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探討香港選舉修法,最基本原則就是必須採取“多階段的間接民主制”_风闻
陸客-毋意、毋必、毋固、毋我2021-03-14 07:36
【本文由“天下我嘴笨”推荐,来自《田飞龙:选举修法,香港民主如何是好?》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題目訂的很好,可惜虎頭蛇尾!前半段論證中央在“全面管制權”下,制定香港國安法的合法性與必要性;後半段欲探討真正關鍵的選舉修法,卻是“一言難盡”而點到為止。
不揣愚昧地在此大膽借台唱戲一下,簡單探討香港選舉修法的幾個基本原則:
1、選舉是實現民主的一個主要手段,在西方如此,在中國亦如此。張維為先生不是也說:中國社會主義民主的實施方式是“選舉+選拔”嗎?
2、普選制,原是19世紀後半西方的“社會主義人士”大力提倡推廣的,作為向資產階級奪權的合法工具。因為當時西方民主國家之公民具有選舉權的,普遍都在5%以下。而西方發達國家遲至二戰後的50~60年代,才實現了普選制,雖然仍有年齡的限制。
3、現在西方大力宣傳的“普選制”,其實根本是“直選制”-由選民直接選出負責行政的國家領導人。
普選制下,選民其實有“好幾票”!現在西方強調『一人一票』,其實是指一人一票直選國家行政首長,這是個陷阱。
4、中國早已實現了“普選制”,只是僅能選舉基層民代或官員;然後再透過“民主集中制”逐步選出國家領導人。這是一種“間接選舉”的普選制!
5、西方學界普遍公認的23個成熟的民主先進國家中,僅有法國是採用“直接民選”的普選制,其餘也皆是採用“間接選舉”的普選制,與中國的民主集中制沒有本質上的差異。
6、而法國的總統直選,是採取 “二輪投票制的絕對多數決”,但其他實施所謂“美式民主”的新興民主國家(包含南韓、菲律賓、台灣等)皆是採取“一次投票的相對多數決”。
7、為何沒有一個西方民主先進國家採用的“一次投票相對多數決”,卻被包裝成普世價值的民主真理而到處推廣,在香港也被神話為“真普選”?其真實目的,就是西方國際資本集團可藉此來輕易操控他國而已。
8、雅典的古典民主制之所以導致其最後敗亡,就是其以公民大會形式的“直接民主”內含,極易導致“民粹”的暴民政治,而被舌燦蘭花的野心家或外國敵對勢力所利用。
9、英國的近代民主制之所以能夠成功,關鍵就在於其採取了 “間接民主制”- 先以納稅額篩選出少數資產階級菁英,再由他們選出國會議員,最後由議員選出首相,這是三階段式的間接民主制。
當前的英國選制,雖然將前述第一階段取消,但資本集團卻藉由操控媒體與高昂的競選經費來限制大多數菁英的參選權,這是另類的三階段間接民主制。
10、現代直接民主制的表現,除了“直選國家領導人”外,還可透過“公民投票”來決定“政策”,就如雅典的公民大會一樣。弊端也是同樣嚴重!
前幾年英國居然放棄間接民主而任由公民投票來決定脫歐與否,結果假戲真做,害慘了自己。真是整日忽悠他人,結果卻成功忽悠了自己,活該!
11、綜上所述,香港選舉修法的最基本原則就是必須採取『多階段的間接民主制』,絕對不可採用任何形式的香港特首直選,甚至連區議員與立法會議員都不可直選,當然亦絕不能採用公民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