豆瓣女生自爆被性侵后报警,其中充满常识错误,强奸案一般警方怎么处理?_风闻
海拔1000M-2021-05-10 14:01
【本文由“观者察用网户”推荐,来自《豆瓣女生自爆被性侵后报警,遭到警察嘲讽和猥琐问询?》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常识错误就很明显了,涉及严重人身伤害、比如强奸这类的案子,110调度中心是直接发给分局刑警队或者因为紧迫性需要也是安排治安大队先赶到现场进行现场控制,不会扔给派出所处理的。派出所权限内的刑事案件,基本只限于小偷小摸、打架斗殴、寻衅滋事之类的案子。打架斗殴只要够重伤级别都要归分局了。所以从常识上看,这帖子讲故事的可能性比较大。
再有,辅警是没有执法权的,问询属于执法的一部分,辅警是没有相关权限的,笔录都没有法律效力,派出所不至于傻到让辅警问询做笔录吧?不想穿警服了?给自己身上绑这么大的雷?还说在大厅里?派出所的大厅怎么问询?隔着玻璃?满大厅都是监控摄像,谁敢这么干?
最后说单独派一个人送事主回家?难道不知道警方出警规定不许一个人单独出警吗?警察不傻,单独出警遇到纠纷自己根本解释不清,必须俩人一起互相才有个证明。刑警便衣出警可以不带执法记录仪,所以更习惯两人出警。如果制服出警则必须带执法记录仪,要不然没法完成系统备案的。现在110接警,执法所有流程都是要完成系统备案的,少一个都不行,上面一查一个准,查出来问题就脱警服。
个人觉着这个故事编的不圆润,显然完全不懂警方的规程。不可否认基层执法确实有执法违规的问题。但大部分都是打打擦边球,基本控制在所谓的态度问题,不会这么明目张胆的犯这么大错,这都不是违规违纪的问题了,已经是犯罪行为了。
我也丢过自行车,也报了警,警察出警直接说了,按规定立案,但短时间找回来的可能性不大。当时出警的警察还说,自己家丢了自行车都没找回来。不过从接警,出警,立案,立案回执所有的程序一项不少。出警也是警车,两个制服警察,执法记录仪全程录像,立案记录也要我确认签字,这才是标准的执法规程。所以帖子上说的,基本上跟执法实践规程完全不一样,很难让人信服。
强烈要求警方介入调查,要么知法犯法的进去,要么造谣带节奏的进去,法律的尊严不容诋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