诵读和平诗,共绘紫金草 南京律师共诵“和平宣言”
作者:徐宁
诵读和平诗,放飞和平鸽,共绘紫金草
南京律师共诵“和平宣言”
南报网讯 (通讯员 李娟 融媒体记者 徐宁) 昨天下午,在第七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即将到来之际,市律协、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共同举办了南京律师和平宣言暨《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实施两周年公益宣传活动,全市近百名律师及律师子女现场共绘紫金草、诵读和平诗、放飞和平鸽。
1937年12月13日侵华日军攻占南京,制造了震惊中外的“南京大屠杀”惨案。2014年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决定,将12月13日正式设立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以此纪念在南京大屠杀中逝世的遇难同胞。从2018年12月13日起,以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为主体的南京律师受托起草的《南京市国家公祭保障条例》正式施行,国家公祭保障进入法治化轨道。
为让中华民族后世子孙铭记历史、以史为鉴,市律协、市法律援助基金会在市人大法制委、市司法局、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等指导下,由江苏三法律师事务所等协办了此次活动。
活动正式开始前,20余名律师携带子女早早地来到了建邺区和平广场的活动现场,在和平宣言画板上绘制象征着和平的紫金草,向全社会呼吁:铭记历史、珍爱和平。
“巍巍金陵,滔滔大江,钟山花雨,千秋芬芳……”80余名老中青律师及律师子女共同诵读了《和平宣言(节选)》,传递爱国热情,呼吁珍爱和平。随后,主办方现场放飞了象征和平与安宁的白鸽,共同祝愿和平精神代代相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