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大家都在谈法律产品?_风闻
法律先生-法律先生官方账号-从这里,连接全世界2021-04-29 10:56

文 / 法律先生
本文共1300字
1. 这一年多来,很多律协、律所都在推广法律产品大赛,鼓励更多的律师参与设计法律产品。可是,法律服务本身就是一种产品,为什么大家还要谈法律产品呢?
**2.**法律服务本身也是一种产品,但是这种产品类似于物理学中的费米子(比如电子、中子),就是在一个时间只能占据一个量子态,就像传统的律师一样,一次只能服务一个客户。

费米,他是李政道的博士导师
杨振宁也曾做过他的助理
**3.**这属于传统的法律产品,一次只能服务一个客户,要想多挣钱,就逼着自己花更多的时间,服务更多的客户,这也是律师普遍比较疲惫的原因。
**4.**这类法律产品,要不像大律师一样,单位时间非常值钱,否则你就只能多花时间;或者你淬炼自己的专业技能,增加你的服务价值。
**5.**所以搞得律师整个群体都很拼,拼时间、拼体力、甚至拼命,这让大家不堪,都在琢磨,我们能不能不要这样累?重新优化我们的法律服务?
**6.**但是对青年律师而言,本质上不管你如何拼命努力,时间是有限的,服务的客户是有限的,你很难超越过去的大佬,也无法与竞争者拉大差距。
**7.**所以,我们追求的法律产品,应该像波色子。简单而言,就是做一件事情,却可同时服务许多客户,比如娱乐明星,比如一些标准化的消费品……
**8.**第一种明星的路径,其实很多人都走过了,只是很多人没有意识到:比如在家族财富传承、刑事合规领域,很多律师做培训律师的事情。这本身就是一种一对多的法律产品,如果他还为此制定了一个范本体系,那还可以再次卖钱。
**9.**要第二种就是标准化的产品。这两个本质上,希望一次可以多服务更多客户,从而让新客户的边际成本无限降低,并且在这个基础上形成巨大的竞争优势。

**10.**这就是青年律师可以改变自己命运的产品,这也是无数青年律师参与其间的热忱所在。既然如此,我们就更需要重新审视我们的法律产品,是否符合这些条件:一对多,重复使用。
**11.**比如,一些朋友制定了一个法律服务产品,他说,这个是针对MCN公司的专门法律服务项目,列举了一二三四五,公司可以像菜单式选择其中的服务。
****12.****大家觉得这样产品如何呢?其实这样的产品,本质上还是第一类,一对一的,因为每一个客户都需要他这样服务,这样解决这样那样的问题,一样的累,只是多了一些客户,让自己更累。
**13.**那如何修改呢?就是要思考,这个可以重复使用不?重复在另外的MCN公司使用,成本能否趋于零?其实这也是有方法的,比如做成一套通用的标准服务体系、范本体系,并且内嵌到科技工具中,你可以卖出一个工具,虽然比一对一服务便宜,但是你对新客户的服务成本是零。
**14.**当然,这只是其中一个方案。产品设计的出发点,就应该思考以上两个基本原则。当然,最重要的还是要思考,这产品怎么卖?要以销售为导向,也就是真实的用户需求为出发点,设计产品。
**15.**你看,如果你再设计法律产品的时候,是不是更清晰一点了?一定不是一对一的,而且成本需要越来越低,更重要的是,以“卖给谁,怎么卖”为出发点,设计产品。
**16.**在这里,有一点经常容易被忽略:要完成这个产品设计到落地的全部流程,不是一个律师可以搞定的,必须是一个小团队,通过有效的协作来完成。没有团队,就没有产品,充其量不过是一个产品的构想而已。
**17.**好了,今天就这样。大家也可以聊聊关于法律产品的,留言或者与我们联系,也或者参加我们专门的法律产品制作、落地的训练营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