冠姓“权”之争——典型的“老娘们当家,房倒屋塌”_风闻
长风-2021-02-08 08:49
又有“冠姓权纠纷”了,就再吐槽一下吧。
先说说这个“冠姓‘权’”。话说我一直就奇怪,“权”这个东西,要么关联着现实利益,要么关联着事务主导权力,那么“冠姓”这个东西,到底关联着哪个“利益”或者“权力”?孩子姓啥,对于其“姓”的来源方面,就是父亲/母亲、爷爷/姥爷、太爷爷/舅爷、…………直到获得姓氏的先祖,有啥“利益”?有啥“权力”?跟谁姓,就是谁的排他性私有财产?还是就是谁的排他性领地主权对象?然后,纠纷中的母亲,似乎并不在乎她自己的母亲的“权”,她并无心理障碍的把冠自她自己父亲的“姓”当成了“自己的姓”,然后她又认为自己孩子的姓也是“自己的姓”。
我也搞不清楚,这个“姓”,到底是她的排他性私有财产标识,还是她爹/她爷爷/她太爷爷……的排他性私有财产标识。
如果你的“姓”跟你的父母/孩子的姥姥姥爷没关系,那么你的孩子的姓,怎么就跟你有关系了?如果“冠了姓”就成了孩子自己的、与父母没有关系的姓,那你孩子的与你没关系的“姓”,跟你有啥关系?
如果你觉得孩子跟谁姓,体现了一种排他性的“权利/权力”,那么孩子跟你姓显然就是剥夺了他爹的权利/权力,你的这个框架下,这是不可调和的。这样吧,我提个建议,二选一,总有个不公平,但是,可以两个都不选呀。你们让孩子自己选,行不?这样,孩子出生上户口时,只上名字,不上姓氏,18岁时,自行冠姓,那既然是“本人的姓氏”,当然得让人家自己来呀。
婚姻,本来是一件“和合”的美好事情,是两家和合为一家。本来两个家庭合为一个家庭,就要在形式上表达出这样的愿景。家庭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姓氏,就是对这样的社会关系的标识,而婚姻在人类社会当中是相对频繁发生的,不是炎黄融为华夏那样的一锤子能奠定几千年历史进程的买卖,所以不能像创造“龙”的形象那样“集美”创造一个“新”的标识,过快的更新,标识也就失去了意义。所以,总得有个机制能够进行二选一的选择。显然,数千年来,中国和全世界的绝大部分社会组织,都选择了选择父系一脉,而不做此选择的当然也会有,那么,她们哪去了呢?我猜呀,她们是因为基于母系人脉进行的社会活动的效率比较低下,所以要么改变了自己的选择,要么,没了。
那么,你们老娘们这个诉求,到底是为了“和合一家”、“家和万事兴”,还是要“争权夺利”、“争取个人权利”呀?
再者,就是中国古代,也有相反的选择呀,那就是,倒插门呀,人家孩子就是随母姓,也不用分头胎二胎。你看,这才是“对等”。
一个家和合为一,就是体现在孩子身上。夫妻二人各有不同的家庭出身,异姓也是正常,但是人家亲生兄弟姐妹,就为满足你的“权力欲望”,就得分别标识?而且,你们这个头胎二胎分别冠姓,还是不公平呀,头胎和二胎,本身也有个“顺序”呀,而且,要是有个早夭什么的,咋办?怀不上二胎,咋办?多不公平。所以你们这个解决方案,实在是太过粗陋粗鄙,实在是“老娘们当家房倒屋塌”的典型案例。要解决问题,就要从根本上解决。
我再提个建议。你们跟孩子父亲提的要求,太不彻底,执行中会遇到的变故和因此产生的纠纷隐患,太多。这样,你们跟孩子父亲直接说好,孩子无论几个要么都随你姓,要么都随我姓,你俩个体上要全方位对等,但是孩子无辜,人家亲生兄妹就别给人拆散了。
所以,“头胎二胎各自冠姓”的方案,实在是太LOW了,除了趋向于家庭破裂之外,没有任何价值。我提的这俩个方案,肯定比这个方案好多了。
再重复一遍:
一、让孩子自己取姓,也不必非得从爹妈俩姓当中选一个。既然孩子妈的姓就是孩子妈自己的姓,而不是孩子妈的爹的姓,那么孩子的姓当然是孩子的姓,就成全人家自己选一个喜欢的。
二、家庭要和合统一,那么就彻底一点,事先商量好了,要么都随我姓,要么都随你姓。商量不来,那就散,找能商量的。兄弟姐妹跟父母的关联时间显然不如人家互相的关联时间长,你们看不得“对方”跟孩子在姓上的关联比自己紧密,但是不必嫉妒自己孩子吧。
最后,补充一下。
婚姻制度,核心宗旨是“保护女性”,无论在哪个时代,无论“婚姻制度”有多少“不公平”,那都是在当时的情境下,尽可能的对“女性”进行的保护。没有婚姻制度,女性要与男性进行全方位的“公平竞争”?当然当然,最后无非就是个同归于尽而已。那么,所以女性们,你们是要用“我能让咱俩同归于尽”来要挟男性无条件服从你们?这就是传说中的“否决权”?这就是传说中的“一哭二闹三上吊”的手段吧。不过别说,形式上文明多了呢。
不想过日子,那就别过了。好合好散吧。那就,在“自由竞争的社会”当中,正面硬刚?你是以为,只有你有胆子“同归于尽”?你是吃定了“男性不敢同归于尽”,是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