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要30岁的米德尔顿,31岁的霍勒迪和33岁的洛佩斯:沉默的扎实_风闻
张佳玮-作家-2021-07-05 21:27
克里斯·米德尔顿,是这个时代的乔·约翰逊。
古典、扎实、准确、顺滑、沉默。
会用挡拆得分,效率不低,但并不太需要。
因为定点篮子太准了,又毫无死角,所以可以用投篮假动作和体前变向,抢一个身位就突破。
突破了也不拘泥路线:因为随时随地可以投篮。
当然没有乔那么漂亮的大幅度变向,但有类似的三威胁晃动后强投,以及,和乔一样:肩膀很好,可以顶着防守压力,带后仰高出手点放长射。
以及,高效但低调:打卡上班,高效率赢球,不出风头。
每个月大概扣三个篮。
我们知道:乔·约翰逊职业生涯的决定性一刻,是他离开太阳,去了亚特兰大。
他一整个生涯看下来,我们也发现了:他有当老大的能力,但性格上,其实更适合在一支强队做二当家。
而这个当代乔·约翰逊,现在正做着一个最合格的二当家:
打着漂亮数据,赢着球,做着贡献。除了有点被低估之外,别的都很顺利。
乔·约翰逊是26岁才开始进全明星的。
米德尔顿是27岁。
古典打法、扎实打底的人,容易大器晚成。
但一旦成了,就不太容易变成飞坠流星。
上面这段,去年2月写的了。

拉开聊两句。
米德尔顿在大学时,都被认为是大器晚成——大一场均7分,三年级也就场均13分5篮板。2012年二轮秀。
优点是随处有篮,特别无私;缺点是没爆发力,缺少力量。
看他现在的体格,“缺少力量”这句话听着像笑谈了,但他为此付出了多少努力,天知道。
米德尔顿本季季后赛命中率不高,43%而已。但篮下71%,短中投46%,中投43%,长中投44%,三分率34%——姑且算是无死角。
最妙的一处:他每场有多达51%的投篮,对手离他4尺以内:俗称面对干扰强投。
这是他的优点,也是他的缺点。
顶尖摆脱手,不会每场有一半的投篮是强投。掩护啦,走位啦,撤步啦,晃开啦,总能晃干净了再投。
米德尔顿的爆发力有限,运球幅度不大,晃不干净,他也不在乎了。
肩扛胯顶,抢半步就强投吧:靠投篮手感吧!
今年约基奇以第41位新秀拿了MVP,大家都说好。
但其实米德尔顿以选秀第39位,作为二当家(以及半场攻防实际上的第一强投手)进了总决赛,本身也挺励志的吧?
与米德尔顿的大器晚成不同,霍勒迪早早地成名。
新秀年他19岁就当了费城首发控卫,二年级20岁就坐稳首发,还进了季后赛:那支费城极均衡,首发都不肯投篮——霍勒迪、伊戈达拉、布兰德——反而是替补杨的走位和路威的接管,还积极些。
三年级,就打了个黑八:虽然是因为罗斯那次致命的大伤,但到底是黑八。
我还记得那会儿,他是联盟最早坐稳首发的90后控卫,总觉得他的体格和打法,会成为下一个昌西。之后他去了鹈鹕,长期低调着。
大家都知道他很强,但他厉害得不显。
毕竟这个时代,亮眼的后卫是能持球威胁提全队,要不然每场都接管爆分的。霍勒迪在鹈鹕打到后来,都转2号位去了——倒不是他不能控球了,而是他的打法,更接近第二持球手。他并不喜欢单独面对整条防线,骨子里是老派打法:传球,协调全队,把内线带起来。
身为一个后卫,本季命中率50%了——仔细想想还蛮吓人的。

霍勒迪有两个有趣的特色:
——大量半转身。
——喜欢两脚起跳。
这个时代,大家都喜欢面筐大幅度拉球然后突,霍勒迪突破却经常是直线滚进去的;半转身努着,小幅度旋转,挂着人进去,左右手都能小抛:而且他还会一手中投打板。
幅度不大,动作也不快,摆脱也不干净,但总能咕噜噜滚进去。他的杀伤不致命,但滑溜溜地很难按死。
两脚起跳,是源于他上一个习惯。人到篮下或者中距离了,摆脱不干净,那就跳步顶一下,出手了。他的进攻,都是奔着“知道我闪不开,尽量顶着上吧”去的。
杜兰特当年打鹈鹕后,说霍勒迪“狡猾而强壮”,就是这个意思。
他和米德尔顿角色不同:
他管见缝插针,米德尔顿管强投硬卯。但骨子里,他俩是类似的:不靠跑跳飞翔,靠步伐、靠打、对抗下的小活儿。
终于米德尔顿快30岁,霍勒迪31岁了,总决赛了。
扬尼斯是雄鹿的门面。跑、跳、冲、扣。两届常规赛MVP。
但他受伤后的两场,雄鹿拼赢了:
快30岁选秀39位的米德尔顿、31岁选秀第17位的霍勒迪、36岁选秀第35位的塔克、28岁选秀第41位的康诺顿、26岁选秀第22位的波蒂斯。
主力那几位,选秀位最高的,是33岁命途跌宕起伏的前第十位新秀布鲁克·洛佩斯。

洛佩斯入行那年,我跟人开玩笑:他可以变成个穷人版邓肯,退役时会是网队各种记录保持者。
现在看来,的确:他是网队史第一得分手,第一封盖手,投中球最多的人——可惜,一直不红。
他入行第一年,球队老大是哈里斯和卡特。二年级,球队只有12胜70负。在凑齐乔·约翰逊和德隆之前,网常年在输球。
年轻的洛佩斯,就是这么一路输过来的——当时很流行嘲笑他的篮板球。因为他(和希伯特)都是专司护筐,不刷篮板球的那类守门员型中锋。
他进过一次全明星,那是2013年:打了10分钟罚进了3个球,倒有3个助攻。很符合他的做派。
他是个好人。很听话,很扎实,很勤奋,私下里很好玩——他是个迪士尼疯狂爱好者。教练都很喜欢他,但他成不了腕儿。
2016-17季前,阿特金森教练让他练三分。此前八年,他进过3个三分球而已。
他就听话地,开始练三分了。
——布鲁克·洛佩斯不是个天才。他跑不快,爆发力和灵活性都不如他弟弟。但他一向很勤奋。大一他罚球率69%,被一堆评论家指出后,大二就蹿升到了79%。
2016-17季常规赛,他开始投三分了:全季387投134中。
他成了能投三分的巨人。
他去湖人待了一年,那本来是他的梦想之地——出生在加州北,高中在加州,大学在斯坦福——但湖人也没太要他。
到30岁,他都一直不顺:打过13场季后赛;单季输过70场;有过两次赛季报销的经历;进一次全明星但也没太多人记得。
在雄鹿,他遇到了马刺过来的布登霍尔泽教练。布登说,马刺一直保留着能投三分球的长人——我们知道,马特·邦纳嘛。
现代NBA需要这么个巨人:防守时可以保护篮筐,进攻端可以拉开空间,提供高效率空位攻击。
于是练会了三分球之后的布鲁克·洛佩斯,人生第二春了。
但这好运不是凭空掉下来的:
还是他努力不懈,扎扎实实地,拼下来的。
他会投三分,但禁区意识毕竟在。所以扬尼斯缺阵第一场,他拿下生涯季后赛最高的33分。
古典打法、扎实打底的人,容易大器晚成。
但一旦成了,就不太容易变成飞坠流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