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客自传 0070_风闻
全球博客自传第一人-喜欢文字就是喜欢自由2021-06-05 18:53
送你上路
在几个要好又经常玩的同学中间,君的年龄最小,却是最有优越感的一位。烟比我们买的贵,衣服比我们换得勤,十八九了还吃零食,一起吃酒也要花钱多最能喝。他常对我们说:家里老爷子十三就跟着闹革命,福大命大熬过来,现在都跟着沾光,这不,今年的旅游费又发下来八千块。(上世纪八零年前后)他一边说一边把右手的拇指和食指一伸,做一个发令枪状。其实我当时听着没啥特别概念,就记得我们在一起喝酒时君有时花钱会多一些也最能说。但君始终没有因酒把我放倒过,或许这在他心里多少有一丝丝不快因而总想找机会与我锛一锛。
记得有次我们几个在一起喝酒,喝到二马甲(喝的有点高了)上时候,君对我们说:钱是好东西,有钱就有酒有肉吃吃喝喝。前边孙二娘开热酒小菜,卖甜水玩具耍物,每个大集能挣一麻袋毛票。就是自己不舍得吃,他家吃肉不吃自家的,出去买别人家的肉吃,真他妈的会算计。你看人家春,他娘擀饼卖,恣了他了,整天喝酒捞肉堵老迷,别看自己长得不像口干粮,··· 看见大福子了吗,就是让钱担空的。哼,这下好了,三年,才拿了人家几十块钱,工作也没了。不知为何君说到这里顿了半天,拿一张特别严肃又认真的脸对着我们说:咱们在一起这么多年,关系就不用说了,以后无论谁有了难处,碰上麻烦,(君一拍胸脯)我不管犯法不犯法,只要到了我这里,保证叫你们吃饱喝足拿上钱送你上路,以后逃不逃得掉就看个人运气了。好,够意思,我敬你,先干为敬。我被君的肺腑之言所感动,我为有在紧要关头肯送我踏上逃亡之路的挚友感动。那一天我喝得不少,似乎有点像醉了,却还是没有吐酒。我记得我扶着墙踩着云轻飘飘昏沉沉地回到利家喝水,哪里还顾得喝水啊,到了利家我就倒在炕上了。君看我这个样子就坏笑着拉我起来,又拉我起来,还拉我起来,没等第四下,我一肚子苦酒向胸腔猛撞,如四海翻腾之云水怒,五洲震荡还风雷激,它们长驱破口狂喷,一泻千里。
记得我还欠起身指了指君说:你,你,送我上路。
二元回扣
当君送我出他家大门口,再拉扯硬把两元钱塞到我与他推搡的手里,唿隆关上大门的时候,我想:这是个二元不等式方程啊。
君也在一家电子企业工作,当我还感觉每月的工资有剩余的时候,人家君跟他三哥学着在家第二职业了,他买来全套台式收音机的散件组装收音机,并告诉我说:打听打听,有要的就来都是出厂价,三十元一台。并特别强调说:有提成啊,有提成。
“提成”?我心里打了个问号:真是越有钱越知道钱有用啊。我给你回老家问问,我答应了。不为提成,只为君能有为同学两肋插刀这句话就应该帮这个忙。
说做就做,休班回老家。看了爷爷奶奶,去看了小莲叫她等着我。回头就去了我一个四伏上的叔伯哥哥家,只见嫂子一人在做活。说了几句闲话后我就开始了人生第一次推销产品的活动:也不买台新式收音机,听个戏啊,歌的。你能买啊,你们厂里有啊?嫂子问道。我能给你买到又便宜又好的台式收音机,是内部货,是那种木质外壳的,你摆在桌子上多好看啊。多少钱啊?三十。三十?不算贵。买就买,看你说的这么好,买一台。
记得我是从君家里取的货。下周休息时,我一手扶着我那辆大金鹿自行车的车把,一手扣住收音机箱体的后盖子,歪着膀子,一路扥扽哒哒地回了老家。(现在看那台收音机也没个外包装有点假冒)我看了一眼小莲,举起手里的收音机馋了馋她,“等着我”。嫂子见了我和手里的收音机先是高兴了起来,看我当场进行了调试。吱吱啦啦,吱吱啦啦,有曲有音,有唱有声,当地台特别清楚,中波短波没有。经过我一番鼓捣,嫂子终于不说话了,她开箱,拿钱。当我接过嫂子手里的三十元钱转身离开时,我感觉到嫂子不太放心的目光有一丝丝在身后。
回城后我先把钱给君送了去,看见他好像也稍稍松了口气。送我出大门时就有了开始的一幕。
这次营销的成功没有带给我任何成就感,我也没有因此去捞人生第一桶金。因为我发现买的,卖的,中间商都不快乐。虽然都有利,却又都有损失。(而且我记得是徒手骑自行车送回老家嫂子手里就当时年轻不担心,但现在想想万一摔碎了因此为了两块钱真不值 ··· )
助君好合
君这小子,不但家庭条件好也讨女人喜欢,个子虽然不高但国字脸有腮胡很男人。这不,刚参加工作不久就交桃花运了,有女孩子暗中追求。上世纪八十年代十八九的男女青年还不太敢公开谈恋爱,特别是刚刚工作,还要顾及师傅们的看法,也怕造成不良影响但男孩家的家长知道后也不会像现在那样高兴的像捡了个大便宜。追君的女孩是一块彩玉,一切都在暗中进行,为了安全,君把这个穿针引红线的任务交给了我。
君跟玉在一个单位,但每次有约总是等没人的时候用单位的电话告诉我内容,我接完电话后再通过我单位的电话打到君的单位说找玉有事,他单位的人把玉找来我会怯生生心慌慌地告诉她君的意思,玉每次接我的电话总是嗯嗯嗯地答应不说话,每次完成任务我不会去想他们可能偷偷约会于大马路,公园或是电影院。
记得一段时间后,凉白开水有些温度了,是响水了,但进一步加温却成了问题。最令我激动和懊恼的是君盯上我那间借来住的小屋,他跟我要了房门钥匙,我给玉传了话又把她接送到我住的小屋门外,指了指我就走了。记得我也中途回去在远处看过我小屋的门,门没锁。有时君会买许多好吃的来,但两个人玩起来经常忘记吃东西,他们先后离去而我会愣愣地一个人在小屋里看四周,一边努力体会他们爱的余温,一边享受见证过他们恩爱影像的盛餐。他们在这里都干了些什么呢,我连看客都不是,也许他们仅仅在这里互相表白爱情呢,我成爱情帮客了。再后来君就另配了我屋的钥匙,他也跟玉定好了时间。我的小屋也增值了,白天是个爱巢,深夜变个寂窝。有次君体会深刻地跟我说:太好了,与女孩在一起真是享受啊,不过玉说你的被子有味。我听了酸酸醋醋地怒道:还没说你呢,你们玩恣了弄乱了,我来给你们扫尾,还嫌被子有味,下次自己带着铺盖来。君看我急的那样便说:改天我约她来,算你的。我马上转怒为喜玩笑着说:好,就这么办,说话算数,有福同享啊,够意思。君收不回来就又改口说:朋友妻不可欺啊。别当真啊,哈哈,我闻你俩的骚味就行。
这样的日子大概持续了一年多吧 ···
后来每次玉见了我都不想与我多说一句话,而且会脸红,或许是我知道她的事太多的缘故吧。也或许是她想起了什么,一个女孩子,曾经在另一个男人的小屋里还盖着他的被子与她的男人鬼混过。好的结果是他们最终成了眷属,至今还在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