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郑家大屋外墙屡被刮花说开去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2021-07-08 05:30
从由中央出手,帮助「澳门历史城区」申请「世界文化遗产」成功之后,如何在充分利用「世界文化遗产」促进澳门旅游业发展的同时,更应维护保育好「澳门历史城区」,就是一个切身的辩证话题。在此前的「澳门历史城区」被联合国世界遗产中心亮出「黄牌」的问题尚未能获得安全妥善决之前,又发生了新情况,就是郑家大屋的外墙屡被刮花的问题。
实际上,六月间,郑家大屋的围墙再次被车辆刮花,受损坏的外墙位于妈阁街七号至十三号之间。据文化局表示,六月下旬巡查时,已发现郑家大屋夯土墙有被明显刮损情况,刮痕长约三至四米,预计修复费用需要一万四千元。这已是近日第二次发生此类情况,文化局已就事件报案,幷会尽快开展后续的修复工作,持续与相关部门研究改善措施,幷已增设包括路面减速垫、路缘石、限速牌等,幷将继续与研究优化该处道路情况。
昨日司法警察局宣布,该局在接到文化局报案后,司法警员透过现场监控录像及调查后,发现一辆俗称为「田螺车」的混凝土车经过相关路段时,车辆部分撞到郑家大屋的外墙,造成损毁。涉事的六十四岁本地男司机为逃避法律责任,没有即时停车及通知警方,有人已承认犯案并愿意作出赔偿,他将被以加重毁损罪移送检察院侦办。
郑家大屋不但是「澳门历史城区」中的重要组成元素之一,而且郑家大屋的主人--郑观应,更是中国近代史上的重要人物。他不但与孙中山先生过往甚密,孙中山在香港西医书院学习时,常与郑观应在郑家大屋议论时政,而且还是毛泽东当年年少时,关心国家时事的「启蒙者」。据美国著名记者埃德加•斯诺的《西行漫记》(又名《红星照耀着中国》)所载,毛泽东最早接触的政治性书籍,就是郑观应在郑家大屋撰写的《盛世危言》。毛泽东在一九三六年对斯诺回忆自己当年阅读《盛世危言》的感想:「这本书我非常喜欢。作者是一位老派改良主义学者,以为中国之所以弱,在于缺乏西洋的器械——铁路、电话、电报、轮船。」因此,维护保育好郑家大屋,不但是对「世界文化遗产」负责任,履行对国际组织的义务及责任,而且也是从澳门特区的角度,维护好中国的近现代革命史,尤其是目前仍是在热烈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一百周年之际。
其实,自澳门回归尤其是澳门特区政府文化局于二零零一年接管郑家大屋之后,就按照「修旧如旧」的原则,对大宅进行修复工作。克服了许多困难,终于因应建筑物的原有结构,运用同类物料进行修复,尽可能恢复建筑物昔日面貌,于二零一零年二月完成整体修葺工程,全面向公众开放。因此,郑家大屋的内部保护,还是可以向全体「澳人」及协助澳门「申遗」的中央政府,以至联合国教科文组织世界遗产中心作出「交待」的。
但此次郑家大屋外墙遭受刮花事态,却暴露了一个并非是属于文化局责任的问题,那就是郑家大屋外墙对开的妈阁街,该路段行车路面净宽度仅约二米,是整条妈阁街最窄的路段,不但无法设置合规的行人路,就连普通车辆都要小心通行,以避免损坏郑家大屋外墙。但还是发生了郑家大屋外墙被刮花的意外,而且还不止一两次。而且,有附近居民反映,该段路是日常出行的主要路段,且附近有学校,上学及放学时段车辆及行人较多,步行的学生也会途经该道路,繁忙时段人车争路情况相当普遍。身材矮小的学生难被驾驶者察觉,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因此,有团体建议,当局应在合适的位置安装更多辅助镜,令驾驶者可清晰掌握路况。修复夯土墙后,亦应考虑对行车宽度及夯土墙外观影响最少的原则下,在墙身或其他固定结构安装厚度适当的钢板或亚克力板,再涂上与墙身颜色一致的油漆,以保护夯力墙免再次受损。同时,应在该路段前段位置增设路面收窄及注意行人的警示标号,提早对驾驶者作出警示,以多种措施去兼顾行人安全、保障驾驶者的利益及维护文化遗产。
这个建议虽然是好,但也只是「治标不治本」。而且,在墙身安装钢板或亚克力板,再涂上与墙身颜色一致的油漆的点子,也不符合保护「世遗」必须注意其「原真性」的原则。
如果此情态不处理好,将来还将会发生郑家大屋外墙屡被刮花的意外。而随着内地疫苗接种率的普遍提高,群体性免疫屏障即将建立,澳门特区也能继续保持为疫情低风险甚至无风险地区,澳门与内地恢复正常通关指日可待。这就为中央同意恢复办理内地居民赴澳旅游团签注业务,提高必要条件。届时,澳门特区旅游局和旅游业界尤其是导游业者,为了弥补疫情期间的损失,必然会「搏晒老命」地工作,充分利用澳门的所有旅游资源,当然更是出于对郑观应的尊崇,或许郑家大屋就将会成为重要的「打卡点」。但由于妈阁街不但狭隘,而且还是单行线,附近更是没有泊车场,因而将会是事倍功半。
也是在此时,特区政府都市更新委员会召开本年度首次会议,而澳门都市更新股份有限公司也与黑沙湾新填海区「P」地段的地段C暂住房建造工程的两间获判给联营体代表,分别签署判给意向书。这两者本来是「风马牛不相及」的事情,但其实可以串联起来思考。面对郑家大屋外墙的楼宇,优先作为「都更」改道的对象。亦即拆卸后扩宽妈阁街,甚至辟为旅游车停车场。这就可一劳永逸地解决问题,而且也有利于将郑家大屋作为旅游团的其中一个景点。至于居住在该处的居民,则按照《都更法》的规定,给予安置。尤其是其中的市政署宿舍大楼,因为是公产,更容易解决。
大三巴牌坊也是如此,可用特区政府「以地易地」接收郑家大屋业权的方式,接收或收购高园街的商人土地,在妥善处理好地下的文物之外,开辟为旅游巴停车场。这就可有解决游客在塔石停车场落车后,走路到大三巴牌坊的不方便状况,尤其是在酷暑烈日或冷风冻雨之时。
「澳门历史城区」成功「申遗」之后,澳门居民保护「世遗」的意识高涨。不过,可能在某些具体项目上会有「矫枉过正」的情况。比如在罗理基马路某最高可兴建九十米的私人住宅地段,一些人声称「遮挡东望洋灯塔」。其实,在旁边的一栋新厦建成后,从何贤公园方向望去,东望洋灯塔已经被遮挡殆尽,亦即该私人住宅地段已经根本不存在「遮塔」的问题。
如果只是纠缠于「遮塔」问题,还只是单纯的保育「世遗」的问题。但最近却有人要刻意将之引导到政治的层次去,在互联网社交工具上声称,该即将兴建的私人住宅大厦,将是澳门中联办的「员工宿舍」,那就要注意其动机及可能会发生的后续效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