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进党仍要刁难「公投」及「罢免案」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2021-07-06 04:56
台湾地区「中选会」本月二日作出的两个与投票有关的决定,明显地是采用了「双重标准」:原已定于八月二十八日进行的四项「公投」,以疫情为由,延迟到十二月十八日进行;而同一天宣布成立的陈柏惟「立委罢免案」,却又将其投票日期定在八月二十八日,亦即是无需顾及「疫情」的因素。
《公民投票法》规定,「公投」的投票日期固定在公元偶数年份的八月的第四个星期六,二零二一年是八月二十八日。而且《公民投票法》并没有投票延期的规定,因而如要延期,就应延到下一个公元偶数年份的第四个星期六,亦即二零二三年的八月二十六日举行。「中选会」可能是为了避免在野党批评「没收公投,而援用了《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有关投票日延期的规定,决定延到十二月十八日举行。
四项「公投」投票日期的延期,看来各方尤其是「公投案」的发动方,没有意见。毕竟,在疫情期间,尤其是仍然实行全台三级戒备的期间进行投票,不但是在投开票站的开设,及选民投票时的秩序维持,都受到「限聚令」的制约,存在许多困难,而且选民们也因为疫情紧张而不愿出门投票,将会严重影响投票率,导致首先就过不了四分之一投票率的第一关,而前功尽废。或许到了年底,一方面在郭台铭等民间企业及慈善团体出面购买疫苗,能够确保民众的基本接种率,及采取多项抗疫措施之下,疫情得以缓和,可以恢复正常生活秩序之后,此时进行「公投」投票,还能保证能够跨过「门槛」的投票率,而且人们对「莱猪」、「三接」破坏藻礁的不满情绪仍在,同意票可能会高于选民数的四分之一并多于不同意票,而获得通过。
但既然是「公投」日期援引了《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的相关规定而决定延期,为何在七月二日同一天宣布陈柏惟的「立委罢免案」成立,却又将「罢免案」的投票日期定在八月二十八日--亦即就是同时宣布延期的「公投」的原定日期呢?既然是「公投」的投票日期延期是因为疫情,「立委罢免案」就不用避开疫情吗?因而,无论动机如何,是有意还是无心,都摆脱不了「为陈柏惟护航」的嫌疑。
实际上,既然「中选会」在讨论「公投」是否延期时,已经评估八月下旬的疫情仍将较为严峻,全台三级戒备可能仍未能解除,即使是疫情有所缓和,也不可能完全解除戒备,而只能是降级为二个戒备或一级戒备,因而必须延期。既然如此,即使是「立委罢免案」并非是全台投票,只是在台中市第二选举区投票,但受疫情制约,而且也是受到「公投案」押后投票的心理阴影影响,投票率也可能不高,使得同意票率以至连投票率都未能跨过四分之一的「门槛」而遭否决。这不是「双标」,什么才是「双标」?
此举当然遭到「删Q总部」和国民党的反弹,就连「中选会」也感到理亏,因而昨日在周日休息后第一个上班日就连忙解释,依《公职人员选举罢免法》规定,「罢免案」成立后,须于六十天内举行投票;而在张贴「罢免公告」前,须让被罢免人于收到「罢免理由书」十天内提出答辩,而该「答辩书」也须载明投票日期,「中选会」在收到被罢免人「答辩书」五日内正式提出「罢免公告」。届时,也才能提交「中选会」的委员会议,审议是否调整投票日。「中选会」进一步解释,七月二日宣告「罢免案」成立,依法须订出投票日;待「罢免案」正式公告,才能进行投票日是否更改的程序。换言之,陈柏惟「立委罢免案」是否能如期于八月二十八日举行仍有变数,「中选会」委员会议将在十六日进行讨论。而全台三级防疫警戒至十二日是否解封或微解封,预料也会是判断「罢免案」是否延期的关键之一。
「中选会」的解释,由其道理,现在就要看,在七月十六日召开委员会议时,是否顺应民意及疫情态势,决定延期,尤其是与「公投」合并于十二月十八日进行了。毕竟,「罢免案」捆绑「公投案」进行投票,将能提高「罢免案」的投票率。
国民党党团攻下一城,紧接着要「追穷寇」,再接再厉,提出「蓄谋已久」的「不在籍投票」议题。国民党「立法院」党团干部昨日拜会「中选会」主委李进勇交换意见。国民党团书记长郑丽文表示,《公投法》已经把「公投」的投票日期写死,而「中选会」援引《选举罢免法》的相关规定,将「公投」日延期,这部分国民党团并不反对「中选会」的决定,但国民党团认为,应该趁这个机会把相关法律修备完整,而「不在籍投票」在《公投法》里头已经有法源,只是还需要另订法律来施行,因此希望尽快在法源上修法以致完备,若能在十二月十八日之前就准备好配套,就可以降低群聚风险,减少大规模移动。
李进勇则回应,「不在籍投票」从以前就有很多讨论,但意见也非常分歧,过去就曾有草案送进「立法院」审查,却因为意见太多很难整合。而「中选会」站在选务机关的立场上,也支持「不在籍投票」的方向,只是「不在籍投票」牵涉到的方式很多,包括:电子投票、通讯投票、代理投票、提前投票等,因而要达成共识,还需要相当程度的酝酿,今年一定来不及。
但国民党党团昨日仍然提案,建议「立法院」在七日下午至十六日召开临时会,审议国民党团草拟的《公民投票法部分条文修正草案》,纳入「不在籍投票」的规定。「立法院长」游锡坤决定今日进行朝野协商,研商国民党提出的召开临时会相关事宜。
但民进党团总召柯建铭却大泼冷水,声称「不在籍投票」应以专法定之,而并非是以修订《公投法》解决。并宣称民进党团也反对召开「立法院」临时会,及批评国民党是假「不在籍投票」之名,行「通讯投票」之实,但「宪法」规定投票要秘密为之,因而「通讯投票」「违宪」。
其实,即使是能开得成「立法院」临时会,民进党仍将能依仗其占有议席优势,否决国民党提出的《公投法》修订案。即使是交由党团协商,也因时间关系,而未能赶及十二月十八日之前通过,甚至是民进党党团故意造成党团协商破局。总之,要说缠斗,过于「老实」的国民党和民众党,绝对斗不过狡猾的民进党。何况,还有时代力量党团在「帮拖」民进党。因而国民党党团此举,也是「明知不可为而为之」,只是为了「赚吆喝」,造声势,并揭穿民进党的鸭霸丑陋面目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