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打造天下体系样板》的评价_风闻
夜鸮-2021-02-05 21:28

北京大学经典与文明研究中心秘书长戴熙宁先生所著的《中国引领世界——文明优势、历史演进与未来方略》是一部在世界文明的整体进程中理解中国,在中华文明的天下视域中洞悉世界的优秀著作。其中,下篇第八章第五节中的《(三)打造天下体系样板》中说明解决台湾问题的方案。主要观点为:**中国在和平统一进程中要“超越现代主权国家逻辑框架的局限”,同时“包容‘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如文章所说,可以容融并超越已有的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台湾地区的“中华民国宪法”,并共建“中华文明联盟”,打造中华文明的“天下体系样板”。**为此我有如下分析评价,请批评指正。
文章首先交代台湾问题由来 :
“台湾问题”(或曰“两岸问题”“台海问题”等),是近代中国国共内战所遗留的政治问题。而基于两岸宪法规定的中国主权和领土的一致性,两岸各方均试图在国际上代表中国。
接着说明:自1949年以来,国际上逐渐普遍认同和接受在中国大陆成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台湾地区是中国主权和领土的一部分。
接着展开问题:然而,台湾执政当局以“中华民国”的政治名义,以“偏安政权”的政治形式在台湾地区存续。“两岸问题”是现代中国关乎国家安全和国际关系的首要问题。
那么关于问题的症结,该文章强调:目前,两岸都明确秉持“一中”立场但对“一中”的定义表述不同。依据两岸目前的宪法,“一中”是实在的;在大陆,“一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台湾,一中是“中华民国”。解决两岸问题的思路,大陆讲“一国两制”,台湾讲“一中各表”。又解释道:其实,所谓“一中各表”,就主权国家的逻辑而言根本无法成立:因为当台北地区政府宣称“中华民国主权独立”且又主张其“主权”涵盖全中国时,其实等于否决了北京政府同样宣称的合法性,反之亦然。

因此对于两岸双方对“主权”的冲突,该文章得出如下观点:
在主权国家的逻辑框架下,希望通过共同表达“主权重迭”而维持“一个中国”的意感,在逻辑上根本无法成立。两岸关系难以合理定位,两岸问题几乎面临无解。超越现代主权国家逻辑框架的局限,则正是解决“两岸问题”的关键所在。
然后作者开始阐述“一个中国”:“其实,两岸目前共认的‘一个中国’,究其内涵,并非共认一个现代意义上的‘主权国家’,而是共认一个‘历史性的存在’。而历史上存在的‘中国’,从来就不是一个现代意义上的‘主权国家’一一历史上存在的‘中国’ ,是一个‘天下国家’。”
但这里再不厌其烦的说明:“一中”是实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在《台湾问题与中国的统一》白皮书中早已强调:对台湾而言,坚持一个中国原则,标志着承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不可分割,这就使两岸双方有了共同的基础和前提,可以通过平等协商,找到解决双方政治分歧的办法,实现和平统一。如果否认一个中国原则,图谋将台湾从中国领土中分割出去,那就使和平统一的前提和基础不复存在。
如同文章所说,**坚持一个中国的原则,是实现和平统一的基础和前提。**依据两岸目前的宪法,“一中”是实在的;在大陆,“一中”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在台湾,一中是“中华民国”。而两岸目前共认的“一个中国”,不只是共认一个“历史性的存在”,更是共认一个现代意义上的“主权国家”!
问题又回来了。但是现在还有疑问,为了解决两岸“主权冲突”的问题。为什么我们不超越现代主权国家逻辑框架的局限,建立一个统一的“天下国家”呢?
下面文章论述民族国家的局限和天下国家的优势:
现代主权围家的根基是“族国主义”,是西欧民族在攫取资源、积累资本与军事战争三者交互作用的过程中演化形成的,国家缔造的动力机制是“经济一军事整合”。随着西欧国家的全球殖民扩张,民族主权国家的组织模式也被仿效而得以遍行世界。传统中国“天下国家”的根基则是“天下主义”,国家缔造的动力机制是“文化整合”,追求“一统多元”而又“各正性命”“保合太和”的和谐世界(详见第七章第四节,一《历史渊源:天下一统与族国分立))。
在“天下主义”的视域中,人类社会的秩序构建和永续发展必须遵循“天道”的运行规律,必须从整体到局部地认识和理解天人关系,由“天”到“天下”到“国”再到“家”最后及于“个人”(见第二章第四节,(二)《儒学学理体系架构图》)。“天下主义”的义理模型是“北辰模型”,其义理本原是“道德”;“族国主义”则奠基于“权力”与“契约”,其义理本原是“利益”。“天下主义”思想的核心是“大一统”,将“天元”作为天下政治秩序的最基本原则;“族国主义”思想的核心是“国家主权”,将“民族国家利益”作为国际政治关系的最基本原则(详见第七章第四节,二《思想基础:天下主义与族国主义》)。

