闲谈”神“_风闻
肥西一支笔-Ende gut, alles gut.2020-11-13 21:18
中国自西周以来一直浸泡在世俗生活中,这妨碍我们去理解希伯来-基督教的精神世界。到了近代,最先睁眼看世界的知识分子在“救亡图存”的大背景中,最热衷的是“德先生”和“赛先生”。以及建国后,以马列主义作为意识形态主导,马克思的“宗教是人民的麻醉剂”对宗教做了否定的定义。这更影响我们对宗教的认识和解读。
在我们的意识里宗教是愚昧的象征,处在理性和科学的对立面。这就造成我们的思维逻辑不得不面对的一个难题。也就是美国这个科技发达,崇尚实用主义,没有历史负担的国家,其总统宣誓就职时手按圣经起誓。
我想是中国人和西方人对宗教的理解怕不是一回事。有的人会觉得差不多,拥有超能力的人格神(耶和华和玉皇大帝)都会惩恶扬善。好人得救,神行奇迹,人要供奉或信仰神,害人的恶魔(堕落天使们)和总想吃唐僧肉的各路妖怪们,等等。不同之处也是很多,比如一神信仰和多神存在(土地公公也算吧),系统的创世神话和零碎的创世(有盘古,有女娲),神毁灭自己创作品—整体人类(比如大洪水,降火、硫磺于索多玛城),这个中国没有(大概是儒家的“人之初性本善”使得我们不认为大多数人本性是坏的),但这在“差不多”精神熏陶下的国人看来都不是大问题。
只有那个“亚伯拉罕杀子”才是对我们冲击最大的,也是在中国人的理智和伦理范围内所不能接受的。一个我们认为是极大“不幸”的丧子,亚伯拉罕居然可以听从上帝召唤去主动杀子献祭(当然上帝觉得他诚意十足用小羊羔代替了)。在我们情感和思想里,“苦难、不幸”是在比较小的范围说的,那就是个人在“物”(这个物是指有形的“存在”,不单是物品,也包括人)的层面缺失或损失(比如残疾、破产、丧子等等),以及国家层面的失败(外敌入侵,朝政混乱等等)。形象点说就是“国破家亡”。由此可知,既然我们看来“苦难、不幸”属于“物”的层面,那么它是可以补救或替代的。在我们的头脑里,“不幸、苦难”是那种非常态的生存状况。国泰民安,生活殷实,无病无害,儿女双全,子女孝顺,无疾而终就是“美满”的人生。祈求神可以弥补这种缺憾。或者更俗点的,给神上香或财物,讨得神的欢喜。这就如同贿赂官家免除麻烦和取得回报一个样。
西方人的“不幸”指的是什么?他们认为“不幸”是和“罪”连在一块的,“物”的缺失只是“不幸”的一部分。这个“罪”(sin)的翻译是很成问题,中文世界理解的“罪”是那种“杀人放火”严重破坏法律的行为。按《旧约》的说法,人类的“sin”是对神的背叛,原始的“sin”来自伊甸园里人类始祖亚当和夏娃受了蛇的蛊惑,不听神的警告吃了“智慧树”的苹果。人被逐出天堂,不得不通过汗流浃背的劳动来生存。如果仅仅是亚当和夏娃违背了神,吃了智慧果这个行为本身就”获罪”,那这个神和尘世的暴君又有多大区别?不是行为本身而是行为的后果。原本是在伊甸园与天地同一,吃了智慧果后,有了“自我意识”,知道用无花果的叶子遮住私部(道德伦理的产生)。其实“罪”就是人的自我意识苏醒,将人与神分开,其后果就是人将被“匮乏”所折磨(被逐出伊甸园,辛苦劳作来生存),只有到人归尘土的时刻才得安宁。这就回到那个美国人乃至西方人的宗教意识问题,在他们当中的很多人看来神(宗教)和机器(科学)并不是直接对立的关系,人吃了”智慧果“后运用知识制造机器只是想减轻劳作的痛苦。
自我意识产生了“不幸”,“不幸”或“罪”是根植于生存底处的人的本质。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不认为人可以脱“罪”获得“救赎”,因为“自我意识”可以减轻或遮蔽,但不能消除,消除了这种“自我意识”的人就不再是”人“了。德语里的Selbstbewusstsein(自我意识)由三个词组合成的,selbst(自身)+bewusst(醒觉的)+sein(存在)构成。自我意识越是薄弱,人便越自感幸福。就像穷乡僻壤里不识字的村姑比林黛玉自我感觉更幸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