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头目极刑根治黑恶诈骗势力_风闻
明我心-2020-10-19 21:33
如何加快国家前进的步伐,如何使国家更强,民心凝聚力更强,我反复思索阻碍国家进步的因素,经过几年的总结,加上最近的体会,得出一个结论。 那就是有不小的顽疾仍寄生在国家内,这种顽疾不根除,就严重影响改革的质量。比如在公安政法就与黑恶势力勾结残害群众,在金融银行就勾结诈骗团伙坑骗无数百姓,在医疗系统就吃回扣拿红包威胁身体健康,在政府部门就逆党旨违民心搅乱国家长治久安,在民间就坑蒙拐骗专吸人血吃人骨。
我看,这不是简单的贪污腐败,违法乱纪,而形成了一种病,需要疗效更好的方子。有的人贪污,只要在中国花在中国用,用不完被没收,只要大体能追回,对经济损害并不大,迟早能还回,仅贪钱不为害乡里还好。但以索贿为目的,有案不立,谁给红包帮谁,这就无法无天了。有的人贪图小利,偷点税,虚报资质申请点贷款,只要愿做事持续经营情节不算重。但要为害乡里,坑蒙拐骗就是社会的大祸害,大毒瘤。不仅害人,还严重损害国家的发展
凡是有组织有利益链的黑恶团伙势力,建议严惩头目,量刑罪责数倍于次要头目,直接处死为佳。
原因如下几点:
一,这种人冥顽不化十年二十年后出来仍然极大可能为害人间。他这辈子除了坑蒙拐骗就什么都不会也不情愿干。
二,形成震摄作用,净化社会环境。震摄打算将进入黑恶,诈骗等行业的,震摄未查出来,未敢报警或报警无效的。
三,对主要头目实在量刑过轻。近日,清远中院一审宣判一起“套路贷”恶势力集团犯罪案,以诈骗罪、寻衅滋事罪,数罪并罚,判处主犯周焕文有期徒刑十八年,并处罚金500万。经统计,该犯罪集团共诈骗被害人4.5万余人。那诈骗四千人只需一两年?受诈骗一次,年轻就那十几年,背上还上的债,可能半生都毁了,诈骗四万人才十八年!
四,对头目处于极刑的法律颁布后,黑恶团伙內怕被内部举报,谁都不愿挑头,从而大大降低团伙的组织能力,从而有效遏制恶瘤的扩散。
五,犯罪头目常有极强的报复心,不处极刑,仍可指挥团伙打击报复,彻底打消受害者报警的愿望。
六,擒贼先擒王,头目处以极刑后,整个组织就散了架,若再敢组织,再将新头目极刑。不用几个回合,就可根治。
久治不根除,重疾久拖则成癌,甚至严重威胁国家的根基。黑恶诈骗势力久治不根除,是时侯拿出铁腕严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