蛋壳破了,租客何辜?——不要让“伤害的传递”在飞_风闻
戴上草帽不言肃-发展才是硬道理2020-12-08 10:26

今天看到广州一个大学毕业生,因一手房东(蛋壳本人称之为直接房东)逼退而自杀,感到很悲哀,也很气愤!
我可以同情利益受损的一手房东,但是绝不能理解和原谅他们的行为!
蛋壳破了,租客何辜?受害者也不能以维权为理由向第三方施加伤害啊!
现在大家都分析蛋壳经营模式违法、违规等问题,但是,做为受害者之一的房东的行为有没有问题?肯定有问题!
不能因为正当利益受损,就可以认为他们有了伤害无辜的权利!
一手房东是把自有产权的房屋租赁权委托给蛋壳,这从法律上就是租赁权的有时效让渡,蛋壳获得租赁权而经营。租客呢?和蛋壳签订合同缴纳或贷款获得承租权,在法律关系上和一手房东没有任何关系。
房东没按照协议收到钱,可以找蛋壳追索、可以起诉、可以申请立案,在法律没有裁定前或者与租客协商后,根本没有任何理由和租客因房租问题直接对话,更不要说驱离租客了!
很简单明了的一个法律关系,因为蛋壳的无良和一手房东的无法,终于酿成悲剧!
大家看过《祝福.祥林嫂》,本人最痛恨之一的是那个同样帮佣的柳妈,都是受害者还要施加伤害!逼退、逼租、断水电、换锁,谁给他们的权利?中国的法律肯定没有!
也希望各地政府和法律部门,不要地方主义严重,要严格依法行事、违法必究!——房东明目张胆违法竟然还能博同情!
有些社会关系扭曲了应该依法解决,不能容忍以维权的名义违法!
冤有头、债有主,暂时找不到也不能相互伤害吧!
更不要提是不法伤害!
不要让伤害和无助在受害者之间传递了!
这孩子真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