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历多年业委会、村委会民主试验,应认清中国特色基层组织制度的优势了_风闻
工业党经济学-2021-06-24 13:01
业主委员会和村民委员会的选举和自治都做过多年的试验了,现在应该看清,这些都不是、至少不完全是实现人民民主的正确道路。没有党组织把人民群众中最勇于负责、善于任事的人筛选出来,而是不加区分直接交给一般的、面目模糊的人群,就不可能有贤能的组织和治理,结果只能是不负责的投票、不作为的组织。
我们现在的制度应该完善和推广。基层组织应该一方面吸收基层的人才,一方面锻炼异地的干部;既有自下而上的民主,又有自上而下的集中。
(1)关于选举制:热心的群众可以通过自荐和推荐的方式进入基层组织(定期收集居民的民意,但不搞公开的竞选造势),起到服务和监督的作用,实现人民民主的内涵。经过组织考察,可以入党;经过公务员招考,可以加入正式编制,获得异地调用的干部资格。
(2)关于考试制:通过招考来的公务员负责基层组织的日常工作,可以是党员或非党员,可以在岗位上按程序申请入党。这只是一份为民服务的工作,可以没有多少政治性。有一些纯业务性质的岗位,可以一直保持非党员的身份而有机会得到晋升。考试主要考专业能力,除了公务员考试之外,还可以采用国家认可的职业技能考试、专业等级认证、学历教育等,既是公务员的进入门槛,又是提拔晋升的重要依据。
(3)关于基层党组织:在基层组织的群众代表和公务员中肯定有相当比例的党员,他们自动组成党支部,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其他民主党派也可以根据自身章程成立基层党组织,实行参政议政的法定职能。
(4)关于任命制:公务员本身就是服从组织分配下派到本地的干部,而党支部的领导也是经上级组织委派或提拔的党员干部,这些都体现了“一盘棋”和异地调任的用人方式。
(5)关于选拔制:通过党政两条线上的“德、能、勤、绩、廉”定期考核(民意因素包含在各个指标之中),将人才提拔到更高的职位上、调动到更大的平台上、接受多个地域和环境的锻炼。
这样,基层组织就由公务员(任命或下派)和本地代表(本地选举产生)两部分组成,二者都由党员和非党员两部分组成,党支部起到基层组织的“发动机”的作用。有党政两条选拔通道,但行政方面的任职资格需要通过考试(或其他适当的考核)方能取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