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解决家暴问题是一个全面的社会工程,不能只指责警察或法院,以及婚姻注册系统_风闻
胡笳拍拍-2020-10-11 08:25
【本文来自《为什么有了《反家暴法》,拉姆们却一点没见少?》评论区,标题为小编添加】
说句比较现实的话,家暴的惩罚在世界范围内都是难题,因为家庭事务有太多的问题纠缠其中。像是美国社会对于家暴已经有很清楚的认识,也有一套较为完整的法律惩处家暴者,可是也有很多女性本身对于家暴男有着太多的感情纠葛或事务性纠葛,造成警察和法律难以真正果断处理。譬如美国标准的处理程序是,一旦报告家暴,警察出警,拘留家暴男24-48小时。但是家庭暴力案件是自诉案(除非重大伤亡),是否起诉是由女性当事人决定的。当警察拘留期满,叫女性受害人来起诉,可是当家暴事件过后女性受害人往往心思复杂,不来起诉,或者放弃起诉,甚至还把男人保出来,警察就只能放人。而且一般家暴男都很渣,话说得很好听,磕头作揖赌咒发誓,把女性PUA住了,女性就以为事情过去了。可是家暴又再次发生,这样反复多次后,警察也很头大。所以即使在美国,一般能走完法律程序的家暴案只占报了案的家暴案的很小部分。
还有的情况就是在美国很多情况下是男子掌握经济大权,女性作为家庭主妇,如果有孩子的话,经济完全不能独立,因为离开男性不能生存,虽然离婚有赡养费,但是并不能全包住。女性一方面要工作,还要照顾孩子,往往挣得钱还没有付给保姆的钱多。美国社会学研究显示,所有单身妈妈的生活水平都会比在婚姻中下降很大幅度,原因就是经济问题。所有这些情况都让一些女性仍然想凑合过,不到万不得已不告、不离婚。
所以要解决家暴问题是一个全面的社会工程,不能只指责警察或法院,以及婚姻注册系统。这个社会改造工程包括警察、法院、女性的自立教育以及支持体系,在经济上对男性的赡养支付的有效强制,对男性的责任教育,还有对整个社会的教育,观念的改变等等。我们曾经有过妇联和街道居委会,很好地起过帮助教育女性,教导男性,处理家庭关系的作用,但是整个八十年代基层组织系统大规模涣散,现在这些组织不再起作用了,而新的社会干预系统又没有建立起来,于是一些沉渣泛起,让执法者缩手缩脚做保守处理,而另一些激进者又出于义愤指责某个机构失职,造成目前这种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