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方人所建立的法律体系为啥不能维护正义与秩序?_风闻
还是要看点哲学-己所不欲,勿施于人。2021-06-02 16:53
中午看了一篇文章“和公检法的朋友起了很大冲突,我认为西方那套法治思想,既不维护正义也不维护秩序”是一篇文章的评论。我也来探讨一下。
西方现行的法律体系建立的目的是尽可能保护资本家的财富不被任何人、任何权力侵犯,为什么这么说呢?就要看到资本主义国家成立之前,西方实行的是权贵和教廷联合统治,权贵的权力来源于暴力(强权既真理),教廷的统治来源于对圣经的独家解释权。在这期间商人或者说有产者的财富是没有保障的,远的有圣殿骑士团的财富被剥夺瓜分,近的有法国大革命前,法国权贵欠钱不还造成大批商人破产。于是当资本家们推翻了权贵阶级的统治,且教廷对教义的独家解释权丧失后,他们不约而同把保护私有财产作为法律的基础,为了保证这条法律能够被执行,又建立了一系列国家机构,但国家是这样一种同时由拥有暴力机关和司法体系构成的怪物,司法体系负责讲道理,“你为什么不能没收他的财产、你为什么不能杀人、你为什么不能放火”但讲道理不可能让人认错,也不能阻止暴力的发生,暴力只能由暴力来制止,所以国家必须有军队、警察、监狱这些实行暴力的机构。但有些资本家还是觉得不保险,因为有一天国家暴力可能会被用来侵犯他们的权力。西方有位政治家说过这么一段话“政府是人们不得不接受的恶”,为了防止这种事情的发生,就在政府的设立时尽可能的让政府各个机构相互牵制,降低政府行使暴力的效率,于是有了三权分立对政府权利的分割。美国的司法体系就是在这个原则的基础上建立起来的,在司法体系运行的时候还要尽可能提升其运行成本,他们管这叫“程序正义”以保证有钱人才能运用这个体系,没钱人是无法通过法律体系来维护自己的权利的。所以有人想看到这种法律体系去维护正义与秩序,我也只能呵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