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对什么是自然规律问题的新认定_风闻
天高地远-2021-05-12 17:39
我对什么是自然规律问题的新认定
罗 宁
长期以来,至少是在国内,对于什么是自然规律的问题,人们已经不假思索的、习惯成自然的认可、接受了既有的权威答案,并由之不约而同的相应形成了极为普遍的共识。为此,既有的权威答案与普遍共识,当然就一直都会被人们确信不疑的在各种现实生活之中,予以广泛的学习、理解、依据、传承和运用。
例如:对于什么是自然规律的问题,百度百科给出的答案是:自然规律是物质运动固有的、本质的、稳定的联系,表现为只要对应客观条件具备这一规律即其作用具有不变性,反之这一规律即会失效,各类规律互不干扰,其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社会规律亦如此。
自然规律是指不经人为干预,客观事物自身运动、变化和发展的内在必然联系,也叫做:自然法则。
《现代汉语词典》做出的解释是:自然规律乃是指"存在于自然界的客观事物内部的规律",即物质运动固有的、本质的、稳定的联系。其具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性,不能被人改变、创造或消灭,可能利用。它可离开人的实践活动而发生作用,不直接涉及阶级的利益。
不过,在经过了反复不断的思考之后,我则以为,对于什么是自然规律的问题,确实是需要重新作出如下的认定:
既,自然规律应该是各种事物,始终都会全面、充分的赖之以持续自动、自行产生、形成、运动、发展、联系、存续、奏效、消亡的,并且始终都会被各种事物在一定的境界、状态、情形以及相应的时空范围之内,稳定的、固有的、不可逆的、一成不变的、普遍同质、同类、同况适用的,能够不断重复奏效与再现的,一直都在被各种事物持续有序、有效的,平衡、稳定、恒久的予以依凭、运用、奏效、变化、表达、外显、沿袭、维系、保障且内在于各种事物之中的,固有缘由、原理、机制、规范、准则、路径、形态、能效与本质。
对于我所表述的以上关于什么是自然规律的新认定,希望并欢迎大家能够给予评判与指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