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经济条件下的收入分配和就业:是经济问题更是社会问题_风闻
舜耕山-唯愿祖国更强壮!居安思危,总比忘乎所以更保险……2021-07-05 18:42

市场经济条件下的企业既从属于社会,又在现代社会中处于支配地位,是社会中具有代表性的决定性社会组织。这意味着,我们所处社会的信仰、价值观和承诺,现实是与企业联系在一起的。同时也意味着,企业在实现这些信仰、价值观和承诺上的成功与否,将决定着社会的成败。
因此,经济关系并不是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全部关系,很大程度上也未必是最为重要的关系。经济学家所说的“金钱关系”并不是真正意义上的“社会关系”,它非但不能使个体成为企业的一员,也无法满足个体对于社会地位和社会职责的要求。
再没有别的资源比人力资源的运营效率更为低下的了。少数企业找到了挖掘员工能力、矫正工作态度的窍门,从而在生产率和产出方面实现了大幅增长,既满足了客户需要,从而也满足了员工需要。
前工业社会的经济基本上处于勉强糊口的状态,以至于只能允许人口很小一部分从事那些不能即刻创造经济价值的工作。在所有前工业社会中,不能从事体力劳动的人对整个社会来说便是一种负担。大规模生产对接受过智力与技术培训的人员产生了依赖,是一次史无前例的逆转。
前工业社会如果不能打破自身的道德和社会基础,坚持将社会的大多数人贬低为牛马,它就无法指望能达到一个较高的文化和教育的水平。大规模生产技术下的工业社会中,这种情况被彻底颠覆。非体力劳动者,接受过智力和技术培训的人,成为了社会中最具生产力的成员。
在工业社会中,不再是受教育者的数量应受到限制;与之相反,问题在于整个社会能负担起多少未受过足够学校教育和培训的人的生活。
工业社会的生产率是与受过智力和技术培训的人员的数量成正比。大多数情况下,未受过一定学校教育和培训的人员(包括熟练的体力劳动者)都将可以被机器所取代。
企业作为一个社会机构所面临的问题,与它作为一个经济或政治组织所面临的的问题完全不同。
对优秀企业管理实践的研究与分析表明,个人在工业社会的企业中能够获得地位和职责,这一点驳斥了认为工业体系在本质上破坏了人类社会和个人尊严。事实上,类似观点仅仅是出于对“旧日好时光”的怀旧情怀。
正确的结论并不是说企业必须落实其成员的地位和职责,而是说工业社会中的企业在这方面具有得天独厚的能力。企业对员工社会地位和职责的要求实现的越多,它在生产能力和盈利能力上的直接受益就越多,其经济效益也就会越好,而不是相反。
“知足常乐的职工是高效的工作者”是一句危险的口号,它只道出了真相的一半。工业社会中的劳动者的工作如果没有得到妥善安置,他们就像是工业社会中的难民一样。正确的工作安排是提高生产率的有效方式之一。即使通过成功的工作安排让员工适应了工作,仍然存在着如何让工作适应员工的问题。
企业所采取的的任何措施,只要是朝着企业社区的社会化整合方向努力,企业的发展与进步就会得到企业内部自发力量的支持。这些措施积少成多,同时还将受到社会自身推动力的支持和促进,从而反过来巩固了社会实体。
在促社会地位和职责的实现方面,企业的积极作为将带来超乎寻常的巨大社会效果。与后来居上的美国相比,往日欧洲反对社会整合的力量当道的时间相对更长,社会建设性力量遭到更为严重的阻碍。
需要克服的障碍和困难必定存在于企业内部,它们与社会“制度”并没有太大关系。对企业而言,社会制度是一种公共环境。无论何种社会制度,其企业的“社会状态”并没有本质区别。
在分析工业社会中企业的社会缺陷时,仅仅对社会制度加以诟病而不去考虑企业的内部治理和企业本身的政策,是一种社会占星术——纯粹的迷信。
克服上述困难的唯一途径,是在企业政策和企业管理实践中进行切实而持续性改革。困难不可能通过宣传和美好的往往加以解决,也无法通过对人进行心理或个性分析的方法使他们适应企业的环境。
困难的的确确存在,要克服它们需要在企业政策、组织、实践甚至企业的经营理念上,采取切实、根本和重大的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