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量跨界是商业逻辑,粉丝支持是情感纽带,但凭什么让全社会为偶像跨界产品埋单?_风闻
曲项向天歌-2020-12-12 13:39
【本文由“江心秋月涌”推荐,来自《海有戏:王一博粉丝豆瓣刷分,演员能靠刷分赢口碑?》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流量明星不完全是演员,起码不是传统意义上的演员,作为粉丝这么急切的去证明其作为演员的专业水平,实在是超过理性的必要限度了,是情感压过理智了,就像溺爱孩子的老父亲老母亲千方百计的要证明孩子适合一个他拿来玩票的东西,而不顾他实际做的如何,结果重要与否。
职业化演员最具代表性的群体,其主要的工作是演戏,主要产品是电影电视剧作,主要收入或基础收入是这些产品的片酬。这是演员最原始的定义,在此基础上,再进行各种拓展。
比如,吴京带资进组,在演员的基础上兼任了制片人的一部分工作。比如,徐峥以前是演员,现在是导演,完成了从演员到导演的转型。比如说,成龙的一些片子,同时任主演和导演等工作,是兼职导演的。比如说,港台四大天王同时跨界演员和歌手的角色,既是演员也是歌手,可以视作今日偶像明星的古早样板。比如郭德纲于谦克里斯洛克作为相声演员会参加一些影视剧作的表演,可以说是副业做影视演员。
这一切的定义,都来自于演员最原始的定义,不管是丹尼尔戴刘易斯、梅丽尔斯特里普,还是周润发、葛优、唐国强、李雪健、巩俐、章子怡,这些人构成了演员初始的概念:以演戏为主要工作,以影视剧作为主要作品,以影视剧表演片酬为主要收入或基础收入。
流量明星与传统演员的不同,首先,流量明星并不将职业限于影视剧表演,其工作时间里,有很大部分的各类其他活动,演唱会、综艺、粉丝活动、代言活动等等,影视剧表演所占的比重是有限的,作品产出也并不限于影视剧,收入构成更是远比演员要多样化,大部分流量明星,其职业生涯构成都和演员相距很远,未来是否会转型成比较职业的演员,要看自身意愿和天赋,转型演员之前,流量明星更像是一个未定型的职业。
其次,流量明星很难单干,只能依托于资本,生存状态更多是一个打工者,对于自身职业发展的话语权是相对较弱的。李健讲自己投身音乐之前在广电系统做技术类工作,辞职做歌手时是放弃了稳定收入选择热爱,家里人觉得“也没个单位,也没工资了”,但他觉得职业化就是需要能承担这种压力的,做着其他工作而业余时间做音乐肯定还是会有限制的。
李安作为导演是蛰伏过很久的。汪海林和王晶聊到舒淇和卧虎藏龙,王晶提到那是舒淇的选择,具有其个人很实际的现实原因。邹市明转型职业化,体育局表示还是会继续负责他一辈子,这算是一种奥运功臣的特例了,否则职业化后应该是自己负责自己的一切了。
一般来说,文教艺体行业职业化的从业者会更多获得自己的决定权,也需要更多承担自己抉择的结果,但流量明星在做什么不做什么的方面,可能没有太多自己安排的空间。而对他们的安排,很难会以专业培养为先,而是快速收回投入为先,对赌协议是有时间限制的,个人专业培养不能影响对赌协议的实现,代言、演戏、专辑、歌唱会、综艺,什么挣钱就签什么。
本来,证明流量明星演戏的水平有多高不应该是一个应该去做的事,不应该是一个值得去做的事,不应该是一个需要去做的事,他本来也不需要证明这一点。
查理普斯最狂热的粉丝也不一定会觉得自己需要证明普斯是一个非常专业的演员,提莫西查拉梅最忠实的粉丝也不会想办法去证明他是多好的一个歌手。
首先他们的自我定义是明确的,断眉是歌手,甜茶是演员,他们没必要各种其他领域跨界去比专业水平。而在他们自己所处的专业领域,他们面临的是一个需要尊重和在其中发展的评价体系,他们已经靠作品挣得一席应有的位置,并逐渐在其中发展,各家粉丝各自偏好不同和争吵是正常的,但不至于去做“披头士比起断眉来就是渣吧”“甜茶没拿到奥斯卡男主是有黑幕吧”等等太过争议性的争吵,不至于搞数据定义一切的“好莱坞虚无主义”“格莱美虚无主义”等等。
资本安排流量明星跨界挣钱,是商业逻辑;粉丝跨界支持,是情感纽带;但粉丝如果被资本引导着,试图说服全社会为偶像的跨界产品买单,势必会激起反弹——不是你的偶像不好,不是不允许你支持偶像,但太长臂试图影响别人的选择,往往会引致反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