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焦两会:共同保护“祖国花朵” 让少年的你沐浴在法治阳光下_风闻
你是秃头小宝贝-2021-03-04 11:30
“青年兴则国家兴,青年强则国家强”。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关心未成年人的健康成长,是国家、社会、学校、家庭义不容辞的责任。为广大未成年人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需要上下同心、齐抓共管、共同关爱,切实保证让每个孩子健康、快乐成长。为使少年儿童远离伤害,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违法犯罪,2020年未成年人保护法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接续修订,为未成年人的权利保障和救济提供了坚实基础,也为预防和矫治未成年人犯罪提供了法律依据。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常德市石门县雁池乡苏市学校校长王怀军:打牢农村孩子的法治根基
人民法院在切实解决执行难、扫黑除恶专项行动、护航青少年成长、送法进校园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绩,为社会稳定发展、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积极贡献。特别是“送法进校园”活动意义重大,通过法治课、巡回法庭、邀请师生参观法庭等形式,让法治根植于青少年学生心中。青少年正值世界观、价值观、人生观形成的关键时期,农村校园“留守儿童”成一大特色,建议人民法院继续加大对侵害学生权益的保护力度,通过“送法进校园”活动等措施,让农村孩子学法知法守法,打牢农村孩子的法治根基。
全国人大代表,安徽省蚌埠第一实验学校校长、党总支书记崔建梅:为未成年人撑起司法“保护伞”
安徽省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常态化地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从源头上预防未成年人犯罪、防止校园欺凌事件,保障校园安全、维护校园稳定,推进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建设,起到了积极的作用。据我了解,对涉及未成年人犯罪案件,蚌埠法院在全省最早实行集中管辖,重视对未成年人进行司法保护,高度关注未成年人案件审理工作,切实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把教育、感化、挽救体现在对未成年人案件审判实践中,我为他们点赞!
全国人大代表、内蒙古蒙药股份有限公司总工程师邢界红:倾情“护苗”为成长护航
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各级法院保护未成年人的工作做得非常有成效。我了解到通辽各级法院都有专职人员负责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经常深入到全市中小学对未成年人进行各种形式的法治教育,尤其是科尔沁区人民法院的爱林工作室更是做出了未成年人法治教育的品牌,通辽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案件也逐年递减。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即将实施,针对这部法律,我建议不仅要对在校学生进行法治教育培训,更要对所有公民进行法治教育培训,让所有人都知法懂法用法。同时我也建议,在中小学校,甚至幼儿园要设专职或兼职法治教师,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法治教育,增强孩子们的防范意识,护航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牵动着社会各界的心。近年来,各级人民法院人员积极奋斗在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一线,坚持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权益的犯罪,贯彻"教育、感化、挽救"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原则,积极推进建立相关规章制度,切实为祖国“花朵”撑起坚实的保护伞。社会各界共同关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共同守护明天的太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