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边榜样】情系百姓 扎根基层──宣威法院侯光庆法官荣立三等功_风闻
李TTABC-2021-03-12 09:14
宣威法
侯光庆,男,汉族,1972年12月生,中共党员,1996年8月参加工作,先后在西泽法庭、格宜法庭、执行局、乐丰法庭工作,历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执行局副局长,现任宣威市人民法院乐丰中心法庭庭长。
2012年至2016年连续五年被宣威法院评为执行能手。2011年被曲靖市中级人民法院授予个人三等功。2019年被曲靖中院表彰为法庭工作“枫桥经验”嘉奖。2019年被宣威法院评为办案标兵。在其带领下乐丰法庭被评选为2019年度优秀法庭。近日,曲靖中院对侯光庆同志记三等功一次。
侯光庆从事民事审判、执行工作二十四年来,数年如一日的扎根基层,奋战在审判执行的一线。对工作认真负责,多次主动请缨办理各类重大、复杂案件,在法庭案多人少的情况下,2019年个人审结诉讼案件356件,结案率为98.35%,调撤率为90.16%。执结55件执行案件,结案率94.83%。2020年乐丰法庭共收案451件,结案444件,结案率98.4%,调撤率91.43%,其中,侯光庆个人办案356件。
脚踏实地,是做好本职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侯光庆始终坚定不移地用戒骄戒躁、创新务实的工作态度,兢兢业业干好每件实事。他在工作中从不抱怨,不计较,不拈轻怕重,严以律己,宽以待人,乐于奉献,始终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姿态。他坚持每天按时上下班,遇有工作繁忙时,经常利用中午晚上时间,有时甚至利用节假日加班加点,为了响应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号召,他全年无休节假日,都是在加班中度过。

侯光庆对待当事人热情、耐心细致,从不耍特权。为方便当事人,时常到田间地里组织调解工作。对于案件能办的及时办理,不能办的说明理由,力求让当事人明白法律法规的规定,理解法院的工作,以免产生不必要的滥访缠访,影响社会的稳定。他服务大局、情系百姓、扎根基层、勤奋工作的敬业精神,树立了人民法官的良好形象。
他严于律己,公正廉洁,时刻严格的要求自己。在廉洁自律方面,他能够正确对待自己,始终做到不为私心所扰、不为名利所累、不为物欲所动,不计个人得失,尽心尽力做好每一项工作。遵守各项廉政规定,在思想上保持警钟长鸣,不做任何违法违纪的事情,用自己的实际行动维护法院清正廉洁的形象。他在工作中能够做到尊敬领导、团结同事,能较好地处理与领导、同事的关系,从不“吃、拿、卡、要”,从不办关系案、人情案,坚持依法办案原则。他始终坚持做到风清法正,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他始终坚持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严格约束自己和部门干警。
侯光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以公正效率为核心,以“为民、务实、清廉”作为工作的准则。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件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工作目标。他始终坚持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公正司法,执法为民,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努力工作,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优秀人民法官,他处处为当事人着想,倾情调解,坚持把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挺在前面,他严格依法办事的同时将百姓疾苦牢记心中,调判结合,切实做到案结事了,是老百姓心目中值得信赖的好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