荣誉表彰不可“小众化”_风闻
clovery-2021-06-25 09:44
荣誉表彰是对个人或集体的优秀事迹、先进做法和突出贡献等进行表扬或嘉奖的行为,是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激发全国各族人民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一项重要工作。通过对优秀先进给予荣誉表彰,把他们的事迹广泛宣传,才有助于我们更好地向榜样学习。
然而近几年,笔者发现,荣誉表彰存在“小众化”现象,反而无法起到带动大家向榜样学习的作用。其带来的消极因素包括:一、表彰来表彰去还是老面孔,上级下级重复表彰,不善于发现新典型。二、普通人获得荣誉的机会减少,挫伤其积极性。三、为了提高推选成功率,有些单位从已有较低级荣誉获得者中去推选较高一级的先进人选,反而把先进应有的标准、典型该有的分量,放在了次要位置。
谨防荣誉表彰“小众化”,应做到以下三点:
**一、规范表彰程序,让表彰有章可循。**制定规范的荣誉表彰工作指导手册,规范表彰流程和标准。表彰工作要坚持党的领导,从大局出发,把握正确方向,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在表彰程序中增加党员和群众的参与度,让他们提意见、提想法,同时将表彰程序逐级按时公开,增强信息公开的透明度,维护荣誉工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必要时可以通过纪委介入,对表彰程序、受表彰人员进行监督和审查。
**二、扩大人选覆盖,让表彰发挥实用。**在荣誉表彰执行中明确人选范围,优先考虑推荐人选的先进性,而不是凭过往印象。扩大推荐人选的覆盖面,从各行各业中推荐真正有能力、有想法、有实绩的人员到表彰候选人的队伍中来。必要时可增加基层人员的占比,激发基层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工作热情。
**三、注重政治品质,让表彰名副其实。**除了表彰人选的突出事迹以外,还应该注重其在政治品质方面的素养,将虽有一定先进做法案例但功利心强、虚荣心强,政治品质不佳的人选剔除在表彰名单之外。荣誉表彰对象应以德为先,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充分发挥其精神引领、典型示范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