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说特异功能之二一,气与气论之三:气论中的荒唐与科学_风闻
国际邪教研究-国际邪教研究官方账号-珍爱生命,愿天下无邪!2021-05-20 17:29
一、气论下的荒唐行为之一:土龙求雨
气论之下的荒唐行为之一,就是土龙求雨,击鼓祈晴。
气固然可以分成许多种类,然而在古人看来,这些小的种类又可以归属到更大的种类之中。最大的种类就是阴阳二种,通称阴阳二气。于是汉代的董仲舒认为,雨是阴气,龙也属阴,而天旱则是阳气过剩。在阳气过剩的时候,应该在地上制造出阴气,使其感应天上的阴气聚集,从而降下雨水。然而真龙抓不着,他就建议造一条土龙。依照董仲舒的意见,土龙和真龙有同样的效果。
与此相应,假如出现涝灾,天久雨不晴,则可以在地上制造阳气,从而感动天上的阳气,使天放晴。董仲舒认为,鼓声是阳气的代表,因而当发生涝灾时,就在地上击鼓,以感动天上的阳气。
二、气论的荒唐行为之二:天人感应
由气论导出的荒唐行为之二,也是最大的荒唐行为,就是所谓“天人感应”。董仲舒认为,天和人是同类的,所以他们的气可以相互感应。天和人为什么是同类的呢?董仲舒证明说,天是圆的,人的头也是圆的。天有四季,人有四肢;天有三百六十日,人的骨头有三百六十节。天有风雨阴晴,人有喜怒哀乐。如此等等,被称为天人相副。所谓天人相副,就是说,人是天的副本。人是天的副本,难道人和天还不是同类的吗?人和天同类,他们的气自然可以发生感应。
依照气论,每种物都伴随自己的气,并且可以通过自己发出的气和其他物发生作用。人自然也是个物,他也会通过发出的气和其他物发生作用。人和物不同的是,人做好事,就会发出善气;人做坏事,就会发出恶气。善气会感动天的善报,比如风调雨顺,祥云行天等等;恶气自然要感动得天的恶报,比如日食、月食,地震山崩,洪水旱灾等等。
依照天人感应理论,汉代的皇帝认为,假如有了日食地震之类,就是“阴干阳”。干,就是干与、侵犯的意思。相对于皇帝,臣子们就是阴,而皇帝是阳。阴干阳,就是臣子们侵犯了皇帝。哪些臣子侵犯了皇帝呢?当然,是那些能够或者最接近皇帝的臣子。最接近皇帝的臣子,就是宰相之类,当时被称为“三公”。既然是由于他们侵犯了皇帝才惹得上天发怒,那么,就必须罢免他们,才能平息上天的怒气。这叫做“因灾异策免三公”。然而实际上,不仅仅是罢免,有时还要处死。汉代以后,虽然不再因此处死三公,但直到宋代,每逢日食、彗星等大的天象事件,或者地震、旱涝等大的自然灾害,身为宰相的人们还往往要上书自责,请求皇帝罢免自己。
这样的事是非常荒唐的。到了东汉,王充出来质问:天和人能够发生感应吗?并且提出了一套对于今天也非常有价值的理论:能否发生感应,要考虑距离远近。
三、对以气为中介的感应与距离遥远的争论
古人认为天和地距离非常遥远。人和天可以发生感应,就是说,气的中介作用是不以距离远近为转移的。这在《淮南子》一书中,就叫做“同气相动,不可以为远”(《淮南子·说山训》)。所谓“不可以为远”,就是说,不论多么遥远,物与物都可以通过气发生感应。
但是王充经过考察,发现以气为中介的感应并非如此。距离近,感应就强烈;距离远,感应就减弱,甚至不会发生。比如,离火近就热,远就不怎么热,甚至不热。离水近就凉,远就不凉。当时认为天非常高,因而人与天的距离是遥远的,所以不能发生感应。
以气为中介的感应不仅与距离有关,而且与物自身的大小有关。比如用筷子不能敲响大钟,一根草棒的火烧不热一大锅水。天气的变化可以感应某些动物,比如蚂蚁出洞,燕子低飞,但这些动物的行为却不能感应天气发生变化。同样,人和天相比,是个非常小的物体,所以不能感应天对自己的行为作出反应,就像虱子在人身上鸣叫也不能感动人一样。
于是王充做出结论,气是一种力,力的作用,以距离远近为转移。我们知道,如果把力翻译成现代科学的概念,那就是“场”。王充在这里,事实上是提出了场的强度问题。也就是说,场的强度要随距离变远而发生衰减。
这是中国古代气论中最清醒的科学思维之一例。
尽管当时还不能从量的方面确定场的强度,但这样一种思想是非常正确的。然而,“同气相动”是和天人感应,也就是和有神论相联系的一种思想。在当时人们需要鬼神信仰的情况下,王充的思想尽管正确,却很难被多数人接受。王充当时及其以后,天人感应仍然是居统治地位的思想。而气的感应“不可以为远”的思想,还导致了另一种荒唐事件:气禁。气禁,是今天那些伪气功的前驱或者说是祖宗。
不过要说气禁,需要先从食气、行气说起。(李申,2004年,某书约稿。)
作者简介李申,1946年4月出生,河南孟津县人。1969年毕业于哈尔滨军事工程学院原子物理系;1986年毕业于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世界宗教研究系,获哲学博士学位;2000年任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宗教研究所研究员、博士生导师,儒教研究室主任。2002年转任上海师范大学哲学系教授。现担任中国无神论学会副理事长、国际儒学联合会学术委员。 是儒教研究的代表人物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