贺一诚团队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逐步成熟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2021-04-12 05:06
澳门特区立法会上周四举行全体大会,按照预定议程,将会对争取连任的四名议员分别提交的四份有关抗疫经济援助的辩论动议案进行表决,因而不少人分析估计,特区政府为了「反制」,将会在立法会开会之前,正式公布经过优化的「二零二一保就业、稳经济、顾民生计划」。但事态的走势却是,特区政府并没有按照某些人的「剧本」演出。对此,笔者曾经分析认为,新一届特区政府完全按照行政长官贺一诚「绝不屈从于民粹压力」的思路,不会跟随选举旋律起舞。不过,笔者也「想得太多」,以为可能是贺一诚「收到风」,国家可能会对帮助澳门特区恢复及发展经济,改善民生,将会针对澳门的实际情况推出新措施。为了让「二零二一保就业、稳经济、顾民生计划」更臻于完善,在扶助民生的前提下,更为倾向于发展经济的措施,在清晰了解中央的措施之后,才将之与「二零二一保就业、稳经济、顾民生计划」进行有机的结合,并正式提出。
然而,经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昨午发出采访通知,将于今日上午十时半举行「电子消费优惠计划优化方案」新闻发布会,公布「电子消费优惠计划优化方案」。而经济财政司司长办公室早前表示,会循使用消费卡模式方向来优化电子消费优惠计划,让居民更便利享用今次优惠,较为接近多数市民的意见。
与此同时,财政局也透过新闻局发出新闻稿,宣布本年度(二零二一年)现金分享将于今日起分批发放,敬老金受益人首先经自动转帐收取;已登记以自动转帐方式领取者于明日起收取;划线支票于四月十九日起分五周寄出,最迟寄出日期为五月二十一日。本年度现金分享为每名永久居民一万元,每名非永久居民六千元。今年现金分享计划中,受惠的永久居民约六十九万人,非永久居民四点六万人,涉及财政开支约七十二亿元。
而早在三月二十六日,特区政府就宣布,行政长官贺一诚将于四月十三日亦即明日下午三时,列席立法会全体会议,就公众关注的政府施政工作及社会民生事务等问题回答议员提问。
这几个时间点串联起来,就更清晰展现了贺一诚团队,是在按部就班,稳扎稳打,并立足于「可操之于我」,希望能争取外援但又做好外援未到的两手准备,把公布经过调整的「电子消费优惠计划优化方案」,及本年度提前发放现金分享的时间点,摆放在列席立法会答问大会的前夕。这样,就可提前「连消带打」,消弥在答问大会将会遇到的压力。
实际上,这样就可化被动为主动。不是在立法会表决带有压力的动议案之前公布相关方案,是为了避免产生被动地「屈从民粹压力」的错觉;而在立法会答问大会前夕公布相关方案,却是主动回应及出击。
当然,也是计算精准,显然是在事前「算过票」,明确得知这四份动议案获得通过的机率不高。因而得以「老神在在」地应对议员们在立法会答问大会提出的问题。这就折射了贺一诚管治团队的治区理政及管治能力现代化建设,正在日趋成熟。
而且,更是凸显了基本法设计的「行政主导」政治体制的优越性。按照基本法的设计安排,在以行政长官为核心的「行政主导」体制下,澳门特区的行政机关、立法机关既相互制约又相互配合,且重在配合,司法机关独立行使审判权的政制关系。立法会在监督执行权的同时,更应配合好执行权,而不是像西方的政党政治议会文化那样,在野党挟持执政党,导致政令出不了立法机关。
这也是「制度优势」,正如习近平主席所指的,鞋子合不合穿,只有自己才知道。世界上的政治制度很多,分别适合当地的实际情况,但就未必适合澳门特区,不能照搬照抄。根据宪法和基本法,澳门特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其政治体制的属性和定位只是一种地方政治体制,澳门特区所享有的高度自治权,包括行政权、立法权和司法权都由中央授予。澳门特区的宪制地位,决定了其政治体制不应当与一个主权国家简单类比,因而不可能实行建立在主权国家完整权力基础上的「三权分立」,其实「三权分立」也从来没有在澳门存在过,当然也就根本没有所谓「政党轮替」这回事。
在起草香港基本法时,邓小平于一九八七年四月会见香港基本法起草委员会委员时就明确指出:「香港的制度也不能完全西化,不能照搬西方的一套。香港现在就不是实行英国的制度、美国的制度,这样也过了一个半世纪了。现在如果完全照搬,比如搞三权分立,搞英美的议会制度,幷以此来判断是否民主,恐怕不适宜。」「我们一定要切合实际,要根据自己的特点来决定自己的制度和管理方式。」习近平二零零八年以时任中国国家副主席、中央港澳工作协调小组组长的身份访问香港时,也首次公开提出了「三权合作论」,指行政、立法和司法机关应「互相理解、互相支持」
但是,香港特区立法会内的反对派议员,长期以来鼓吹「三权分立」,并按照「三权分立」的模式制衡特区政府,对有利于区计民生的法案实施「拉布」策略,予以阻挡,并引进台湾地区民进党在在野时的斗争策略手段,搞到香港特区立法会好像武斗场。这就不但是拖延特区政府的行政进度,而且还将因为特区政府行政效率不高而导致居民怨气冲天,严重损害特区政府的管治尊严。
澳门特区立法会则较能适应「行政主导」政治体制,除几位反对派议员之外,议员们在对行政机关进行监督的前提下,基本上配合行政长官及行政机关的执行权,并予以「保驾护航」。对行政失误,在议程前发言时提出批评,并在细则性审议法案时矫正行政当局的不够完备的内容,尽到了重在配合的责任。这也是澳门特区政府行政效率较高的原因,单是一个防疫抗疫,就立间高下。当然,在中央决定「出手」,先后制定「港区国安法」和完善选举制度之后,可能也将会回到「行政主导」的正确轨道。
那么,在这次提出动议案的议员中,也有属于建制派的议员,是否可被视为不配合?却又未必。因为这是「选举现象」或「票房效应」作祟,因为即将进行立法会选举,要争取连任的建制派直选议员,也有选票压力。不但是要与反对派竞争,甚至还要应对建制派内部不同阶层团队,如传统爱国基层社团与「新澳门人」乡族社团之间的竞争,还有也是属于建制派的中青年专业人士的团队,竞争激烈。
贺一诚团队在行政长官明日前往到立法会列席答问大会的前一天,公布「电子消费优惠计划优化方案」,压力应可减轻不少。而且还展现出,是主动而不是被动,没有屈从于民粹压力,而是在听取有益有建设性的民意之后,进行优化调整,更好地体现科学决策和民主决策,这正是强化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所需。
当然,澳门是个多元化社会,民众的利益诉求也呈现多样化。所谓「顺得哥情失嫂意」,难以做到每一项决策都完全没有意见。今日宣布的优化新措施,即使是能够获得多数市民接纳,仍将会有人不满意。但只要能取得最大公约数,就基本达标率。首任行政长官何厚铧有一句名言,「岂能尽如人意,只求无愧我心」。这种豁达思想,是值得学习及传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