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瑞丽:进口冷链食品须进行预防性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
据“掌上瑞丽”微信公众号消息:为进一步加强进入我市冷链食品疫情防控工作,最大限度阻断新冠病毒输入性风险,确保我市冷链食品安全,现就我市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工作公告如下:
一、自2020年12月5日零时起,凡进入我市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必须进入我市设立的集中监管仓区进行预防性消毒和采样核酸检测,货品经消毒和核酸检测合格,并取得出库证明后方能在我市储存、销售、加工。
二、我市在瑞丽市东一牲畜交易屠宰有限公司后仓库设立一个集中监管仓区。
联系人:俆文丽
联系电话:18108896622
地址:瑞丽市排污厂旁
三、进口冷链食品经营者应在进口冷链食品到达瑞丽之前24小时,主动向我市集中监管仓提出预约,并如实申报货主单位、进口冷链食品生产商注册号、海关报关单据、进出口检验检疫证明、收货单位、货物流向、运输车辆、司机姓名、联系电话等相关完整信息。
四、本公告发布之前,已进入我市储存、销售、加工的进口冷链食品,其经营主体应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核酸检测和消毒机构,完成存量冷链食品的核酸检测和外包装消杀,在取得核酸检测合格证明和消杀合格证明后,方可对外销售、加工。
五、进口冷链食品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及时按照瑞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有关规定作无害化处理。
六、集中监管仓区对进口冷链食品的采样核酸检测、外包装预防性消毒和仓储费用由货主全额承担。
七、市场监管、卫生健康、商务、交通运输、海关、公安等部门应根据职责分工,全方位加强对冷链食品的监督检查。
八、对于违反本公告规定,存在进口冷链食品应进入集中监管仓区而不进入、储存销售加工未取得出库证明的进口冷链食品等行为的,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严肃查处。
瑞丽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12月5日

(原标题:瑞丽市将加大进口冷链食品管控力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