此内容和该文章见作者著作《中国引领世界——文明优势、历史演进与未来方略》
文章接着说:具体到操作层面,两岸可以协商共同制定一部“主权在天”的宪法,以此容融并超越已有的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台湾地区的“中华民国宪法”,由此形成“一中三宪”的法律架构。此架构既可维持两岸现状基本不变,又可从中国传统的“天下国家”的本来意义推进两岸融合:既可由此携手共建天下体系,又可兼容和保障双方在现代族国体系中的权益。
所以这里简要概括文章得出的结论 :中国在和平统一进程中要“超越现代主权国家逻辑框架的局限”,建立一个大一统的“天下国家”,同时“包容 ‘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并如文章所说,两岸可以两岸可以协商共同制定一部“主权在天”的宪法,容融并超越已有的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台湾地区的“中华民国宪法”,并共建“中华文明联盟”,打造中华文明的“天下体系样板”。
但是,按照古代天下观,至少理念上传统中国是没有边界的。因为“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滨,莫非王臣”因为这种模糊性,古代中国对于边境领土很不在意,经常放弃某些边疆地区。明朝初期,中国与朝鲜发生划界争议,明成祖把古为辽、金之地,以及曾属于元朝版图的十处土地慷慨地让与朝鲜,其理由竟是“朝鲜之地,亦朕度内朕何争焉”。与此类似的还有,清雍正年间,云南与安南发生边地争执,在安南已经同意退还原明朝属土的情况下,雍正皇帝竟然斥责云南地方官:“四十里之地,在云南为朕之内地,在安南仍为朕之外藩,一毫无所分别。”明成祖和雍正皇帝都是古代的有为之君,但是他们心目中显然还没有现代意义的领土概念,不屑于为区区之地而争。
鸦片战争后,主权国家意识的缺乏加剧了中国领土的流失,加剧了民族危亡。这些无数惨痛的教训,启发近代以来无数仁人志士的主权国家意识,在艰苦努力中使中国向民族国家转型,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如同作者所说,中华人民共和国乃中国近现代遭受西方冲击、经历长期“革命”后“顺乎天而应乎人”造就而成的、“奉天承运”的合法“中国”代表。如果没有近代以来因为民族危亡使中国向主权民族国家转型, 这些成就可能会出现吗 ?

