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不起”涛声依旧吗_风闻
来者建强-仁者见智2021-03-31 15:52
过去,我做报道有一个习惯,每年至少关注一个特殊的民生领域,集中笔力与火力挖掘该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其中,有一年的关注问题是,群众一度反映比较强烈的“死不起”问题。
记得,2009年清明时节,北京总社几位编辑先后来电命我对殡葬领域及清明节俗的一些问题予以关注和报道。受命之后,从4月4日至4与6日,我连发了三篇报道,分别为《新华调查:福州“炒墓”乱象调查》《新华时评:“天价公墓”一再曝光说明了什么》《清明节:过度商业化的隐忧》。

当年,这组报道在国内多少产生了一些社会影响。很多年后,我得知上海市政协原副秘书长、民革上海市委原副主委过传忠先生在2009年的一次政府专题工作会议上“挑刺”殡葬业问题而做的发言中曾引用了我的报道。
比起报道的散漫无力,过先生的发言精彩犀利。至今,这篇题为《“死不起”探源》的发言一直高悬于上海市政协的官方网站,我现将此全文摘录如下:
“死不起”探源
过传忠
家门不幸,屡遭丧事,于是对我们的殡葬业有了一些感性认识。
先说殡。从遗体车接、寿衣寿被到小小骨灰盒,无一不使人感到在挨“斩”,而且毫无选择权。倒不是买不起那些寿衣寿靴,实在是审美习惯差距太远,好说歹说总算“赦免”了一部分,但从此就屡遭白眼,好像成心跟他们捣蛋似的。至于那些香烛纸钱,照例我是绝对不买的,但在工作人员的“指导”下终于从了众。因为早已丧失了论辩之力,及至到了祭祀大厅,服务就更令人啼笑皆非。大热天不供应开水,说是没有另外付费;众多挽联挽幛只挂出极少一部分,说是“不合规格”;至于花圈花篮,价格之随意、摆放之紊乱,早已无暇顾及;由于没订他们的“豆腐饭”,虽免遭再“斩”,却也始终灰溜溜的,只待草草收场了事。
再说葬。小小一个穴,动辄数万,真是墓价高于房价。地处远郊,交通不便,全要自己解决。墓园方面倒是并不寂寞,逢清明等几个节日里里外外门庭若市。包括纸扎的彩电冰箱、汽车别墅,形形色色,应有尽有,更不要说冥币、元宝、香烛之类了。
以上种种,都是我亲历亲见,或许有坐井观天,以偏概全之嫌,但全国范围内“死不起”的呼声,却绝非我一人能喊响的。报载:“长春一批发商自曝行业黑幕——殡葬品利润少则3倍多则10倍(《新民晚报》4月5日),新华社记者来建强的“新华时评”标题就是“天价公墓”一再曝光说明了什么?白纸黑字,该不是杜撰的吧?
问题还不止于暴利。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埋葬骨灰的单人墓或合葬双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也不得预售和炒卖。而现在违犯此“法”的比比皆是。至于说到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殡葬行业中荒诞迷信、铺张奢靡等歪风陋习的蔓延更是已经到了必须严肃对待、坚决铲除的地步了。
然而,令笔者奇怪的是,半年之中,接连读到的殡葬行业部门有关负责同志的发言,不仅只字未提上述种种,反而诉说了一连串我们确实料想不到的情况。
一次是2008年8月28日的《新民晚报》上,上海殡葬服务中心在强调他们怎么“亏本”的同时,宣布“即日起”推出“系列公益项目”,号称花“2000元就能办好身后事”,还列出了一份“服务项目收费单”的细帐。前面的花费且不说,在办完丧事后,滨海古园推出的“公益墓葬服务”只收999元就可“安葬在环境优美的墓地中”。真是功德无量的大好事!只是为何不广泛推广呢?半年多了,又有多少人受惠呢?
这次,2009年4月5日,还是在《新民晚报》上,几位主任、会长、业务科长作为嘉宾又发表了一番讲话,题目是《第三只眼睛看殡葬行业》,以全新的理念令人兴奋地介绍了殡葬改革中的个性化、特殊化服务,确实能吸引人,但只是未谈价位。
我们都是平常人,缺乏“第三只眼”,但殡葬行业的领导如果继续对暴利、垄断、违法和迷信奢侈等现象视而不见,即使“改革”推进得再美妙,也不能说是称职的。先莫急于“锦上添花”,还是老老实实“雪中送炭”,解决一下老百姓们“死不起”的问题吧。(完)

