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早报发文:新国大公布调查结果,无证据证实郑永年性骚扰_风闻
经济道理-2020-11-18 11:17
导读
11月17日,在新加坡国立大学出具了关于中国问题专家、全球与当代中国高等研究院院长、原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所长郑永年“性骚扰”的调查报告后,新加坡《联合早报》随之发文,以《国大公布调查结果:无证据证实郑永年性骚扰》为题,对事实进行了进一步澄清。
至此,过去的所有事实已经证明,所谓的郑永年“性骚扰”绯闻,就是人为设套的一场阴谋,新加坡《联合早报》为此充当了一回令人所不齿的“打手”。
《联合早报》先借助手中的媒体工具,把一个为其奉献了20年的专栏作者搞得声名狼藉,然后又为专栏作者的无辜啪啪自已打脸,其甘当“打手”毁人清誉的所谓新闻独立必当在报业发展史上留下极不光彩的一笔。
新加坡国立大学其调查结果也难逃“纵容”之嫌。恶意构陷者没有受到应有的罚惩,反而为国大所包容和支持,一个为国大辛勤付出二十多年的老教授没有得到应有的安抚和关心,反而被迫出走,其作派不仅影响了国大的学术声誉,估计也会寒了还在坚持为国大效力的一众教授学者们的心。国大到底是出于什么样的目的这么做?难道真的是在护卫女权吗?
事实也证明,清者自清。扣在郑永年教授身上的那只屎盆子,最终还只能是一只屎盆子。
问道者 谢嘉晟 整理
01
《联合早报》的澄清报道
下为《联合早报》原文:
著名教授郑永年此前被指控,骚扰东亚所女职员。
新加坡国大昨天上午发布公告,宣布国大成立的调查委员会(Committee of Inquiry),已完成对此事件的调查。
国大调查的郑永年所涉三项指控,依序为:在2018年5月9日在一个会议上,将手放在东亚研究所一名女职员的肩膀和头上;2018年5月30日在会议上,拥抱女职员,并拍臀部;以及2018年10月在拍群体照时,撑住东亚研究所职员的背部。
报告提到,郑永年承认在2018年5月30日在办公室拥抱该女职员,但否认拍臀部或触摸她的臀部。而除了郑永年本人承认的“拥抱”,调查委员会指出,缺少证据,其他指控的真实性无法证实。
针对郑永年的性骚扰指控此前引起很大关注。当事人当时报警,而警方在调查后给予郑永年“严厉警告”后结案,并没有进一步提出诉讼或留下案底。法律界人士分析,这显示没有充分证据证明非礼指控属实。至于警方依然给予“严重警告”的原因,可能是因事件涉及其他方面的行为不当。在警察调查结束后,国大则进行大学的内部调查,今天公布的是国大内部调查的结果。
另一方面,此前也有人在网上爆料指控郑永年在2012年非礼东亚所女职员,当时警方决定不采取进一步行动就结案,显示那是不实指控。
02
郑永年教授的声明
今天上午,《联合早报》再次发文,全文刊登了郑永年教授发布的声明。
下为《声明》原文:
1.新加坡国立大学发布文告,在附件一中逐项列明指控与调查委员会的调查结果,确定一名东亚研究所职员(该职员)所说我性骚扰她的指控一概不成立。
2.对于该职员的三项指控,我在调查委员会中的回应如下:
第一,她称2018年5月9日她初次来办公室拜访我时,我拍了她的头和肩膀。我否认该指控,当天我和她无任何身体接触;
第二,她称2018年5月30日我在办公室和她见面时拥抱并拍了她的屁股。我否认该指控,当时我只是拍了她的肩膀,我的左手臂患有肩周炎,所以我只是用右手臂拍了她的肩膀;
第三,她称2018年10月21日徒步拍集体照时,我用手绕过一个人去碰她的背。我否认该指控,当时站在我们中间的人是我妻子,我根本没有碰她的背。当时照片显示,我的手臂被我妻子的肩膀遮挡,客观上不存在绕过我妻子去碰该职员的背的可能性。
3.国立大学调查委员会认为我2018年5月30日拥抱她(或碰她的肩膀)的做法不恰当,没有得到该职员本人的同意,违反了校规。关于这点,我必须强调以下事实前提:那天,该职员在办公室与我的会晤即将结束,我准备送客时,她提出想要和我的女儿交朋友,并提议在我繁忙时代为陪伴我女儿。我告诉她我女儿当时不在新加坡;我也告诉她,没关系她们以后还有机会见面。该职员做出失望的表情,我遂礼节性给了她一个西方式的拥抱(用我的右手拍了她的肩膀)以示安慰和对其好意的感谢,但是与她无任何不恰当的身体接触。
4.该职员是在我拒绝做她的博士课程导师之后、拒绝做她的文章的共同作者之后,时隔将近一年报警指控我。在这一年中,该职员称之为“挣扎的”一年中,该职员多次主动向我示好,给我送她做的甜点、积极参加我的学术演讲以及徒步活动、在报警前12小时还在微信群里为我的文章点赞。对于该职员的示好我均以礼貌待之,并无特别回应。
5.整个事件从始至终,我从未对该职员提出过任何批评,可是该职员却三番五次地在媒体上对我进行人身攻击,几个星期之前,还在以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研究人员的身份向中国国内多家大学、教育部以及学者们群发诋毁我的邮件,这是非常令人遗憾的事情。
6.新加坡国立大学声明中称,将继续对该职员提供支持。对一个诬告他人、以及屡屡在网络上攻击他人的人,新加坡国立大学始终给予庇护和姑息,我感到非常遗憾和不解。国大为什么不保护为它工作二十多年的本校教授?难道在这段期间,一个诬告者对我在工作上和精神上造成的困扰和压力,就不在大学考虑的范围内吗?针对以上数点,国大对我一位为之尽心尽责工作二十余年的国立大学前教授没有给与任何解释。
7.有关警方所发出的严厉警告,我得到的法律意见是,根据法庭案例:
?警告对当事人的法律权益,利益和责任都没有约束力;
?警告没有、也不等于是一个有法律约束力的对犯罪或事实判断的宣告,因为只有法庭才有权力作出如此的判决和事实判断。
?它并不能够对当事人产生任何约束力,也不能成为日后法庭判决量刑时的考虑因素。
8.最后,我由衷的感谢大家的关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