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欲与前任发生关系遭拒爬车坠亡,女方被判刑引争议_风闻
邓睿侃想做体育人-观察者网编辑-防守超强的锋卫摇摆人2020-12-11 21:26
近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一则2019年案件的判罚引起热议。

据@潇湘晨报 报道,事件背景如下:
2019年10月,辽宁葫芦岛一男子为与前女友复合,去外地找前女友。两人驾车回葫芦岛的途中,男子欲与前女友发生性关系被拒。
前女友下车欲离开,被男子 2 次阻止后又返回车内驾驶位,将男子反锁车外。之后,女子在加速时发现男子蹲在车辆发动机盖上拍打玻璃,便紧急刹车。
但男子从车前发动机盖上滚落至地,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12月10日,辽宁省葫芦岛市中级人民法院对该案进行了二审判决,判决女子岳某犯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不少网友产生疑惑,认为“这难道不是强奸未遂吗?”

一些学法律的网友并不赞成。


观察者网咨询法律人士解答称:
法庭的裁判文书很明确,男方只是想和女方发生性关系被拒绝,没有涉及强奸的相关问题。
除此之外,2019年11月28日,辽宁大学司法鉴定中心发布鉴定报告,指出送检的岳冰、颜某二人的毛发中均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也就是说,被告人和被害人都吸毒了。

此案的一审判决以过失致人死亡罪,判处岳冰6年有期徒刑,同时民事赔偿67407元。
岳冰对此进行上诉,称其一、符合自首条件、应认定自首;二、被害人存在严重过错;三、附带民事诉讼赔偿数额过高。
辩护人认为,岳冰主动投案,到案后未隐瞒主要犯罪事实,应依法认定自首;岳冰母亲代为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经济损失,取得其谅解,请求从轻减轻处罚并适用缓刑。
上述信息不难看出,被告人对定罪问题没有疑问,只是觉得量刑过重,且赔付款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