(部分媒体转载截图)
“死不起”,实质上是“活着累”的一种现世社会形态,是活人世界一出丑陋闹剧在地下的延续,正如过先生所说的属于“家门不幸”。在殡,无一不使人感到在挨“斩”,而且毫无选择权;在葬,小小一个穴动辄数万,墓价高于房价。
上述阴阳之间的涛声在今天依旧还在回响。过先生引用我的时评文章作为辅证,借此也翻出旧日短评示下:
“天价公墓”一再曝光说明了什么
今年清明前夕,不少地方被曝光的“天价公墓”,揭开了殡葬服务暴利的冰山一角,刺痛了亿万百姓的心。
“慎终追远,民德归厚。”殡葬本属民生大事,殡葬业本应是良心行业,尽仁义,做善事。但在利益驱动下,一些殡葬服务经营者不仁不义,利用垄断经营优势大发“死人财”,毫无公德善心可言。
殡葬管理条例规定,埋葬骨灰的单人墓或合葬双人墓占地面积不得超过1平方米,也不得预售和炒卖墓地。但被曝光的“天价公墓”大多超越标准,刺激一部分将“炒墓”作为投资的人竞相购买,一再推动公墓价格疯狂上涨。
“天价公墓”大行其道,给百姓造成了“死不起”的困难,暴露了殡葬业管理问题;就社会影响而言,侵占和浪费了大量土地资源,助长了迷信色彩浓厚的奢侈之风。
查处“天价公墓”是政府的职责。而令人遗憾的是,这竟然长期成为一些地方政府部门执法查处的漏网之鱼,还有一些地方竟以“查处难度大”为借口不作为。媒体曝光的一些案例表明,监管失职中往往有权钱交易。“天价公墓”现象是否与权力有关,也该认真查一查。
消除“天价公墓”,打破殡葬服务行业垄断,已成为百姓的迫切呼声。破除行业垄断,首先应实行“管办分离”,切断有关部门与公墓陵园之间的各种利益纽带,还原有关部门职能定位。其次,应引入外来资本,引导公平竞争。目前,殡葬服务市场还不是处于自由殡葬状况,因为有暴利,民间资本难以进入。因此破除垄断,主管部门应拿出勇气,不以该行业的特殊性而限制其他投资者经营。再则,无论经营还是管理,都应置于百姓监督之下,政府部门对殡葬服务事业的投入、公益性公墓陵园的收入和成本等,都应向社会公开,以维护人民知情权,还殡葬服务之清明。(完)
上文评论开篇所说的“今年”是指2009年。十年后,文中提及的个别问题可能有了较大改观,如过去有的墓地售价能顶一套活人住的商品房首付款,这种事估计现在是不会存在了。
2009年,我之所以挑选在清明时节大动干戈,原因之一是那一年的清明节假期由2008年成为法定节假日并放假1天,改为包括调休在内的3天。据说,这种好像变了又好像没变的假期延长,是出于促进休闲经济发展的某种算计。

(部分媒体转载截图)
且不论“假日经济”的构思怎样。全社会首要认真面对的问题恐怕是,传统节日对于今天的我们而言意义何在?如何过好传统节日?带着这样的思考,站在2009年清明节的门槛,我写了如下这篇报道。时至今日,昔日的报道似乎没有过时,现摘全文如下,以期发人深思。
清明节:过度商业化的隐忧
祭扫服务、旅游交通、餐饮娱乐……清明“假日经济”的产业链条不断延伸,这个传统节日过度商业化的隐忧随之而来。
清明节沾染过浓的商业味
清明节是开春时节的第一个小长假,为清明“假日经济”的发展创造了有利条件。不少商家想方设法开发出形形色色的祭扫服务,让这个节日沾染了过浓的商业味。
在福州,越来越多的人清明期间选择用鲜花祭拜先人,花卉市场的花价节前几天就开始大幅上涨。一枝平时售价仅0.5元的菊花,一下子涨到1.8元至5元。
在厦门,开发商的墓地促销广告“进门入户”。这些广告图文并茂地标明各种类型墓穴的价码和规格,从上千元的普通墓穴到几万元的“豪穴”一应俱全,让不少市民烦恼不已。
还有一些地方清明祭品花样之多,创意之奇,令人惊叹,小到“冥币”“轿车”,大到“香车美女”“豪华别墅”等。浙江大学江万龄国际经济与金融投资研究中心副主任景乃权预计,今年清明节当天,全国就有1.2亿人外出祭扫,如按每人消费祭品10元计算,单祭品市场销售金额就达12亿元。如果加上骨灰存放、购买墓地等费用,将达数百亿元。
传统节日文化内涵被弱化
记者在福州调查发现,50岁以上的市民在清明期间一定会抽出时间去扫墓;三四十岁的市民通常因为种种原因难以将扫墓行动付诸实施;20来岁的年轻人则多以“短线游”作为假日选择;而大多数少年儿童,除了参加学校组织的扫墓活动外,对清明节习俗的精髓知之甚少。
“现在许多地方都借助清明节的招牌,开发了不少以追求商业利益为目的的旅游、祭祀等活动,这些活动的商业化程度有点过了,这只会弱化清明节的文化内涵与精神内涵。”厦门大学教授陈培爱说,传统节日不只是简单的经济问题,而是一个民族情感问题、文化记忆问题。
福州民俗专家方炳桂告诉记者,多数人把清明节定位于扫墓祭祀的节日。其实,除扫墓、祭奠外,传统的清明节还有多种形式,如放风筝、踏青、荡秋千等,清明节承载着健康、乐观、热爱生活的文化内涵。
引导“假日经济”健康发展
专家认为,不论是清明节,还是中秋节和春节,市场经济参与这些节日民俗是社会进步的表现,也是当前有效扩大内需的重要途径。但不能因过度放大经济功能,而弱化其文化内涵和精神内涵。引导与传统节日伴生的“假日经济”健康发展,科学有效扩大内需,亟待进一步挖掘传统节日丰富的文化内涵。
清明祭祖,缅怀先人,同时人们也在亲近自然,感受生命之美,这应该是促进清明“假日经济”的最佳出发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