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及信息技术行业缺少进项,企业该如何利用税收筹划减轻税负?_风闻
guan_16154309521304-2021-05-10 10:52

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是指利用计算机、通信网络等技术对信息进行生产、收集、处理、加工、存储、运输、检索和利用,并提供信息服务的业务活动。
作为一个知识密集型、技术密集型的产业,在企业的成本结构中,企业进项结构大致包括设备采购、研发、业务宣传等,而设备采购只是企业早期创立时才会采购,并不是每个周期都会进行设备采购,因此后续进项税额(+13617)也会逐步减少;研发费用在成本结构中占比较高,主要是研发人员的工资薪金所得,然而这一块却不能作为(601536)增值税进行抵扣;在业务宣传方面,给出的服务费也是很少能取得发票的。
上述三方面也表明了该行业能够取得的进项是较少的,增值税抵扣缺口大,所面临的税负压力也大。同样的,增值税压力大,也会导致企业所得税的税负压力大。25%的所得税税率,如果还涉及到股东分红,还有20%的分红税,两者综合下来税负高达40%。因此进行合理的税收筹划是很有必要的,可以大大的减轻企业税负压力。以下有两个方案可供参考:
一、成立有限公司企业可以通过迁移或者新成立一家公司,入驻税收洼地园区,不管是子公司还是分公司,只要能独立核算即可,园区会根据企业在当地正常纳税的部分按照比例进行财政扶持。不管是增值税还是企业所得税,根据企业纳税额奖励地方留存部分的30%~80%,增值税地方留存占50%,企业所得税占40%,当月纳税,次月奖励到账。假设某软件及信息技术公司,当月销售额为1000万,企业扣除各项成本后利润为500万,增值税按照服务行业6%的税率进行纳税,享受当地双40%的扶持奖励,以此我们来进行比对:享受前:增值税:1000万/1+6%*6%=56.6万企业所得税:500万*25%=125万附加税不受政策影响,就不再进行计算。享受后:增值税奖励:56.6万*50%*40%=11.32万企业所得税奖励:125万*40%*40%=20万前后相比较为企业省税31.32万。
二、成立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体工商户个独企业或个体户可享受核定征收政策,主要是针对企业缺少成本的问题。核定税率为0.6%,综合税率为1.66%,其中1%的增值税可进行抵扣(现行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税率为1%)。我们以企业今年最终利润为500万为例,正常情况下:企业所得税:500万*25%=125万涉及股东分红时:(500万-125万)*20%=75万合计需缴纳200万。
成立个独或个体户后:
核定征收需缴纳:500万*1.66%=8.3万
完税后可自由支配剩余资金,不受公转私限制,股东分红也不需再缴纳分红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