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国家安全任重道远必须再接再厉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2021-04-02 05:33
澳门特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日前举行本年度首次全体会议。兼任委员会主席的行政长官贺一诚在引言中总结了新一届特区政府在过去一年的成绩,并在委员们分别汇报了有关维护国家安全执法和配套立法工作的最新跟进情况,以及维护国家安全执法机构的运作情况后进行总结时,指出澳门特区正在面临多个影响总体安全的风险和挑战,并就今年的工作向委员们作出了重要指示,尤其要求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和特区政府确保今年九月立法会选举安全、顺利举行;确保新组建的国安执法机构在年内全面投入运作;尽快推进与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的配套法规的立法和修法工作,并继续统筹好澳门的发展与安全,统筹好澳门的传统与非传统领域的安全工作,力争取得新进展、新成绩,确保澳门「一国两制」成功实践和行稳致远。
贺一诚将确保立法会选举安全、顺利举行,列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今年工作的第一项重要任务,与中央提出「爱国者治港/治澳」的重大原则,为此全国人大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运用宪法权力,从国家层面采用「决定+修法」的方式修改完善香港特区的选举制度机制,将「爱国者治港」这一根本原则法律化、制度化,堵住香港选举制度的漏洞,防止反中乱港势力通过选举程序进入香港管治体系,从内部进行颠覆,确保香港特区的管治权牢牢掌握在爱国者手中,并进而确保国家安全和香港特区政治安全,有着积极响应的意义。因为从维护国家安全的角度切入,确保立法会选举安全、顺利举行,其中就包含了充分运用现有的选举制度机制,尤其是前些年增修禁止「双重效忠」条款,防止意图反中乱澳的人物通过选举程序混入作为澳门特区政权机关之一的立法机关,以确保立法会掌握在爱国者的手中,以维护国家安全和特区政治安全的重要元素。
应当说,澳门特区的情势与香港特区不同,澳门特区政府及代表中央政府的澳门中联办,都多次强调澳门在回归祖国后,全面准确贯彻「一国两制」、「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严格按照宪法和基本法办事,不断完善与宪法和基本法实施相关的制度,落实以爱国者为主体的「澳人治澳」。而原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主任、原全国人大常委会港澳基本法委员会主任乔晓阳前日在出席纪念澳门基本法颁布二十八周年学术研讨会发言时,也赞许澳门各界自觉贯彻「爱国者治澳」的原则,不断将本地优秀的爱国者推选出来,由他们组成特区管治团队来行使中央授予的高度自治权。包括选举制度在内的澳门本地有关法律中也有不少维护国家安全、维护政权安全的「爱国者治澳」条款,这些规定更衬托出澳门优良的爱国爱澳传统和深厚的爱国主义土壤。这就确定,澳门特区的选举制度,尤其是二零一二年政制发展根据「五部曲」对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进行的修订,是能够保证实现「爱国者治澳」,保证澳门特区的政权,是掌握在爱国爱澳人士的手中,因而是无需修改,可以继续执行。在澳门特区的现实社会及政治环境下,已经足够阻止倘有的「反中乱澳者」混进作为澳门特区政权机关之一的立法会。
但仍需提防在立法会选举的过程中,或将会有意图干扰以至破坏选举活动的情况发生。尤其是在全国人大先后制定《香港国安法》及修订基本法附件一、附件二之后,要注意可能会有人将其不满情绪发泄在澳门立法会选举之上,这不会因为疫情「封港」,及绝大多数「反中乱港者」正在受到法律惩治而有所消减。
实际上,虽然澳门的社会政治环境基本体现爱国爱澳的深厚优良传统,但毕竟仍然有极少数人,进行不利于维护国家安全和澳门特区政治安全的活动。尤其是在关系到特区政权建设及安全的行政长官选举和立法会选举中,进行干扰破坏活动,甚至赤裸裸地直接跳出来,要将企图分裂国土的政治意图带进立法会。有人在行政长官选举中大搞「公投」活动,有人宣扬「自决」;在四年前的立法会选举中,某政治反对派旗舰团体提名的候选人中,竟然有公开支持「港独」的人物等。因此,今次立法会选举,必须严格执行禁止「双重效忠」的法律条款, 把好对候选人及参选团体竞选政纲的审查关,杜绝一切不利于国家安全及澳门特区政治安全的因素混进选举的全过程。
近日司法警察局有几位警官宣誓就职,其中有执行《维护国家安全法》的责任官员。这就使得澳门特区的维护国家安全体系,既有「子弹」,又有「枪」,《维护国家安全法》不再是「备而不用」。而在维护国家安全尤其反制传统国家安全威胁诸因素中,反间谍是最重要一环。习近平主席提出总体国家安全观,全国人大据此而制定新版《国家安全法》,以取代旧版《国家安全法》后,又在旧版《国家安全法》的基础上,制订了《反间谍法》,可见反间谍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中之重。
在历史上,尤其是在「二战」中,由于里斯本是「国际间谍之都」,因而也影响了澳门,各国间谍云集。澳门回归后,境外间谍仍在活动,美国联邦调查局的退休探员,在澳门某美资博企的保安部门担任主管之职。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以在澳门有不少美国公民为由,要求在澳门开设分馆,遭到特区政府拒绝后,又转而提出设立工作小组,这其实是情治机构要「借壳」布建设点。实际上,曾在美国驻北京联络处任职,后来还曾出任美国驻中国大使的李洁明,就是美国中央情报局的特工,其实际身份是中央情报局中国站的站长。
台湾当局也曾经利用澳门进行间谍活动。据曾任台湾当局「军情局」六处副处长的庞家均所著《情报札记》一书透露,他是「少康专案」的第一执行人,以少将名义执行策反解放军总后勤部军械部部长刘连昆少将的行动,首次在广州的接头,就是经澳门在拱北口岸入境。
《香港国安法》布后,美国等一些国家的间谍机构纷纷更深隐蔽甚至撤出香港。前段时间美国驻港澳总领事馆出任贵重物业,就可见一斑,据说多数转移到了台湾(一些外国媒体驻北京记者也转移到台北,有着异曲同工之妙)。是否也转移到相对宽松的澳门?这是值得注意的问题。
因此,加强反间谍的工作,就应提到议事日程。毕竟,反间谍的专业性极高,司法警察局执行《维护国家安全法》的警员,单靠澳门保安范畴警校的培训,并不足够,应到内地的相关院校受训,甚至在反间谍机关跟班实习。
贺一诚在会议上提出,要尽快推进与维护国家安全相关的配套法规的立法和修法工作。笔者此前曾多次述评,而且还是第一人指出,在习近平主席提出总体护国家安全观,并列举非传统国家安全诸元素后,澳门特区现行的主要是针对传统国家安全威胁的《维护国家安全法》,已不足够,必须补强。虽然后来在网络、金融、传染病、民防等领域立法,但不够全面,较为分散。是否需要参考《国家安全法》,制订一个新的《维护国家安全法》?值得思考。倘是考虑到《维护国家安全法》是履行基本法第二十三条的宪制责任之作,不宜「动」的话,也可针对「七宗罪」之外的各种非传统国家安全威胁因素,并参考《国家安全法》和《港区国安法》,制定一部较为全面系统的澳门特区《国家安全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