所以,作者著作《中国引领世界——文明优势、历史演进与未来方略》中也说道:(文章中说的概念是“贡赐体系”,下面用“天下体系(天下国家)”来代替)“天下体系”在历史上的存在与发展,是以中国遥遥领先的国家合实力与文明发展水平为基础的,在当代中国相对实力远不如昔的状况下,“天下体系”的建立何以可能?特别是,在“民族主权国家”成为当代世界普遍认可的“真理性”存在形式的状况下,“天下国家”又何以可能?
虽然,根据上文作者得出了如下结论: “天下国家”可以容融并超越“主权国家”,但在当代“族国主义”主导的国际社会下,在“民族主权国家已成为当代世界普遍存在的国家形式的情形下,对传统的“贡赐”形式需要进行因时制宜的创新变革。
既然如此,那么,在“民族主权国家已成为当代世界普遍存在的国家形式的情形下,对传统的“天下国家”形式也应需要进行因时制宜的创新变革。
例如,文章说: 两岸共建一个共认的“主权在天”的“中国”,则应汲取中国传统政治智慧,重建天下体系,创新“一国两制”。具体可依周代之制,奉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正朔”,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乃中国近现代遭受西方冲击、经历长期“革命”后“顺乎天而应乎人”造就而成的、“奉天承运”的合法“中国”代表,如《诗经·周颂》之例。
但无论如何创新变革,如果放弃或者超越中华人民共和国已经存在而且得之不易的主权,直接还是间接承认台湾不存在的主权,就相当于倒退。
该文章的作者已在前文中提到当今世界普遍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主权地位,但是台湾当局本来就没有主权,“主权在天”的“中国”可以同时包容“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而这却间接的承认了“中华民国 ”的主权 ,承认了台湾地区的“中华民国宪法”(以此容融并超越已有的大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台湾地区的“中华民国宪法”),文章中再怎么汲取中国传统政治智慧,重建天下体系,创新“一国两制”。奉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正朔”,承认中华人民共和国乃“顺乎天而应乎人”造就而成的、“奉天承运”的合法“中国”代表,也实际上承认了台湾地区子虚乌有的主权 ,而“又可兼容和保障双方在现代族国体系中的权益”更是创造出了台湾在各方面的主权。
又如前文所说,这种方式将打造天下体系的样板,而它却难以被现在条约体系的世界普遍接受。
正如作者著作《中国引领世界——文明优势、历史演进与未来方略》中所说;当今国际社会仍然以西方思维,即小人之道为主体,主权国家、条约体系等等欧美政治思维为主体。如果建立“主权在天”的“中国”可以同时包容和超越西方主权思维下的“中华民国”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我们主观上就“超越”西方社会的民族国家体系条约体系,但在如今西方主导的世界中,只会增加国际问题,从现今国际社会看,中华人民共和国这个代表中国的唯一合法政府就会分崩离析,新中国维护国家主权的斗争就会毁于一旦,因为丧失主权的“”被排除在联合国等政府间国际组织的”“中华民国”就很可能重新获得主权等被国际社会承认的因素,比如主权国家就可以加入联合国,台湾当局因此不会受到妨碍,从而损害中国在国内和国际上的重大利益 。在小人之道主导的世界中,君子之道想要被理解就会极其艰难,甚至会像您所说的“中国亦难以申明大义地主动地参与和引领国际社会的治理,因此中国的发展未在国际关系层面建立长治久安的环境”,因为他们都是“强盗小人文明”。
总之严峻的国际社会现实,说明了建立“主权在天”的“中国”,“超越”西方社会的民族国家体系是过于理想化的。 作者著作中说“要君子放下身段学当强盗小人,何其难哉”,而让强盗小人仰头去学当君子或认可君子,亦何其难哉!
不过,另一种两岸统一的思路也可以思考。当前, 台独势力日渐猖獗,台湾主要政党中倡导和平统一的人士数量减少,去中国化现象日益抬头,如果当前的趋势得不到有效控制。《 反分裂国家法》规定:“台独”分裂势力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造成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事实,或者发生将会导致台湾从中国分裂出去的重大事变,或者和平统一的可能性完全丧失,国家得采取非和平方式及其他必要措施,捍卫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
关于这种在特殊情况下进行武力统一的思路,作者著作《中国引领世界——文明优势、历史演进与未来方略》中也说道:当然,强调王道德政并不是否定军事的必要性,而是要以王道规范军事力量。《周礼,夏官,大司马》中明确了需要动用军事力量的情形,即所谓‘九伐之法’:‘以九伐之法正邦国,冯弱犯寡则眚之,贼贤害民则伐之,暴内陵外则坛之。野荒民散则削之,负固不服则侵之,贼杀其亲则正之,放弑其君则残之,犯令陵政则杜之。’兵家‘圣经’一一《孙子兵法》也指出,对于战争,必须‘经之以五事…”无“道”的战争,“用之必败’。在上述战略思想的影响下,汉唐宋明清历代政府的基本国策是推崇德礼、慎用刑兵。得出如下结论:如前文所述,德本主义中国绝少主动侵犯他国,对外用兵多为特定历史条件下的不得已而为之的‘义战’:或是中国分裂后的‘统一战争 ’,或是抵御侵略的‘自卫战争’,或是维护国际秩序的‘援助战争 ’。

所以,如果出现台湾被以任何名义从中国分割出去的重大事变,如果出现外国侵占台湾,如果台湾当局无限期地拒绝通过谈判和平解决两岸统一问题,中国政府只能被迫采取一切可能的断然措施、包括使用武力,来维护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完成中国的统一大业。中国政府和人民完全有决心、有能力维护国家主权和领土完整。如作者著作中所说,“中国用兵,实属不得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