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是现代经济调控准则_风闻
纟野村夫-2021-01-31 12:02
中国共产党十九届五中全会针对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相结合的论述——“坚持和完善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更好发挥政府作用,推动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更好结合。”是现代经济调控应遵循的准则。
一、有效市场
1、有效市场概念
市场能对输入(商品价值、货币价值、供求状况、国家调控价格和国际供求价格等)信息灵敏反应,并形成对应输出(对应变化形成的商品价格)。
市场以企业利润为导向,决定土地、劳动力、资本和技术等生产要素流向或配置。
商品或服务的价格主要由商品或服务自身的价值决定,且围绕着货币价值、供求状况、国家调控价格和国际供求价格等影响因素的变化上下波动。
2、有效市场与现代法制的关系
世界任何市场都难免出现——垄断经营、强制交易、内幕交易、制假售假、坑蒙拐骗、非法传销、屯积居奇和哄抬物价等乱象,这些乱象严重破坏市场秩序、损害人民利益和影响市场机制发挥。
整治市场乱象必须依靠法制,也就是说有效市场必须依靠现代法制保障,或者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
只有健全和完善法制,才能保障市场秩序井然,形成有效市场。
二、有为政府
1、有为政府概念
有为政府是指相对于有效市场的政府在资源配置上的经济职能,政府必须有所作为弥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失灵、不足或缺陷。
市场在资源配置中注重效率以经济效益为导向引导生产要素流向;政府在资源配置中致力弥补市场资源配置的失灵、不足或缺陷,注重效率兼顾公平以社会效益为导向推动生产要素流向。
2、有为政府与廉能政治的关系
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在实施完全自由市场经济,就是全球最强大的市场经济国家——美国也从未放弃过政府对市场的干预。政府必须有为,除了要维护市场秩序外,还要弥补市场的失灵、不足或缺陷。有为政府,既是市场经济体制机制决定的,也是政府廉能政治建设的必然要求。
三、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
健全和完善现代经济调控制度,切实建成有效市场与有为政府。注重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的同时,坚持政府有为,把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有机结合,形成二者相互依存、相互补充和相互促进的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