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周围接触的男性大多受过高等教育,很少有对女性动手的,反倒是女的娇惯成性_风闻
手可摘星尘-你开心就好!2021-03-19 10:50
【本文来自《江苏常州将“举报家暴”纳入见义勇为范畴,举报者可获奖励》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你应该没结婚吧,不了解婚后情况也很正常,我也反对家暴,尤其是对女性和孩子的家暴,但说句实话,我周围接触的现代男性大都受过高等教育,极少有婚后男性主动对女性动手的,而我发现的情况是,现在的小女生大多是独生子,在家里娇惯成性,受西化较深,平权意识重,加上各种毒鸡汤灌输,稍有不满便容易情绪化,恃宠而骄,首先动手的比比皆是。
不说骂的家里男人狗血淋头这种小CASE,例如你回复的另一位仁兄说的:掐、挠、抓、拳打脚踢,基本就是婚后的形态,只是大多丈夫出于家庭生活和谐,忍让不还手罢了,毕竟娶个老婆不容易,笑。不过不是所有男人都不还手,有的男人好面子,只要还手,互相打起来就不分轻重了。
其实,一百个家庭有一百个哈姆雷特,法律应该站在公正的立场上保护所有人,不该偏颇的在家暴上加上妇女这两个字,而是在法律细节和家庭调解上多下功夫,例如:
谁的手更重,谁受到伤害更大,谁就更应该受到法律的惩处或保护,并对家庭进行调解。我因为工作原因,手上有一些案子。
其中有个案子让我很有感触,一对90后小夫妻,结婚才半年,因为一点琐事吵嘴,后来女性上手就抓挠了男性一脸,结果男的气不过就打了女的一耳光,然后女的就开始作了,先是砸了家里的锅碗瓢盆并报警诬陷她老公,接着又找妇女组织恐吓男人,然后还去医院做了鉴定,本来女的也就是想给男人一个“教训”,让男人服软,结果男人第二天上班因为花脸受到同事嘲笑,家里被女人闹得鸡犬不宁,心力交瘁,一气之下就和女人离了婚。你说这本就算个什么事儿。
现代家庭的复杂性,让法律工作者和社区人员要灵活的对待和解决问题,而不是惯性思维的一刀切,如果只是把家暴问题都堆彻到男人身上,而天然的认为女性是家暴的受害者,那么想降低离婚率是不可能的,维护社会家庭的安定团结也是不现实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