绿党「修宪公投」只能是一枕黄梁_风闻
富權-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2021-01-30 04:53
台湾地区「独派」势力百足之虫,死而不僵,总是要透过「公投」来实现其「独立建国」的图谋。「独派」大佬辜宽敏发动「制宪公投」惨遭折戟之后,绿营又「前仆后继」地推出「修宪公投案」,目前也遇到困顿,被「中选会」要求补正理由,但看来也将会胎死腹中,自讨没趣,只不过是闹剧一场。
绿党是台湾地区一个名不经传的小猫政党。顾名思义,其与世界上各地的绿党,及其所参与的亚太绿色联盟和全球绿党一样,应该是一个专注于为保护环境而奋斗的绿色政党。实际上,其党章及党纲中提出的五大诉求,就是环境保护、生态平衡、注重草根民主、坚持社会平等与世界和平,其政治口号也是进步主义、
和平主义、生态社会主义、生态女性主义和环境保护主义。但是,近年却转了性,转为关注并投入政治,包括在两岸定位上坚持「护台抗中」的路线,在岛内政治领域积极参与「罢韩」,尤其是其曾经的标杆人物,曾任该党召集人,并曾两度获该党提名参选桃园市议员并当选的王浩宇,更是到处到处煽风点火,月旦褒贬政治,因而流失大量支持者,导致曾经有过的还算可以的公职选举成绩,也每况愈下,去年一月的「立委」选举,仅得百分之二点六的政党票,不但是未能参与「不分区立委」议席的分配,而且也未能获得政党选举补助金,使得党务运作「难为无米之炊」。而引领绿党转变政治风向的王浩宇,不但没有检讨自己,相反还迁责于党的领导层,宣布退党并加入民进党。而他本人最后也导致被民间团体发动罢免案被罢免,成为第一个被成功罢免的「六都」市议员。
但已经被王浩宇之流篡改政党宗旨的绿党,已被绑架在「护台抗中」路线的战车上欲停不能。去年六月,该党提出「公投案」,要求在《立法院职权行使法》中增列一个条文:第十届「立委」应在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日前通过「修宪案」,删除「宪法增修条文」前言的「国家统一前之需要」。并发起「公投」提案连署,八月完成提案连署(第一阶段连署),「中选会」在十二月召开听证会后寄出公文,要求绿党在一个月内补正。绿党在今年一月二十日完成补正,「中选会」收到补正资料后,预订于二月九日上午召开委员会进行讨论,如果「中选会」认为补正理由不符规定,就将会驳回。如果合于规定,在履行相应程序后就进入第二阶段连署,必须在六个月内提出连署人名册(第二阶段连署),连署「门槛」为二十八万二千份有效连署书。若一切合于规定,「中选会」即会在十天内公告该「公投案」成立并公告投票日期。
据「中选会」公布的内容,其要求绿党补正的理由有三:其一,按照《公民投票法》规定,创制性「公投案」只适用于立法原则或重大政策,而非法律案提出。绿党的「公投提案」却是明确提出要修订一个法律及具体条文内容,不符《公民投票法》规定的「立法原则」的架构。
其二,提案主文限制「立法院」修改「宪法」的提案权与审议权,有违反《公民投票法》第二条第二项有关「全国性公投」适用范围规定的疑虑,因此是否仍得作为公投之标的,应做厘清补正。
其三,绿党的提案除要求在《立法院职权行使法》增订条文外,还要求「立法院」在一定期限内修改「宪法增修条文」,这有一案包含个两事项的疑虑,也可能使民众无法明了其所投之标的。
如果说,「制宪基金会」提出的「公投案」,虽然是大逆不道,但在技术上还算是「有纹有路」的话,那么,绿党的「修宪公投案」,就是逻辑混乱,不但是在政治上反动透顶,而且在技术上也是乱撞盲冲,呈现「双孬」境况。因此,就连「中选会」也看不过眼,要求其进行补正。
绿党根据「中选会」的要求进行补正,其做法是,将原案的要求「立委」审议通过「宪法增修条文修正案」,删除「为因应国家统一前之需要」的一句,改为要求应改正前言为「为因应国家现阶段之需要」或其他同义文字。
然而,由于绿党对「修宪公投案」的补正,仍然未能消除「中选会」提出的三项质疑,亦即仍然在标的及行文等方面都存在着结构性的谬误,因而要获得「中选会」的认可,将极为困难。因此,估计「中选会」二月九日的委员会会议,仍将难以审核通过。
其实,即使是退一步,「中选会」不顾政坛及社会上众目睽睽的监督,「放水」让绿党的「公投案」进入第二阶段连署,也将遇到两个大难题。其一当然是能否在六个月内征集到四十万以上份连署书(为保证合格的连署书达到二十八万二千份,必须加大保险系数);其二,即使是也让其侥幸跨过「门槛」,但依照时程,最快也赶不上今年八月二十八日的公民投票日,只能等到两年后亦即二零二三年的八月第四个星期六举行。而在此时,已经超逾该「修宪公投案」所要求的第十届「立委」应当通过「修宪案」的二零二二年五月二十日前了。而且,即使是该「公投案」通过,也因为其标的是第十届「立委」,而此时第十届「立法院」的任期只剩下四个月,也来不及进行「公投案」所要求的「修宪」作业了。按照法律,当届「立法院」的议案未能完成,就成为废案,不能进入新一届「立法院」,而必须重新提案。而该「公投案」只是标的「第十届」,其效力并未延及于「第十一届」。
绿党为何要明知不可为而为之?估计是要为「屡败屡选」制造人气。前述所指最快也赶不上今年八月二十八日的公民投票日,只能等到两年后亦即二零二三年的八月第四个星期六举行「公投」,而在此时,台湾地区朝野政党的「总统」党内初选,正炒得炙热,「立委」提名的党内初选也乳化如火如荼。如果能成案进行「公投」,绿党就名声大噪,从一个不被人注意的小政党,「坐顺风车」成为炙手可炎的「著名政党」,并「蹭」各政党初选的热度,提升自己在「立委」选举中的得票率。即使受制于「单一选区两票制」,其所提名的「区域立委」候选人仍然将全军尽墨,但也可以提高「不分区立委」选举的政党票得票率。倘能跨过百分之五政党票的「门槛」,获得一个议席,并可直接提名「总统」候选人,当然是心满意足。即使达不到,也可退一步,获得百分之三的得票率,就可领取政党选举补助金,在四年内每年每票五十元,作为党务运作经费。
其实逆向思考,绿党此举只不过是这个只有一百八十二名正式党员,八十八名宽限期党员的微型政党,为了避免进一步陷于边缘化,遭受灭党之灾的最后救亡挣扎之举。但这只是一枕黄梁美梦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