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國會」「俢憲」第一槍也是射向蔡英文_风闻
林昶-豈能盡如人意,但求無愧我心。2020-09-30 04:12
在去年民進黨醞釀「不分區立委」提名名單,游錫堃努力爭取獲得提名,當時就盛傳,他是要籍此爭取出任「立法院長」職位。而筆者則更有預感,游錫堃更是要籍著第七次「修憲」後,「立法院」在「修憲」中承擔最重要的程序角色的機會,把持「立法院」推動「修憲」,並將「修憲」主軸引導到按照《正常國家決議文》的方向進展。果不其然,由游錫堃創立並擔任精神領袖的「正國會」系統「立委」,將於今日打響「修憲」的第一槍,而且「修憲」的內容也是部分地吸收了《正常國家決議文》的內容。
實際上,今日是民進黨第十二屆第二次「全代會」通過《正常國家決議文》十三週年的紀念日。而「正國會」系統的「立委」,也將選擇於今日召開記者會,宣布正式提出「憲法增修條文修正案」,而從已經披露的「修正案條文內容看,是基本上按照《正常國家決議文》的內容,進行「修憲」建議的。不但將「憲法增修條文」中含有的追求未來「統一」的內容全部砍去,而且還增加了含有「台獨」的條文內容 。
這不但是推動「憲政台獨」的重要步驟,而且也是對蔡英文的管治理念及權威的嚴重挑釁。實際上,一方面蔡英文雖然拒絕承認「九二共識」,但卻出於各種考慮,在推動「台獨」的策略上是採取「切香腸」的方式,未敢「一步到位」,並為了迷惑島內民眾及國際社會,聲稱將會堅守「中華民國憲政體制」;但「正國會」系統「立委」的「修憲」案,卻是拋棄「切香腸」的方式,實行「大步跳」,距離「正常國家」只有一步之遙。另一方面,蔡英文對「修憲」這等大事還是較為慎重及鄭重的,雖然也希望能由民進黨主導,但也表態必須經過「立法院」的「修憲委員會」中朝野黨團獲得共識後,提出「修憲案」;即使是由民進黨主導,也是由民進黨黨團提出「修憲建議案」,而現在卻是民進黨內的一個重要派系「正國會」的「立委」,搶先拋出「修憲案」,等於是不賣蔡英文及民進黨黨團的賬。
這可視為游錫堃要籍此發洩對蔡英文「迴避」及「無視」《正常國家決議文》的不滿。實際上,蔡英文在以往幾年以黨主席的身份主持「全代會」時,遇到黨代表連署提交的修改或廢除「台獨黨綱」的提案,都抬出了《台灣前途決議文》做「擋箭牌」,聲稱以「後法優於前法」的立法原則,承認「中華民國」的《台灣前途決議文》,,代替了要建立「台灣共和國」的「台獨黨綱」。
但蔡英文似乎忽略了,在一九九九年五月九日的民進黨「全代會」通過《台灣前途決議文》之後,二零零七年九月三十日,前任民進黨主席的游錫堃又主導通過了比「台獨黨綱」更「獨」的《正常國家決議文》。按照她所強調的「後法優於前法」的立法原則,《正常國家決議文》已經取代了《台灣前途決議文》。但是,蔡英文卻在各個正式場合,只是談論《台灣前途決議文》,而從來沒有提過《正常國家決議文》。
這讓游錫堃極為不滿,一方面是為了推動《正常國家決議文》「入憲」,另一方面是為了壯大自己的派系力量,於是在「游系」的基礎上,吸收其他瀕於解散的派系的成員,或在所在派系處於邊緣游離狀態的成員,正式成立「正常國家促進會」,成為民進黨內的最大派系之一。游錫堃是希望能將「正國會」作為他推動《正常國家決議文》「入憲」的重要平台,因而刻意安排有機會參選二零二四年「總統」的林佳龍出任會長,自己則在幕後充任精神領袖。而且,經過努力爭取,他自己也已當上了「立法院長」,就更有利於他利用職權主導「修憲」,有意與蔡英文分庭抗禮。而且,游錫堃也曾多次對蔡英文以「後法優於前法」的立法原則來「凍結台獨黨綱」提出異議,提醒《正常國家決議文》也已經取代了《台灣前途決議文》。
