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影评、吐槽、排雷、鬼畜,也需要影视版权费同意,那劣质创作不被吹到天上去了?_风闻
扬雨旗-2021-04-27 08:32
【本文来自《赵丽颖、杨幂等500余名艺人发声反对短视频侵权,中宣部版权局回应》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那倒是说清楚,什么叫t()m的叫“切片、搬运、速看、合辑”?倒是讲清楚呀?
那种把影视剧一集切成几段或者切都不切直接发布盗版的确实应该打击,那种把影视剧直接采用大量原片镜头概括讲故事的确实也是和稍加收敛。特别是直接或者间接用于商业用途。这些是保护产权。这个我觉得基本没有争议吧。
但是我关心的是另一边,别人做影评、用丰富的形式(包括但不限于吐槽、排雷、鬼畜以及较为正统的影评)对相关作品发表批评看法进行讨论交流第二次创作的作品如果需要引用原作元素片段也一定要得到版权方同意吗?那样会极大阻碍这类作品的创作,阻碍交流传播。还不让这些劣质的创作集团,用资本宣发吹上天去?
《流浪地球》《人民的名义》《那年那兔那些事》会担心别人合理范围内的借用再创作吗?
人们看到二次创作中表现出的影片优异的质量、动人的内核,反而会有更多的人去官方渠道观看原作。毕竟二次创作和原作并不是一回事。
很多所谓从业者顶着高大上的名头拿着巨量的资源占用巨大的社会资源,结果自己拍的啥狗屁不通、腐化糟粕的东西,还不准别人吐槽批评了?
这是个很复杂的事情:
只要引用,边界就变得模糊。商用与非商用在网咯视频领域常常也比较模糊。恶意的或者盲目逐利地攻击抹黑和或严肃或活泼的批判吐槽很多时候就隔了一条线。版权所有者保护自身版权利益和侵犯他人自由表达权利有时就隔了一条线。艺人、演艺资本,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和保护自身利益然后侵犯到文化健康发展利益,有时也就隔了一条线。这些都是复杂的问题,而不是一刀切能解决的问题。
相信有关部门有足够的认识和智慧,能够超越影视行业团体以及人士的局限性,明白版权维护是把双刃剑,保护原创(一味就会滋生资本垄断) 和 鼓励传播交流批判百花齐放(过度放松就会放纵盗版) 各有利弊有矛盾有统一,需要把握平衡、深入实际实践探索,用规范直接封禁删除并不一定是解决这一领域所有问题唯一最优的方案,加强风气引导宣传教育可能也是有益的选择。做到真正保护知识产权,促进文化健康发展。
分割线ps:
网络视频这种表达形式,在表达和传递不同信息的时候,在面向不同受众的时候,就是有不同的适应的形式和风格,几十秒或者几分钟十几分钟的视频有其自身的生命力和适应的场合,比如现代人碎片化的时间、快捷集中凝练的表达传播能力。同样20-40分钟总共几十集的连续剧、半小时一小时、甚至2h的录音录像节目、电影纪录片当然也有其适合的内容和受众,比如关于新疆香港的宣传片中纪录片就是比中短视频更有力。
不知道所谓“长视频”创作者哪儿来的表达形式优越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