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同佳再称愿意赴台湾自首 期望本月成行_风闻
大陆男孩看台湾-2020-10-02 16:32
时隔一年,触发香港特区政府修订《逃犯条例》的当事人陈同佳日前再次表态,称自己赴台自首的意愿不变,自己已通知台湾的代表律师跟进处理,期望在10月内成行。
台湾当局一改以往态度,回应称相关事宜已准备就绪,一切依法办理。

资料图:陈同佳
据香港媒体01新闻报道,陈同佳去年10月因洗黑钱案刑满出狱,此后表达了自己愿意赴台自首的想法,且一直通过牧师管浩鸣在港台两地沟通协商。
10月2日早,陈同佳透过管浩鸣释出一段录音。录音中,陈同佳称自己赴台自首的意愿未曾改变,目前也已经通知台湾的代表律师跟进处理,期望能够在10月内成行。此外,他再次向被害者潘晓颖的父母表达歉意。
据了解,自陈同佳出狱后,他一直居住在香港警方安排的安全屋内,未曾露面。
近段时间,潘晓颖母亲密集接受媒体采访,要求陈同佳公开交代何时赴台,甚至提出了最后期限,称若本月23日、即陈同佳出狱一周年仍未起行,将会采取进一步行动。潘母还称,如果陈同佳赴台自首,她愿意为对方求情。
因此,陈同佳在录音中除了致歉外,还感谢潘母愿为他求情,给他一个改过自新的机会。

对于陈同佳的最新表态,台湾陆委会发言人邱垂正第一时间作出回应,称台刑事警察局已经同香港警务处就陈同佳案建立了一个单一联系窗口,如果陈同佳确定赴台面对司法审判,随时可以透过窗口联络。
台湾陆委会还称,相关事宜均准备就绪,一切依法办理。
不过,台湾陆委会在回应中仍然继续甩锅,指称案件关键在于陈同佳真实的投案意愿和港府的责任感。

据观察者网早前报道,去年10月23日,陈同佳刑满出狱。出狱后,陈同佳曾公开道歉,并表示自己会赴台自首。对此,台湾当局的反应却一变再变:一会儿呼吁港府继续羁押;一会儿声称陈同佳不符自首要件,只能算是投案;一会儿又称将派员赴香港押解陈同佳来台受审。
台湾陆委会甚至倒打一耙地指责,港府未就陈同佳案提供充足证据,“漠视追诉杀人犯罪的执法立场是推卸责任,刻意放弃司法管辖权及别具用心”。
对此,港府严厉驳斥,强调陈同佳表示自己愿意到台湾自首的想法纯属自愿,关于他“被自首”甚至涉及政治操作的指控完全失实。台湾当局应当务实和积极接收被其通缉并自愿自首人士,特区政府会在法律容许下提供所需协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