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赵冬苓:建议分等级惩戒劣迹艺人,部分人期满后可以解禁_风闻
西风-好喜欢保罗索鲁哇2021-03-10 16:26
近几年,娱乐圈不时爆出的一些“逆天大瓜”一再挑战道德伦理及法律底线,引发舆论关注。随着全国两会拉开帷幕,劣迹艺人这一问题再次成为委员及网友关注的焦点。
据凤凰网今日(10日)消息,全国人大代表、《红高粱》《幸福到万家》编剧赵冬苓建议,(错误轻微的)劣迹艺人惩戒期满后可以复出,受其牵累的作品可以复播;另外,如果艺人退圈,作品遭到封杀,片方可考虑向劣迹艺人本人进行索偿。
还记得吗?郑爽“代孕风波”后,其多部作品受影响,网上一个最火的段子是疑似郑爽合作的某制片人称,“如果能让剧播出,说张恒的孩子是我生的也行”。
赵冬苓指出,艺人频频被爆出私德有问题,也是现在资本面临的一个巨大的风险,制片方不是警察、侦探,没有权利去干涉别人的私生活,但现在一部剧或者一部电影的投资都上亿,在这种情况下,一个艺人出现了问题,你可以要求他赔。
“一个明星可能会牵累七八部作品,你比方说高云翔出事儿的时候,受他牵累的就有好几部,吴秀波出事儿的时候,也有好几部”,赵冬苓透露,其实(这种情况下劣迹艺人往往)赔不起,“据我了解,现在一般的制片方都会和演员事先在合同上签订这样一些条款,你如果在这期间发生了这样的风险,应该承担什么样的责任,但事实上我觉得杯水车薪解决不了问题。”
赵冬苓透露,“从中宣部给我的答复来看,对劣迹艺人的惩戒有些方面已经有了规划,那么我们也看到了演员协会,一些专业协会,都在成立道德惩戒委员会,可能根据他们犯错误的程度,规定不同的惩戒期。”
那么劣迹艺人惩戒期满之后呢?赵冬苓认为,惩戒期满以后,有可能劣迹艺人能够重返演艺市场,那么受他们牵累的这些作品也(应该)播出,但是如果说劣迹艺人犯的错误比较严重,这些人就得退出演艺市场,受牵累的作品可能就要考虑比方说重拍,比方说换头,这种情况下,片方可以考虑向劣迹艺人本人进行索偿。
本月6日,赵冬苓在接受中新网采访时也曾谈及劣迹艺人问题,她表示,艺人享受了作为明星偶像的红利,所以理所当然他们对自己应当有更高的道德要求,一旦出了问题应当承担后果这是无可厚非的。

她建议,对这些人的惩戒应当有规则有章程,“这个就属于大家在实践中探索,比方说,这个人说了一句错话那么导致的一些不好的影响,或者是有些道德层面的问题,再一个可能属于法律上的问题,针对不同的问题有不同的惩戒。”
当时,她也谈到了受这些劣迹艺人影响的作品,认为“一个是要找他索赔,另外要想办法补救,如果说他的错误不是那么严重,那么给他一个比如说一年两年的惩戒期,惩戒期满后,一个是他可以复出,另一个是受他影响的作品也可以播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