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能源政策的思考——消极限制能源消费与鼓励增加低碳无碳能源供给_风闻
NPCHZW-2020-12-22 15:07
最近看到报道,一些省的电力供应出现了问题,有关部门要进行限制消费。但情况不完全一样,湖南似乎是供应不足,有关部门组织增加供应。浙江是超过了“双控”要求,只能自我限制。
能源消费双控政策出台了一段时间,与污染物减排全国分配的政策一样,我个人感觉是一个非常消极的政策,也是一个很费解的政策。
我个人的理解,在这个政策下,能源消费是有天花板的,国家有关部门分配到各省的指标,而不问是什么样的能源,也不考虑产业结构。这个政策的最大问题是没有鼓励用能者积极增加无碳或者低碳能源供应的政策。不仅是一个典型的计划经济的政策,而且是一个方便管理部门操作而不利于调动用能者积极性懒人政策。对这个政策的效果应当进行评估,并进行调整。
科学合理的能源政策应当是节流与开源并重、彼此挂钩的政策。不仅鼓励节约高效使用能源,更要鼓励增加供给,二者要合理挂钩。让每个企业、单位、个人有积极性去开发利用可再生能源,开发低碳和无碳能源。如果企业、单位和个人使用自己的努力获得了低碳或者无碳的能源,国家分配指标份额要作出相应的调整。投资于节能降耗与增加低碳和无碳的供给应当视为同效。如何选择应当由用能单位自己依据所处的环境决定。
现存情况是用能与供能是分离的。用能者不需要考虑如何增加供给的问题,这是大城市中难以推广可再能源最大制度性障碍。2006年《可再生能源法》经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后开始实施。参与起草这部法的一些领导同志曾经尝试推动在政府办公楼上安装太阳能光伏电站。就我个人所知,全国人大机关办公楼、国家发展改革委南楼、住建部办北配楼及科技部实验楼安装了不同类型的光伏电站。十多年过去了,这些光伏电站现况如何,是否还存在,我都不清楚了。也不清楚这十多年来在北京的中央和地方的大量建筑上光伏发电的设施有什么进展。
最近看到网络上多次报道了中建材公司的发电玻璃,效果与数年前相比,有很大的提升,对于有大量玻璃装饰外墙的大城市建筑来说是个不错的选择,但是据说推广极为困难。没听说哪位业主主动考虑过,即使有人去推销,也会被拒之门外。与我何干!
许多专家和企业喜欢到阳光好的地方建设光伏电站。但这些地方多数是远离负荷地的,输电的成本与电力的损耗早已超过了所谓阳光不好的城市光伏电站。而且做为传统电站的替代物,集中式光伏电站会给电网带来许多的麻烦。如果在用户端建设分布光伏电站,作为“特殊用户”管理,吃掉电网冗余的红利,是投入少而获益高的事。
当年大兴机场在论证能源供给方案时,有专家建议机场建分布式能源,增强能源的安全性。但从了解的情况看,机场业主心里是不愿意“找这个麻烦的”。我们如果不从制度与政策上处理好节流与开源的关系,我们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还会是非常困难的。生之者寡、食之者众。实现3060目标、兑现对国际社会的承诺,何以为之?
建议调整双控指标的具体内容,改为考核碳排放量。以碳排放总量和万元GDP的碳排放量高低论英雄,而不是笼统不分青红皂白限制能源消费。
幸福生活是离不开能源的,高质量的生活更离不开大量能源消费。我们不应当鼓励少用不用能源,而是应当鼓励少用高碳能源和使用低碳或者无碳能源,鼓励消费者参加低碳和无碳能源的生产,从消极的使用者变为积极的产消者!
希望有一天不再为开灯关灯操心,不再为多用一度电而算计没完,真正获得幸福生活的自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