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飞机上的霸座男,别客气!_风闻
停机坪-停机坪官方账号-2020-12-02 15:53
近日,在一架由上海飞往北京的航班上,男子张某酒后登机,未对号入座,且不听机组人员劝解,多次私自换座,执意不肯回到自己的座位上,机组无奈只能报警。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张某因扰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被首都机场公安局处以行政罚款。
实际上,这类事件在飞机上并不少见。
有时候,当飞机没有坐满的时候,有些旅客会发现客舱前部或中部或后部连续几排座位都是空着的,而且在值机时,这些座位被锁定,并不能换到这几排的登机牌。有的旅客为了能找一排躺下当“卧铺”,或不想身旁挨着别人,便自己擅自换座位,空乘屡次劝说,广播里一次次提醒,依然有些人不听劝阻,执意换座。
看来,还是需要给这些人扫个盲。
一、道德层面
不听工作人员劝阻,以撒泼无赖的方式擅自换座、霸座,乃至辱骂、诋毁工作人员和其他旅客的行为,干扰了正常的客舱秩序,给其他守秩序旅客的乘机体验带来不良观感,甚至侵犯到一部分旅客正常乘机的权益,有损公共道德,本身是一种道德失范行为。
二、法律层面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五条定:旅客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乘坐。
《民法典》第八百一十九条规定:承运人应当严格履行安全运输义务,及时告知旅客安全运输应当注意的事项。旅客对承运人为安全运输所作的合理安排应当积极协助和配合。
《民法典》第八百二十条规定:承运人应当按照有效客票记载的时间、班次和座位号运输旅客。
也就是说,旅客所坐座位与自己有效客票上记载的座位号不一致,便属于违反客运合同约定的行为。旅客在飞机上霸座、擅自换座的行为不仅违反了与航空公司之间的合同约定,也同时侵害了对应座位持票旅客对座位的使用权。
如果霸座者极不讲理,甚至骂人打人,涉嫌严重干扰客舱秩序,就可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之规定,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当然,“霸座家族”里还有行为更加恶劣的,就只能上《刑法》伺候了。
2016年6月12日海航HU7041(太原-重庆)航班推出滑行期间,两名经济舱男乘客因在头等舱霸座与机组人员发生冲突,言语辱骂并动手殴打机组人员和见义勇为乘客杨某(19岁),造成4名乘务员、1名空警、1名旅客不同程度受伤。


机组报警后飞机滑回停机位,两人又向三名登机处置的民警大打出手,最后执勤特警到场,并用了一瓶辣椒水,将二人制服后带下飞机。后来,两名肇事者按寻衅滋事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两年,赔偿海航经济损失13246.75元。
三、安全层面
与高铁不同,由于大多数客机上面坐旅客,下面拉货物行李,而飞机在空中飞行过程中没有任何的着力点,平衡重心是影响飞行安全的一大重要因素。如果飞机前端过重,起飞爬升时就可能很难抬起头,如果飞机尾部过重,又很容易在起飞或降落时擦到机尾,构成严重的飞行安全隐患。

因此,航空公司配载人员需要通过控制客舱旅客座位的发放以及货舱内货物和行李的装载,确保整个航班起飞、落地重量等的平衡重心在飞机设计性能安全允许的范围内。这也是为什么在航班坐不满的情况下,客舱常常会有连续成排空座的原因。
一般在货物、行李和人员截载后,配载员会结合航班旅客分布,计算货、邮、行李、燃油等重量数据,及时向机组人员提供准确的装载舱单。而如果旅客随意调换座位,飞机起飞或降落时的平衡就容易受到影响,飞行安全将面临安全隐患。据了解,以空客A330为例,只要发生6个人的座位变动,就要重新制作舱单。
2002年中国北方航空“5.7”空难,犯罪嫌疑人在机上纵火导致旅客恐慌,后舱旅客涌向前舱导致飞机重心发生急剧变化,使飞机失控坠海。
2009年11月28日上午,一架津巴布韦麦道-11货机在上海浦东国际机场起飞时着火冲出跑道失事,事故造成3名机组人员死亡,据调查事故原因是由于货物装载问题致使飞机后部过重导致了擦机尾。

当然又会有杠精说,就我一个人换座,对飞机重心构不成多少影响。
但问题是,如果每个人都这么想,机组人员该怎么做?给你一人开了这个口子,你换座位我不去制止,其他人看到了都想纷纷去换座,换你当乘务员,你会怎么办?
随之而来的就是矛盾、纠纷、投诉…
民航局于2019年6月24日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客舱秩序管理工作的通知》(局发明电〔2019〕1658 号)要求航空公司进一步加强客舱秩序管理。《通知》指出:当前个别旅客乘机时不按指定座位入座、不遵守客舱秩序、甚至不服从机组管理的现象逐渐增多,扰乱了航空器内正常的管理秩序,如果不加以正确引导和有效控制,任其蔓延,不但会助长社会的不良风气,更有可能影响飞机的配载平衡,直接危及飞行安全。

《通知》中明确,保证客舱安全是客舱乘务员的主要职责,乘务员应本着“安全第一”的原则,做好客舱内秩序的管理工作。对于旅客霸座扰序,拒不听从指令、不听劝告等严重破坏客舱秩序的行为,应果断启动预案,采取进一步措施。

《通知》要求,对于不配合管理、拒不听从指令的情况,**应果断采取中止行程等有效措施。**飞行机组、空保人员、地服人员必须积极协同和配合乘务员管理和维持客舱秩序行为,机场公安等外部力量应对客舱秩序管理工作给予支持。
针对旅客不按照指定座位入座等不服从客舱秩序管理、影响运行安全的行为,如情节严重且造成恶劣影响的,**航空公司可以将相关人员列入民航失信人员名单。**这些“黑名单”人员将在被限制的一年时间里无法购票乘机。

《通知》还要求各航空公司要进一步完善旅客投诉意见的管理方法,保证机组成员敢于履行客舱安全管理职责,不得受理乘务员、安全员涉及客舱秩序管理行为的投诉。属于涉及客舱秩序管理行为的投诉,不计入投诉统计范围。对于取证困难或无法甄别的情况,不能要求客舱乘务员提供证据自证清白。

严厉打击“霸座”等无视法律挑战规则的不文明乘机行为,不断减少让空乘人员寒心委屈忍气吞声甚至舍弃尊严放弃原则的“奴性服务”,推动实现中国民航服务者和被服务者的互相尊重、平等相待,是我们推动实现真情服务的前提保障和底气所在,也是中国民航响应最高领导人号召,坚持对安全隐患“零容忍”的重要态度。
所以,于情于理与法,对待飞机上的“霸座”成员们,还真是不能太客气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