蔡英文及其支持者似也有警覺,因而在去年九月二十八日的「全代會」,主導通過了《社會同行世代共贏決議文》,再一次強調民進黨「堅定恪守黨於一九九九年通過的《台灣前途決議文》」等,而且也是發揮「後法優於前法」的立法原則,「雙重保險」地遏制《正常國家決議文》。
但是,有「水牛伯」之稱的游錫堃,又豈會善罷甘休?他必然會以「水牛伯」的「牛勁」及韌性,繼續推動《正常國家決議文》「入憲」。因此,「正國會」系統「立委」搶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之前,並刻意選擇《正常國家決議文》通過十三週年紀念日的今日,召開記者會公佈其充滿《正常國家決議文》意識的「修憲案」,其政治含義之濃厚及複雜,就頗為觸目。
實際上,雖然《台灣前途決議文》和《正常國家決議文》都是「台獨」政綱,但在程度上卻有所不同。《台灣前途決議文》是打著「中華民國」的旗號販賣「台獨」,而《正常國家決議文》卻要以「台灣」的名義「正名國號」。可以說,台灣前途決議文》是「準台獨」,標榜「中華民國是台灣」,不同於國民黨現在奉行的「華獨」式的「中華民國在台灣」。而《正常國家決議文》則比「台獨黨綱」更獨,因為「台獨黨綱」只是概念性,而《正常國家決議文》則是具體性的訴求,提出了十大主張,包括台灣是「主權獨立的國家」,「國號」應正名為「台灣」;應以「台灣」的名義加入包含聯合國、世界衛生組織等國際組織,應積極與世界各國(包括中國)建立「外交」關係;盡速制定一部台灣「新憲法」,破除「憲法一中」迷障,應明訂台灣「國家」名稱與「領土」範圍,以符合「現狀」,並徹底擺脫「中華民國」體制的後遺症……等,充滿最露骨的挑釁字眼。
而「正國會」系統「立委」將於今日公佈「修憲案」的若干內容,就包含了《正常國家決議文》的一些內容。實際上,「正國會立委」陳亭妃日前就在臉書透露,該提案的核心精神是讓「憲法」邁向「正常國家」,並不是「更動」任何的台灣現狀。因此,該提案除了建議將「憲法增修條文」首句的「為因應國家統一前之需要」改為「為因應國家發展之需要」之外,還建議將「憲法」本文第四條的「中華民國領土,依其固有疆域」改為「中華民國領土範圍為憲法效力所及地區」,並對「憲法增修條文」第十條,建議增訂「國家應優先以『台灣』之名義進行涉外事務,加入國際組織、參與國際活動,並善盡國際人道援助之責任。」的內容。此外,提案另也新增「憲法增修條文」第十三條,指「國旗、國歌、國徽應以法律明定之,不受憲法第六條規定之限制。」由於「憲法」本文第六條對國旗」的圖案作了明文規定,倘此增修條文獲得通過,民進黨要變更「國旗,國歌、國徽」,就只需以簡單多數修訂先行的相關法律,而無須涉及高門檻的「修憲」程序。
這就要看蔡英文如何應對這「修憲第一槍」了。或許,這正符合她要表演「雙簧戲」的戲碼,默許「正國會」系統「立委」的「放亂槍」行為;也或許,蔡英文擔心這將會搞砸她的「修憲」部署,並擔心將會引爆台海戰端,將會以黨主席的職權,下令黨籍「立委」必須服從黨團的統一部署,不得自行提出「修憲」法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