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神圣不可侵犯”的丹书铁券对“私人”的吸引力还真是大_风闻
长风-2021-06-03 09:24
最近的一个舆论焦点,“个人信息”、“个人隐私”,其实隐含的宗旨,是趋向于“神圣不可侵犯”的方向,这是在套用“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的逻辑,在“私有制”在中国日渐被弃如敝履的当下,搞“曲线救私”,在做铺垫、烘托气氛、打前站呢。
问题在于,对错是非,不取决于你的存在感。你刷千遍存在,错误还是错误,不会因为你重复一千遍,谬误就变成了真理。首先,不是“我的”这个词组修饰的对象,都能成为排他性的“私有财产”。财产,是具象的实体,才有社会秩序背景下的相对、权变性质的“所有权”、“支配权”。抽象对象,不是财产,没法成为财产。你的国家,是你的私有财产?你的民族,是你的私有财产?你的气质,是你的私有财产?你的名字,是你的私有财产?那么,你的信息,你的存在反射的太阳光线,是你的私有财产?你的发声系统震动空气分子形成的声波,那是你的私有财产?怎么就你私有了?怎么你就“有”了?怎么就别人都没有了?其次,“私有”,是个社会体系背景下的人际间的相对、权变标识,不是刚性的,不是永恒的。私,必以公为背景和前提。只有在“公”的范围内,才有“私”,这个“私”,是与其它的“私”互为临时性的相对互斥,而不是与唯一的那个作为背景和前提的“公”相对、互斥。你的私,是与另一个对等主体的“私”相对互斥,而不是与“公”。对于非对等主题,没有“私”这个东西。你的私有沙发,对于老鼠蚂蚁来说是啥?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是你“私有”的?对玉溪野象群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是你“私有”的?其三,财产,本身就是社会体系背景下的人为标识的具体对象,其底色特质是“公”而非“私”。所有被标识为“财产”的对象,都是社会体系的相对“产物”。这个“产物”,是因为社会体系本身需要而作了“财产”的标识,并不是“社会体系”作为一个“私自个体”的“所有物”。包括人类自身在内的所有物理存在,都是宇宙本身,而社会体系是若干自主意志通过意识的交流协作而形成的抽象存在。社会“生产”是对既有宇宙物理现象的借助和引导,而不是“创造”。物理层面,任何一个“财产”所标识的对象的每一个组成原子,都与宇宙同寿,怎么就成了“你的、我的、他的”了?其四,“财产”的“神圣不可侵犯”,本身就是个不知所云的病句。财产,怎么侵犯?破坏?对于财产来说,从一个地方转移到另一个地方、从一个人的“名下”转移到另一个人的“名下”,说不定是“条件更好、会被更好对待”的地方,那是“被侵犯”了?财产,不可能被侵犯。只有人,才会被侵犯。当然,得搞清楚,只有人才会被侵犯,而不是人的什么东西被侵犯,比如人的right、人的自由之类。吐个槽,“西方文明”的文化表达形式,到处充斥着这种不知所云的病句,甚至可以说,“西方文明”的文化表达形式就是根基于这种不知所云,为啥?因为不好反驳呀。人家自己都不知道自己在说什么,你怎么反驳?人家说话的第一宗旨,不是正确,而是不被指谪错误。想起米二的《一人之下》最新话,老老天师对张怀义的评价,“鼠辈最喜囤积,可以不用,但是不能没有,没有就不得安心”,其实,鼠辈的囤积与“有备无患”的区别在于,鼠辈的囤积,是单向的,是只进不出的,是无止境的“越多越好”。鼠辈囤积,像是死海,只要进不要出,而“有备无患”的诉求,是一个越大越好的湖泊,虽然湖泊很大,但是有进有出,出入是大致均等的,积蓄的东西,是动态、相对存在,而不是趋向“绝对存在”。这“绝对存在”,就是“神圣不可侵犯”的意思。
对于人自身、社会体系这种有机体系来说,其存在形式只能是“湖泊”,而不可能是“死海”。“死海”的趋势方向很明确呀,就是干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