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严重家暴十年的女子持刀捅向熟睡丈夫被判两年_风闻
观察者网用户_1153653-2021-05-19 17:12
来源:北京时间、中国裁判文书网、中国法院网、人民日报
日前,湖南一女子(罗某)因遭严重家暴十年,持刀捅向熟睡丈夫(唐某)致其轻伤一级,被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刑二年。
据悉,唐某与罗某婚后因家庭琐事,多次对罗某侮辱、谩骂、殴打,还强迫罗某同房,致其6次怀孕、4次流产。长沙市和望城区两级妇联了解到罗某的情况后,协同法援、检察院和公安会商,并委托义工组织进行社会调查,证明罗某遭受至少十年严重家暴。

长沙市望城区人民法院认为,罗某因长期遭受家庭暴力,在激愤状态下,为了摆脱家庭暴力而故意杀害施暴人唐某,施暴人唐某在本案起因上具有明显过错。罗某在被害人唐某熟睡过程中对其实施的不法侵害,并非针对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行为而实施的防卫行为,不符合正当防卫的构成要件。罗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的犯罪未遂。
最终,长沙中院终审裁定以故意杀人罪判处罗某有期徒刑二年。
附一审刑事判决书和二审刑事裁定书的法院审理部分。


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第二十三条和第六十四条。
第二百三十二条 故意杀人的,处死刑、无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第二十三条 已经着手实行犯罪,由于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
对于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第六十四条 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延伸:如何认定家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家暴法》的相关规定,家庭暴力,是指家庭成员之间以殴打、捆绑、残害、限制人身自由以及经常性谩骂、恐吓等方式实施的身体、精神等侵害行为。
在学理上,家暴通常具有四个特性:
1、家庭暴力行为通常发生在家庭成员共同生活期间,且一行为发生的时间具有不确定性、间断性、连续性;
2、家庭暴力行为具有反复性和过程的渐进性;
3、家庭暴力多发生在家庭内部;
4、家庭暴力手段的残忍性。

人民法院审理涉及家庭暴力的案件,可以根据公安机关出警记录、告诫书、伤情鉴定意见等证据,认定家庭暴力事实。
根据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发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的相关规定,公安机关在办理家庭暴力案件时,除了收集现场的物证、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等证据外,还应当注意及时向村(居)委会、人民调解委员会、妇联、共青团、残联、医院、学校、幼儿园等单位、组织的工作人员,以及被害人的亲属、邻居等收集涉及家庭暴力的处理记录、病历、照片、视频等证据。
延伸:遭遇或目睹家暴你能做什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