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欠薪,员工打官司胜诉也是吃亏_风闻
曲静通幽-网上发表的文章点击量过亿。2021-07-15 08:15
头条新闻 **导语:**打工人的工资到账了!不过,工资什么时候发却大有讲究,深圳一家公司就因为每月20日发上个月的工资吃了“大亏”。员工以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为由解除劳动关系,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双方因此发生争议,案件经过仲裁、一审、二审……一直打到广东高院,最终裁定公司赔偿54481.7元

说公司老板黑,是对的。
若说这家公司因为与员工打官司吃了“大亏”,我觉得挺搞笑!
相比之下,员工吃的亏那才叫大呢!
公司未按照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员工以此为由提出辞职,并要求公司支付经济补偿金。这在情理法上都说得过去。因此,那法院判赔的5.4万,公司本来就应该给员工的,可公司偏偏不给,输了官司才给。公司有法务部门,连律师费都不用出,我看不出公司哪儿亏大了?
现在来看看员工的亏吃的有多大?这个案子经过仲裁、一审、二审……一直打到广东高院。估计光律师费没有一两万就拿不下来,此外,还得赔上误工费、车旅费等开支。这还事小,像这种“马拉松“官司,员工要打工养家糊口,有几人能赔得起精力、赔得起时间坚持把官司打到底?要我说,员工打这官司完全是得不偿失!
企业拖延发工资是违法行为,劳动保障部门不给力,却去鼓励劳动者打这种官司,这不是坑人吗?
我认为,劳资纠纷官司不是不可以打,但要有激励和惩罚机制。特别是类似员工讨薪的官司,法院要与劳动保障部门信息共享,劳动保障部门可以法院的判决书作为企业是否有违反劳动法行为的依据,劳动保障部门对于败诉的企业要予以处罚,并对打这官司的员工给予适当奖励。
我相信这建议如劳动保障部门肯采纳,对企业的欠薪行为,定会起到一定的震慑作用!文/郑智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