吸中止症发作。而脸书张贴的照片也显示,陈水扁躺在病床上,不仅手指夹着血氧仪,头部也接上线路检查,气色看起来不太好。
陈水扁的病情,可能是真的,毕竟他是有罹患多种慢性病的底子,并因此才获得批准「保外就医」。何况,此前也曾出现过更严重的症状。
但陈水扁在自己专用脸书账号贴出自己病情的背后用意如何?则有待深究。其中一个原因,是否要为自己继续延长「保外就医」提供依据?虽然法律没有硬性规定「保外就医」的期限,但由于他已经「保外就医」六年半,似乎要创造台湾地区「保外就医」时间最长的历史记录;而且在「保外就医」期间,并非是在家中以至医院静心治病,而且经常参与各式各样的公开活动,丝毫看不出有生病迹象,最近还担任了一个电台的节目主持人,颇为活跃,因而政坛和民间都有要「阿扁回笼」的呼声,这让「法务部」颇为为难。陈水扁公宣其有病,可能就是要回应这个呼声:如果将他送回台中监狱服刑,岂非是要他这条老命?即使撇开蓝绿政斗不提,也应从人道主义的角度考量。
但陈水扁强调其病情,却又与陈水扁前几年每隔一段时间就折腾的「特赦」诉求有冲突。实际上,自从蔡英文上台之后,「特赦陈水扁」就是他本人及「独派」叫得最多的政治诉求之一。毕竟,按照「宪法」及《赦免法》规定,宣布「特赦」是「总统」的权力。
陈水扁迫逼蔡英文「特赦」,手中有「大条理由」。民进党执政固然是重要理由,而当年是陈水扁提携蔡英文走上从政之路,才有蔡英文的今天,因而陈水扁应当「报恩」。实际上,当年李登辉虽然重用蔡英文,包括委派其为台湾地区率团参加「入关」谈判,也包括指定蔡英文主持研拟《港澳关系条列》法案,更包括指令她以海基会顾问名义,跟随辜振甫董事长访问大陆,充任「监军」兼「密探」,并根据其汇报及分析,指派她主持「强化中华民国主权国家地位」研究小组,研拟出「特殊两国论」,但却并没有向她赏赐政务官职位,只是做了个「行政院公平会」委员的职务。反而是陈水扁甫当选「总统」不久。就委任她为「陆委会」主委,后又委任她为「行政院」副院长,而在此时,她还不是民进党员。只是因为她与「行政院长」苏贞昌不和,陈水扁要安排她的出路,安排她为民进党「不分区立委」候选人并排在较前的「安全位置」,而基于《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作为政党的「不分区立委」必须是党员的规定,才加入了民进党。从而才为蔡英文后来参选民进党主席,及参加民进党的台湾地区领导人党内初选,奠定政治基础。试想,如果没有当初陈水扁委任她为「陆委会」主委,可能她现在还是政治大学国贸系的教授。尽管当时有李登辉推荐之说,但却遭陈水扁否认,是因为他在参选台湾地区领导人后,曾经向蔡英文请益对两岸事务的意见,对她印象深刻,因而才委任她为「陆委会」主委。既然如此,蔡英文就应「报恩」陈水扁。正因为如此,蔡央文当选并就任后。陈水扁就每隔一段时间,就折腾「特赦」议题,甚至还以组织「一边一国连线」,间接向蔡英文施加政治压力。
但为何近年却沉寂了下来?现在可能是怨恨蔡英文「翻脸不认帐」,再折腾也白费力气,反而发情绪对自己的病情不利;也可能是就连陈水扁自己也明白到,在法律上根本不存在着完全「特赦」自己的条件。实际上,陈水扁是修读法律出身,在从政前就是律师,并曾为「美丽岛军法大审」的被告担任义务辩护律师,因而也应从法理上,明白到根本不可能对他实施单项「特赦」,只有「大赦」才可彻底解决他的问题。但「大赦」并不符合民进党和陈水扁自己的政治利益,因而在法律面前,也就只能是无可奈何。
实际上,按照台湾「宪法学」权威谢瑞智博士所撰着的《法律百科全书‧宪法卷》诠释,「特赦系对特定刑事犯,于判决确定后,免其刑之执行。其情节特殊者,得以其罪刑之宣告为无效,谓之特赦。特赦之效力仅消灭其刑,非消灭其罪,故必须明令宣告复权而后才可恢复公权。如再犯罪时,构成累犯。」由此观之,「特赦」的最基本先决条件,是「判决确定」,亦即终审定谳罪名成立。
也就是说,所谓「大赦」,是指台湾地区领导人针对全台性的特定罪行行使赦免权,其罪行在法律上完全消灭,就算再犯也不算累犯。至于「特赦」,则是台湾地区领导人对「特定已受确定判决的刑事罪犯」,免除其刑罚,但罪行并无法在法律上消灭,如果再犯,将成累犯。而且更重要的是,不管是要「免除其刑」(不用关),或是「罪行无效」(没有罪),先决条件是都必须是「受罪刑宣告之人」,也就是「有罪的人」。
因此,陈水扁并不符合「特赦」的要件。这是因为,其一、「特赦」必须是针对已判决定谳的案件实施,对于仍在审理之中的案件并不适用。而陈水扁被控涉嫌犯下十多宗贪污案,至今有龙潭洗钱案等四案三审定谳确定有罪,辜仲谅等两案无罪,另外有「国务机要费」等六案正在审理中。即使是蔡英文有意「特赦」陈水扁,也只能是先行「特赦」其已被法院三审定谳的龙潭案等四案;至于其他正在审理的六个案件,蔡英文只能是每逢有罪定谳一案才能特赦陈水扁一次,直到「扁案」全部结束为止。但问题是,现在陈水扁正「保外就医」,按规定倘被告患有重病(这是获批准「保外就医」的最基本依据),法院不得开庭审讯。除非是陈水扁返回监狱服刑,法院才具有条件开庭审讯。因此,陈水扁的申请「保外就医」,其实是弄巧反拙。
其二、「特赦」只是免其刑,并没有免其罪,因而即使是陈水扁获得「特赦」,但其贪污罪名仍然「背」在身上。而按台湾地区法律规定,凡犯贪污罪者不得参加各种政治公职选举,也是等于被判处政治死刑。而「大赦」是既免其刑更免其罪,这是陈水扁最希望能够得到的司法救济方法。但「大赦」针对不特定多数的人和事,「特赦」则针对特定的人和事;「大赦」的程序比较复杂,「特赦」的程序则相对简单得多。倘是为了陈水扁一人而实行「大赦」,全台湾地区正在服刑的各式犯人,都将立即获得释放,他们将会对陈水扁感恩戴德,但可能却会激怒所有希望台湾地区社会稳定,治安良好的普通平民。倘果如此,民进党要实现长期执政的美梦,将难过登天!
因止,陈水扁也只能是继续「病」下去。否则,就不再符合「保外就医」的要件,必须返回台中监狱继续服刑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