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历任总统是怎么看待民主的_风闻
拿了桔子跑哇-2020-10-10 19:51

@3bbmylove
很多人高呼美国是民主灯塔,那么美国是民主国家吗?答案估计让很多人失望了,美国宪法说明美国是共和政体,美国宪法通篇不提民主。那么美国历任总统是怎么看待民主的呢?可能接下来你要摔碎眼镜了。
美国《独立宣言》签名人拉什说:“民主是恶魔之最,高喊民主的都是疯狗。”
亚当斯指出:“以往所有时代的经历表明,民主最不稳定、最波动、最短命。” “记住,民主从不久长。它很快就浪费、消耗和谋杀自己。以前从未有民主不自杀掉的。” “民主很快就会倒退到独裁。”
麦迪逊说:“民主是由一副由动乱和争斗组成的眼镜,从来与个人安全,或者财产权相左,通常在暴乱中短命。”
执笔宪法第一修正案的费雪道:“民主是包藏着毁灭其自身的燃烧物的火山,其必将喷发并造成毁灭。民主的已知倾向是将野心勃勃的号召和愚昧无知的信念当成自由来泛滥。”
《美国宪法》签字人和执笔人之一莫里斯说:“我们见识过民主终结时的喧闹。无论何处,民主都以独裁为归宿。”
汉密尔顿更直接指出:“民主是一种疾病。”
美国开国元勋们对民主的深恶痛绝,是《美国宪法》只字不提民主,反而明确宣示美国是共和政体(a representive republic)的原因。据载,历时3个月的美国立宪大会结束时,一位女士当众问富兰克林:“博士,你们为我们设立的是君主制还是共和制?”富兰克林毫不迟疑地答道:“是共和制,如果你们能保持的话。”
美国宪法的一个重要特点:禁止人民参与治理国家 这是美国国父们在介绍美国政体时所强调的。
美国的政体最重要的原则就是要确保“行政部门敢于有力量、有决心按照自己意见行事的地位”,而不是按照民意来施政。
政府不但要服务于人民,还要有能力教育和训化人民。人民可以表达自已的意见,但不允许民意干扰政府的施政。
美国的国父们对待民意的态度是非常警惕和排斥的。他们直言不讳地指出,“某些别有用心的人胡说人民在任何时候都是贤明的,都能找到解决问题的途径的。但人民从自己的经验知道自己是会犯错误的;因为人民终日受那些别有用心的寄生虫和野心家、马屁精的欺骗、蛊惑、蒙蔽。要说人民在经常受到这样一些干扰的情况下,也不会经常犯错误,勿宁说这是个彻头彻尾的神话。
“当美国人民的意向同他们本身利益出现差异的情况下,行政部门的职责应该是坚决抵制这种一时的误会,这种作法能使美国人民免遭其本身错误所造成的严重后果。
不允许民意干扰政府的施政的一个最重要的措施就是美国宪法只赋予人民间接选举总统(先选出选举团,再由选举团选出总统)的权力,没有罢免总统的权力。
1961年9月17日(宪法日),美国约翰.罗伯特协会的创始人罗伯特发表了题为“共和与民主”的讲演。他的名言是:“这是共和,不是民主。让我们保持共和政体的方向!”
美国历史学家查尔斯和玛丽警醒民众:“无论何时,何地,何人,立宪大会都没有官方声称美国是民主政体。”
美国政府做到了,在民意与之相左时,暴力清场成了标准行动,国民警卫队,联邦军队悉数登场,不听话,那只好让鲜血提醒你们这些屁民要好好听政府的话,最近一次是占领华尔街咯。
我去,这不是和GZJY嘴里的独裁政府一个鸟样?或者我们可以起个新名词,两个政党的独裁?
那美国向全世界兜售的民主又是个什么鬼?自己本身是个共和政体的国家,为何向外贩售民主概念呢?相信智商不欠费的人都应该知道其中的道道吧?
那么,我很好奇一个问题,一个从无执政经验的人,请喷子们告诉我这不知道从哪冒出来的人怎么执政一方,甚至统领全国?你特么在逗我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