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建应对重点应该在罚款上,这样更直接_风闻
不是苦力的苦力娃-2021-07-14 14:28
1重罚业主。按违建附属主体建筑物价值十分之一罚业主,同时拆除。主体建筑物价值低于违建物的,按违建物价值罚,都低的,按不低于某个价位的处罚。
2重罚施工方。不论是正规建筑公司,装修公司还是施工队。罚款数额同业主,如违建行为显然危害整体建筑安全和公共安全的,加罚1倍。
3重罚施工方工人。罚当地建筑业工人平均工资6月总额。
4重罚物业(有物业的罚物业,有单位的罚单位)。隐蔽施工未发现的,负责人以及具体负责人罚5000—10000。公开施工未发现的,物业或单位罚50000。发现而未进行劝阻的,物业或单位罚100000。
5重罚居委会。经举报,未有任何处理的,罚50000。
6重罚城市管理部门等负责违建管理工作部门
未发现的,1宗罚10000,发现未处理的,1宗罚50000。主动发现的,1宗奖1000+业主罚款10%.发现并拆除的,1宗奖业主罚款50%给负责人和经办人。
7重罚街道,年违建累计数量达到多少平米的,罚50万,发生公共安全事件的,罚100万。
(以上数字均为示意)
刑事责任本来就有规定,不必讨论
违建相关各方,都是钱驱动的,即使是渎职的,拿钱办事的,或者干事积极的,都得钱驱动。这是市场经济,得尊重规律。讲法治,讲道德,讲党性,离我说的这7方中的5方太远了!
钱反而能具体量化他们的可能潜在损失,那就会考虑的更实际点,而不是塞点钱偷偷摸摸盖了违建了,发现了就是拆除或一定的罚款而已。
成本可见的太低,就是鼓励犯罪
所以应该显著的公开的提高犯罪成本
承认他们奔着钱和利益去,就用罚金砸死他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