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治理路怒,一惩了之吗?_风闻
锐评茶舍-2020-09-23 10:40
这种发泄路怒情况,十分危险,显然是不对的,还可能已经违法了。要只是对此简单批判,很难解决问题,从北京交警通告上来看,显然是双方都有错,并相互别车挤占,只是这一方更过分更危险而已。北京交警处理、通报很及时,赞一个!但对事情细节通报、剖析很不够(以至于我想分析路怒原因都找不到内容),更不要说提出系统性解决建议和方案了
现在抛开这次事件,谈一下
长期存在的三条不文明行车行为
1、低速或以下沿速度长期占据快车道
2、会车时,仍使用远光灯
3、不主动给执行任务的特殊车辆让行
后两条,基本争议不大,但对于第一条,争议可真是大,前两天在头条上看到各种争论,这里不作展开,只提出解决建议
1、对车道速度,只设下限,不设上限。对于80-100的行车道,许多人理解超过100就不能在上面行驶了
2、尽管取消了超车道叫法(个人认为是为了提高道路利用率,不应浪费一条道专门用来超车),可以改叫快车道与行车道
3、对快车道的使用要有明确规定:a、不得低于最低限速;b、在行车道通行良好情况下,不得长期占用快车道;c、明确在快车道,即使你自认为已达最高限速上沿,如后方有车辆提示要超车也有义务让道(现在多是区间测速了,让道要在安全情况下)
4、在单向四车道上,货车不得进右数第三道(许多地方已严格执行了)
个人认为在上述两种不文明行车问题上,交警部门还需努力,不要头痛医头,要全面系统化解决
1、不要说这种事情很普遍就不积极作为,交警都很忙很辛苦,但如果交警的大部分时间都用来处理这类“特殊”事情了,那说明管理机制需要调整了。
2、治理路怒,不能单靠出了事严惩,要解决大多数怒的原因,现在大多数人靠制怒(控制怒)来解决自身行车安全问题,不是没有怒了,但总有人,也总有时候会控制不住的
3、在充分调研基础上,制定详细的操作规范,并严格执行。这样会有80%的人去主动遵守,交警处理剩下的20%“特殊”情况,才是良性互动。如果让交警日常去处理80%人容易犯的错误,不忙死个人才怪!
4、立好规范,给个宣传时间(比如2个月后开始严格执法),一定要严格执法,严惩违法者。宣传有必要,但这终究只是解决大多数人(80%)认知问题,对于少部分人必须靠严格处罚,这也是对大部分人的尊重,如长期不严格执行,结果会是80%都不愿遵守,必然交警特忙。想想当年应急车道堵塞,酒驾大面积出现,在严格执法下不也解决很好吗?
说实在的,现在人们对出行相当不满意,更别提舒心啦。主要靠“制怒”来解决,当然主要是当前硬件设施跟不上人民需求的矛盾。但管理也很重要,希望交警部门,特别是高层部门要做到:成立专门研究部门,主动学习总结国内外经验教训,全国推广。加大开拓创新力度,认真解构疑难问题,老大难问题,主动出击,系统性解决