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GO与公民社会_风闻
Snorri-2020-12-13 11:03
今日,中国对美国部分NGO进行了制裁。这些NGO在西方政治学中有一个专有名词:公民社会。
和媒体让我们以为的“公民社会”不同,西方政治学中的公民社会并不是公民组成的社会这么简单。在西方新自由主义政治学中,公民社会就对应着公民在法定行政、司法、立法机构外的自组织。公民通过组织NGO,制衡传统的三权。
而实际中,公民社会就指的是利用各种NGO对当地政府、立法、司法机关进行对抗,乃至夺权。索罗斯的开放社会基金会等就是这种NGO的鼻祖。他们的思想就是:既然所谓的民主主义给予了普通大众一人一票的权利,让人民决定政府政策,那么资本家为了掌权,就要削弱民选政府的权力。他们一边通过游说集团影响政府政策,让民众对政府政策失望,另一方面通过扶持各种NGO,让民众自以为构成了“公民社会”,可以通过非政府的组织,和“邪恶的政府”对抗。其实两者背后都是大资本,普通大众只是被操控的棋子。
最危险的是,这些表面上人畜无害的NGO,已经进入到国内,许多偏远省份都有大量西方的NGO入驻,打着环保、扶贫等等名义,笼络人心,暗中植入所谓的“公民社会”理念,让民众失去对政府公权力的信赖和喜爱,走向对抗、分裂的道路。
从历史上看,这些NGO做的事情和政治相关的宗教差不多,都是为了造反。中国历史上对付这些笼络民心的民间组织向来是直接剪除。而欧美对于外国的NGO也是有着严格的管理制度,比如《外国代理人法》、《外国特务法》等等,可以直接认定NGO和个人为外国特务、外国代理人。
希望国内也尽快出台相关法律,严格监管这种试图建立“公民社会”的NGO,将其标志为外国代理人和外国特务,严格控管它们和后台大资本的资金往来和信息往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