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澄清声明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2021-07-15 05:20
一个「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澄清声明
立法会选管会前日确定「DQ」参选立法会资格的二十名人士中,有两位是现任的立法会议员。其中一位是苏嘉豪,他所在的「学社前进」,不但是其本人被「DQ」,而且还是全部五名被提名者都被「DQ」,因而是五个被拒绝接纳全部提名名单的组别之一。
苏嘉豪所在的「学社前进」被「一锅端DQ」后,决定不进行「替换」的自行救济。因为其自忖即使是另行提名参选人,也将会被「DQ」,白做功夫。这算是有自知之明,自知「学社前进」及其依托的「新澳门学社」,是澳门政治反对派的「旗舰」,已经被定性为「反中乱澳」团体,无论推出任何人,都已背上了「原罪」。
但苏嘉豪有说仍将会向终审法院上诉。这是他及其团体成员的基本权利。相信,终审法院将会根据《立法会选举法》、《维护国家安全法》等法律的规定,及审视选管会和警方作为被上诉者提供的辩护证据,当然也有上诉者提交的反驳选管会及警方的材料,作出公正的裁决。
作为配合上诉而发动的「舆论攻势」,苏嘉豪昨日发表了一份「立法会议员苏嘉豪因应个别媒介的不实指控」的声明。另外,也在自己的互联网社交工具账号上发表《苏嘉豪澄清声明》,指其「从无接受任何境外单位的分裂国家培训;从无连系任何人士主张分裂国家或反对中共领导;从无参与任何境外助选站台活动或暴力活动;从无效力任何境外单位影响国家安全。」
真的如此吗?「假的就是假的,伪装应当剥去」。其实,只要从互联网上以搜索引擎工具「按图索骥」,就可从举办相关活动的单位的报导,以至苏嘉豪自己曾经洋洋得意的「夫子自道」中,搜罗到一大堆足可「坐实」其曾经从事该四项活动的确凿证据。相信警方向选管会提供的资料,其中部分也是循此途径「得来全不费工夫」。而不是他反噬的「个别媒体的不实指控」。这种「此地无银三百两」的拙劣手法,恰正是暴露了其曾经参与了这四种危害国家安全的活动,而且还是自行自动地进行分类梳理。
实际上,从主办单位的海报及报导中,可以力证苏嘉豪曾经参加过的「分裂国家培训」,主要的有按照李登辉「七块论」(将中国分裂为七个「国家」)谬论进行的「国际族群青年领袖研习营」,而且还是有案可查的是连续两届以上,在结束后获得李登辉的接见及鼓励。这个「研习营」的参与者,是包括中国境内几个边境民族的分裂主义组织的代表甚至大头目如达赖喇嘛、热比娅或其代表等,当然也有台湾和香港地区的分裂势力分子,端的是「六毒(独)俱全」。在活动过程中,还进行各种「行动技巧」的培训。所谓「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如果苏嘉豪不把自己也设定为与这些分裂国土的组织及人物「志同道合」,为何要持续多届参与这个「研习营」的活动并接受其培训?
「台独」团体「台湾青年反共救国团」年前为纪念其成立十周年,举行一个「港澳中台及多民族自由人权论坛」。该「台独」团体制作的这次活动的海报,及宣传新闻稿,都注明了所邀请的「海外嘉宾」并附有其「大头相」,包括达赖喇嘛西藏宗教基金会董事长达瓦才仁,南蒙古大呼拉尔泰秘书长代钦,维吾尔民族最高领袖热比娅的特别代表德圔,还有现在已经被香港司法机关或警方控以「危害国安罪」的戴耀廷、游蕙祯、周竖锋等人,当然更少不了台湾地区的「独派」人士。而澳门地区的唯一被邀请者,就是苏嘉豪。现在互联网上还挂着这帧海报,难道这也是「不实指控」吗?
由王丹担任院长的「华人民主书院」,由美国民主基金会提供的经费运作,籍以培训两岸四地的「颜色革命人才」。而美国民主基金会的经费来源,部分来自美国中央情报局。这个情治机构,不但进行间谍情报活动,而且还把部分主要精力摆放在颠覆某些「睇唔顺眼」的国家之上,并培训特别机动人员。因此,「华人民主书院」也是美国中央情报局的「白手套」。王丹在苏嘉豪主编的一本书作序,声称苏嘉豪是他的学生。而由于苏嘉豪的学士、硕士学位都是在台湾大学取得,王丹却并未曾在台湾大学任教,因而苏嘉豪作为其「学生」,指的就是其在「华人民主学院」师从王丹的经历。
苏嘉豪辩称从无参与境外暴力活动,这未免过于「自谦」了。按照台湾《新新闻》等媒体发表对他的专访,他曾参加了刚就任民进党主席的蔡英文,所发动的针对首次到台湾地区进行两岸谈判的大陆国台办主任陈云林的街头暴乱活动,以及随后的「野草莓学运」暴力活动,还有「台独」分子林飞帆、黄国昌、陈为廷等人组织的多项「社运」活动。因而《新新闻》以大标题称其为「澳门林飞帆」。难道这是「个别媒体的不实指控」?!
苏嘉豪曾经带领「新澳门学社」的成员,观摩蔡英文的竞选活动。在蔡英文当选后,前往其竞选总部致贺,并展示台湾报章报导蔡英文当选的「号外」。此举已经等于是为蔡英文站台了。而苏嘉豪真正的站台活动,是在香港,曾经多次为现在已经被香港法院判决入狱的政治人物如黄之锋等站台助选,而且还将相关图片张贴在自己的脸书账号上。但苏嘉豪却振振有词地辩称从无参与任何境外助选站台活动。这不是「掩耳盗铃」,什么才是「掩耳盗铃」?
苏嘉豪不但是「暴力小英」发动的暴力活动的亲身参与者,也是蔡英文炮制的「特殊两国论」的追随者及实践者。实际上,当澳门特区政府高教办按照中央政府的指示,删去其网页中台湾某些大学名称前缀的「国立」二字,以清除「两个中国」的痕迹时,苏嘉豪就上窜下跳,「强烈抗议」。他更主动讨好由「台独」骨干掌控的台湾「教育部」,质疑高教办为何资助学习普通话是前往内地,而不是台湾地区。相信许多人对这些事件,仍然记忆犹新,根本无需媒体「指控」。
在第四任行政长官选举的过程中,苏嘉豪积极参与了「民间公投」的活动,并装模作样地成立了甚么「特首选举民间公投管理委员会」,严重干扰澳门居民执行「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方针,及享受在全国人大常委会主导下,全体澳门居民参与的政制发展成果的第四届行政长官选举,并公然以「公投」来培植「独立自决」的土壤。实际上,「公投」,又称「公民投票」,这种「直接民权制度」,是「主权在民」理论的表现形式。正因为如此,西方一些国家内的民族分裂势力,就把「公投」视作「民族自决独立」的武器。但是,澳门特区并非独立政治实体,而且更没有「公投」的法律规定,因而不能有任何形式的「公投」活动。因此,苏嘉豪及其今次也遭到「DQ」的伙伴们搞什么「民间公投」,其实就是要为推动「变相澳独」「试水温」。
「走过必然留下痕迹」。苏嘉豪的自辩声明,完全是「此地无银三百两」,苍白无力,忽悠不了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